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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8 18:18:00瀏覽279|回應0|推薦0 | |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前普仁派出所警員李國漢,2年多前率隊執行「靖黃專案」,逮到何姓陸籍女子賣淫,竟「擄妓勒贖」,扣押何女證件,透過王姓房仲要脅林姓業者6萬元贖回,林隔天向市調處檢舉,交款當晚人贓俱獲,貪警被依貪汙罪判刑10年8月、褫奪公權8年。 林姓應召站業者透過王姓房仲,在中壢中原商圈承租套房,供自由行來台的陸籍女子,以「一樓一鳳」賣淫,每小時收費3千元,由女子和業者平分。 45歲李國漢擔任轄區派出所警員,2016年9月19日晚間率2名年輕同仁佯裝男客上門稽查,查獲何姓陸籍女子從事賣淫,竟私下扣留何女的通行證和入出境許可證,隨即下令收隊。 林姓業者接獲何女求救訊息,委託王姓房仲到場,王告知是11天前才來查緝的警員李國漢率隊,致電林男開口就是:「一般都要10幾萬,這次6萬就可以處理」,要林贖回何女證件,換取全身而退。 林姓業者不堪遭當提款機,假意周旋,隔天一早到桃園市調處檢舉,當晚和王男相約麥當勞交錢,桃檢調全程蒐證,當場人贓俱獲,逮捕取款並歸還證件的王杰仁,拘提李國漢。 李辯稱遭王設局,但卻無法解釋未製作何女筆錄即放人、扣押證件也未依法製作案物目錄,加上其他人指證歷歷,電話錄音也錄下林男和王男對話時,李警就在旁下指導棋。桃園地院依貪汙罪判李警10年8月、褫奪公權8年,共犯王姓房仲被判5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 (中國時報) 便利貸理財三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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