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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9 18:08:10瀏覽433|回應0|推薦0 | |
第四章 命終後一日 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 命終前後,家人萬不可哭。哭有何益,能盡力幫助念佛乃於亡者有實益耳。若必欲哭者,須俟命終八小時後。 頂門溫暖之說,雖有所據,然亦不可固執。但能平日信願真切,臨終正念分明者,即可證其往生。 命終之後,念佛已畢,即鎖房門。深防他人入內誤觸亡者。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諄囑,切記切記。)因八小時內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痛苦。 八小時後著衣,若手足關節硬,不能轉動者,應以熱水淋洗。用布攪熱水,圍於臂肘膝灣。不久即可活動,有如生人。 殮衣宜用舊物,不用新者。其新衣應布施他人,能令亡者獲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墳。此等奢侈事,皆不利於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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