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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0 15:16:30瀏覽253|回應0|推薦2 | |
報載單親家庭女童被社會局協助安養故事!
我認為基本的社會福利政策應是: 1.全家總月總收入5萬以下者, 可自由選擇是否願意由政府照料到國中畢業, 費用全由國家支出, 每戶限額兩名, 既可發展健全的未來國家主人翁的人格, 又可避免燒炭悲劇不斷發生. 中低收入階級也才可喘一口氣! 當然周末可自由選擇是否團聚! 2.個人月收入2萬以下者, 且年紀50歲以下者, 由政府協助輔導就業, 兩年內未找到工作者, 政府每月補助其1.2萬, 3~10年內未找到工作者, 政府定期每月補助家中每人5千; 60歲以上者, 月收入低於5千者, 政府每月補助每口6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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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