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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榮基金發放 全民公決
2013/12/22 17:53:04瀏覽509|回應0|推薦0

瑞士將公投提案:每月給每位成年公民發1.7萬元

(1丁注: 請参阅点擊前博文NESARA的歷史)


註:本信息是今年10月6日發佈的新聞,繁榮基金將會從合適的國家和地區開始發放,當然對所有人都有好處,對這種「繁榮基金」相關信息一無所知的人,也許對這樣的信息會很困惑,不是嗎?当地时间4日,总价值为40万瑞士法郎的800万枚硬币被倾倒在瑞士首都伯尔尼的议会大厦前。 图片来源:GEORGIOS KEFALAS/CFP

當地時間4日,總價值為40萬瑞士法郎的800萬枚硬幣被傾倒在瑞士首都伯爾尼的議會大廈前。 圖片來源:GEORGIOS KEFALAS/CFP

10月1日,瑞士巴塞尔的社会活动家正在银行内数着8百万枚法国生丁硬币。图片来源:GEORGIOS KEFALAS/CFP

10月1日,瑞士巴塞爾的社會活動家正在銀行內數著8百萬枚法國生丁硬幣。圖片來源:GEORGIOS KEFALAS/CFP

原標題:800萬枚硬幣

被傾倒在國會大廈

瑞士要求公投

「每月無條件發錢1.7萬人民幣」修憲提案

當地時間4日,在瑞士首都伯爾尼的國會大廈前出現了不同尋常的一幕:總價值為40萬瑞士法郎的800萬枚硬幣被投放在聯邦廣場上。這個驚人的舉動是為了慶祝一項最低工資倡議獲得了超過10萬個簽名而舉行的。

去年4月,瑞士的一位議員西格提交了一份修改憲法的提案,要求政府給每位瑞士公民發放一份 基本收入,而且不管工作還是不工作的人都可以領取。這份基本收入是,每位成年瑞士公民每月可以得到2500瑞士法郎(約合1.7萬元人民幣)的最低工資, 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每月將可獲得625瑞郎(約合4000元人民幣)。

根據瑞士聯邦憲法規定,一項倡議如果在全國獲得了超過10萬個贊成的簽名,就將付諸於全民公投。一年半的時間過去了,這項倡議共徵集來12.6萬個簽名,倡議案已遞交至瑞士聯邦政府,不久後將進行全民公決。提案發起人西格說:「這實在出乎我的意料。」

10月4日,提案的發起者正式將提案提交政府,並且舉行了慶祝活動。當地時間4日下午, 「烏托邦提案」的支持者把大概800萬枚價值5分的瑞士法郎硬幣傾倒在位於首都伯爾尼的聯邦廣場。800萬枚硬幣代表著800萬瑞士公民。他們希望通過活 動表達瑞士有足夠的能力為最低工資制度「埋單」。據瞭解,活動使用的硬幣是組織者通過貸款獲得,大部分硬幣已經由瑞士央行回收。4日當天吸引了很多經過聯 邦廣場的瑞士人和遊客駐足觀看,拍照留念。

這一提案,瑞士民眾各有自己的看法。提案的支持者稱,他們仍然會繼續工作,只是他們希望在 滿足基本生活保障以後,可以從事一些更有創造力的工作。也有提案支持者稱,如果沒有這麼多壓力,他們可以令工作和生活變得更有創造性。提案的反對者則認 為,這個提案過於昂貴,不應該給無所事事的人發工資。他們說:「沒有辦法理解怎麼可以不工作而拿錢。這種不工作而拿錢的做法和瑞士的傳統格格不入。」(據 央視)

新聞資料:

瑞士的公投文化

在瑞士,作為公民要經常進行投票,其投票頻率超過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通過全民公決、公民動議案等民主形式,公民可直接參與政治程序。

瑞士並不是唯一一個實行直接民主的國家,但它確實是世界上實行這一制度時間最長、樣式最多的國家。自19世紀以來,它就開始在聯邦層面實行直接民主制度,並讓這一制度得以持續發展。

瑞士的政治體系也經常被冠以「半直接民主」之稱。因為除了直接參政以外,瑞士的選民還通過他們所選舉出來的代表表達其政治意見。

與純粹的代表制民主不同,瑞士國民不會僅每4年才被召集選舉一次。瑞士人平均每年要進行3-4次投票,他們作為最小的政治單位可以就許多具體問題進行多級別的投票-無論是社區、州還是聯邦一級的。

投票的頻率如此之高,也是因為瑞士獨特的政治體系。首先,每項憲法的修改,都需要在投票中 得到大多數國民和大多數州的雙通過。憲法中涵蓋的內容,也需要定期更改。但無論如何,為什麼需要國民投票的議題這麼多呢?這還主要是因為人民擁有兩項非比 尋常的權利:全民公決(Volksreferendum)、公民動議(Volksinitiative)。

全民公決(Referendum)

具有投票權利的瑞士人可以運用「全民公決」這種形式積極介入立法、修法程序。憲法規定,瑞士公民有就議會決議進行追加投票的權利。公決權作為瑞士的特色已被寫入國家法。

就算是修改憲法,也並不稀奇。作為瑞士國家的基本法,憲法也要就人民新表決的種種決議,定期進行修改。例如增值稅的利率就在持續修改之中。

如果瑞士要加入國際組織,也必須經過選民的同意,而且要人民與州雙通過,才能付諸實施。

而選擇性公投(fakultative Referendum)可以針對議會所通過的任何立法、修法條例展開。但如果要針對議會決議發起公投,則必須至少收集到5萬個有效簽名,並且要在相關條文公佈後的100天內,將簽名送交聯邦辦事處。對於選擇性公投來說,只需要獲得大多數選民的通過,就可以了。

公民動議(Volksinitiative)

如果在18個月內收集到10萬個簽名,那麼還可以就憲法的某項條款,或整部憲法進行修改。

在公民動議案生效之前,還需要經過多方的通過。一旦公民請求被視作有效,那麼首先要由聯邦委員會就其內容進行討論,隨後還要遞交給議會。如果草案引發爭議,並在議會引發分歧,那麼該議案可能要擱淺幾年。

有時,議會也會出具一個直接反建議(Direkter Gegenvorschlag),作為對原始草案的修改,也將借此進行投票。選民可以決定,到底哪項草案應當付諸執行。無論是公民動議案還是其反建議,都需要獲得州和國民的雙通過。

議會也可以出具一項間接反建議(Indirekter Gegenvorschlag),建議在具體法律層面做出修改。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公民只需對公民動議進行投票。如投票未獲通過,則開始執行反建議。如果對反建議不滿,公民還可以繼續發起全民公決。

當然也有這種可能,那麼就是提案委員會對政府出具的反建議表示滿意,因此撤回了原公民動議。這樣在投票箱中,就不會再出現這項了。

剎車或加速

對於議會決議來說,全民公決就是一腳剎車,讓決議難以執行;而公民動議則是加速器,無論是議會不願面對的問題,還是沒有想到的問題,都要拿出來表決。當政治或社會發生變革時,總有人會使用這些直接民主的「政治武器」,為了在議會中獲得多數人的支持。

左派總是從發起的與社會經濟有關的議題中受益;而右派則熱衷於外國人政策和國家形象問題。有時較小的團體甚至個人,也會使用這些「工具」,但他們獲得成功、直抵全民投票的幾率太小了,不過很小並不等於沒有。

批評與讚揚

儘管瑞士的政治體系經常被當作是直接民主的典範,但它也要面對一些批評的聲音。特別是投票人數,以及草案的複雜性。有些政界人士認為,應該提升人們對於投票的熱情,因為自2001年-2012年,投票參與率平均只有不到45%。

但有人反對說,讓國民就所有問題、每個問題進行投票,是否有必要,是否過於耗時耗力。因為與議員不同,選民更多的是帶著感情色彩進行投票。

針對這類批評,有政治學家認為,這才是真正體現了公民權。全民投票這一利器,可以促使各個黨派達成一致,這也是瑞士政治體系的典型之處。

正是考慮到公民有行使全民投票權的權利,政府和議會才會儘可能地就最廣泛的階層達成共識,新法或修法要爭取大多數人的滿意。如果滿意度不高,左派或右派表示反對,那麼發起全民投票的可能性就很大。

而公民動議的優勢在於,可以就某些議會關注不到的議題進行討論,有時,議會會因此而發起反建議,也可以滿足倡議者的要求。

有些情況則比較罕見,例如遭到議會拒絕的公民動議案,卻得到了各州和國民的雙通過。例如無黨派企業家Thomas Minder發起的「紅利動議」,該議案允許股東對高級經理的工資進行限制。議案於2013年3月3日以68%的贊同率在各州和選民間獲得通過。

越來越成功

自1891年頒佈聯邦憲法以來,直至2013年6月9日,共發起過420次公民動議。

其中304項動議進入行政程序、183項進入投票程序。有4項被認定為無效;2項被拒絕;90項被收回。25項目前還懸而未決,其中3項準備進行投票;22項還要等待聯邦委員會和議會的評判。

只有20項獲得了國民和各州的雙通過,首項獲此殊榮的公民動議是1893年的「禁止無麻醉屠宰」,但這在當時具有反猶太主義的政治背景。最後一項獲得通過的是2013年3月3日的「反對優厚紅利」。

公民動議的通過率在近幾年得到大幅提升。自1891年-2003年,只有13項動議獲得接受;而2004-2013年,卻有7項。

自1848-2012年,共發起170項選擇性公投(Fakultatives Referendum)。其中76項被接受;94項被拒絕。

同一時期,共發起230項強制性公投(obligatorisches Referendum),166項獲得多數國民和州的贊同,其餘64項遭拒絕。(據瑞士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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