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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 劉憶如:非我指派 勿轉移焦點
2011/12/29 16:55:18瀏覽184|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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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憶如:非我指派 勿轉移焦點
【聯合報╱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2011.12.29 04:35 am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昨天表示,八百萬元是台積電發給國發基金的董事酬勞,並非落到李鍾熙的私人口袋,而是入到國發基金帳戶;身為法人代表的李鍾熙只有領取國發基金提供的每月五千元車馬費,半年給付一次,一次發放三萬元,一年領兩次。

李鍾熙昨天也發布澄清聲明稿指出,他擔任台積電董事是義務性質,並未領取八百萬元酬勞,也沒有任何金錢或財務往來。他是以科技專業經驗和資歷受聘擔任台積電董事,符合往例及專業資格。

劉憶如說,國發基金的官股代表並非由召集人(劉憶如)個人指派,而是由國發基金從適合的學者專家中遴選;早在她還沒有接任國發基金召集人時,國發基金就已建議,由李鍾熙擔任台積電的法人代表。

國發基金執行秘書林桓也說,國發基金的官股代表都是由同仁自資料庫遴選,再推薦給召集人遴聘;李鍾熙六、七年來一直都擔任國發基金創投審議會的委員,國發基金也十分倚重他的專業,早在劉憶如擔任經建會主委前,國發基金就與李鍾熙合作密切。

劉憶如強調,李鍾熙是她的前夫沒錯,但他也曾擔任六年的工研院院長,與張忠謀更是廿幾年的舊識,與科技界及台積電都有相當淵源;當國發基金建議他出任專業人選時,她「沒有任何理由否決」。

劉憶如指出,民進黨的前提錯誤,如果今天有利益存在,才有「利益迴避」問題;但八百萬元是國發基金的營業收入,跟李鍾熙沒有關係,「當然不違法」。

劉憶如解釋,按規定,國發基金直接投資的公司法人代表不能領取董監酬勞,「一毛都不能領」,只能領車馬費;如果該法人代表本身是公務員(含國立大學教授),每月車馬費以五千元為下限、八千元為上限,超過金額必須上繳國庫。

以台積電為例,台積電並未提供董事任何車馬費,所以國發基金提供李鍾熙每個月五千元的車馬費。對於民進黨扯出李鍾熙,劉憶如痛批民進黨「太過分」,她呼籲民進黨不要轉移焦點,請回到宇昌案本身「好好回答」。

※延伸閱讀》
‧藍打宇昌案 綠緊咬富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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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9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劉憶如:非我指派 勿轉移焦點 | 宇昌案戰火延燒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811135.shtml#ixzz1hsDV6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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