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引用文章 初選賄選 民進黨林克欣判2年
2011/01/03 12:26:19瀏覽627|回應0|推薦3
初選賄選 民進黨林克欣判2年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1.01.03 02:36 am
 

參與去年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初選的林克欣,為了求在黨內初選電話民調中勝出,找友人組成民調公司,涉嫌「假民調、真賄選」,板橋地院法官痛斥林等人破壞黨內初選公平,判處林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

同案徐澤華等10人,因配合調查,分別被判處1年6月到1年10月不等徒刑,均獲緩刑。這是前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後,處罰黨內初選賄選以來的首件個案,去年八月檢調展開偵辦,對這種手法感到訝異,憂心未來會有人模仿。

法院調查,林克欣有意角逐民進黨新北市第三選區(三重、蘆洲)的市議員黨內提名,去年2月,先出資成立綠點行銷公司,找徐澤華等人負責運作,並找尋樁腳協助,去年4月林登記黨內初選後,即展開第一階段民調。

林克欣旗下樁腳先用「電器產品市場調查」名義,打電話給三蘆地區選民,要求在市場調查中支持「太一」牌電器,之後抄錄受訪選民電話與住址,寄送現金500元。

後來林克欣印製民進黨內初選電話民調的制式答案「唯一支持林克欣」,發放給樁腳後,告知第一階段受訪者,第二階段民調就是黨內電話民調,如果回答該制式答案,可獲3000元獎金,林果然在民進黨6月的民調中出線,獲得提名。後來有民眾向檢調告發,民進黨中央撤銷林克欣的提名。

【2011/01/0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070644.shtml
( 時事評論政治 )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98960413&aid=475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