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2014/06/26當航空公司搞飛機時的索賠文章,想問:
1.7/5搭阿提哈德航空,從阿布達比(ETD02:45am)飛維也納(ETA 07:00am),飛機飛出2小時後,機長說因technical problem需折返,所以又花2小時飛回原機場。達索賠標準嗎?
2.之後安排從阿布達比—杜塞道夫—維也納(ETA 18:35),結果在杜塞道夫班機又delay 4小時起飛(有航空公司證明),以至到維也納已22:40
以上2 cases,是個別可索賠? 還是合起來只可索賠一項?
3.回程,阿布達比飛香港又被denied boarding,原7/18 21:45班機,後直到7/19 10:15才搭機離開,中間未安排住宿。更慘的是,排好班機後給了1張1年內有效的300美元折價卷(他們說拿不拿隨你)。結果,現在就不再理賠了。合理嗎?
我鼓起勇氣一口氣寫出(畢竟不是我的錯),請記得這家叫”阿提哈德”Etihad Airways. 如有其他申訴管道請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