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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00:27:32瀏覽1525|回應4|推薦52 | |
高中時讀到莎士比亞的《訓駻記》,覺得非常有趣,也對莎士比亞的才智佩服到極點。後來看了伊莉莎白‧泰勒演的《訓駻記》,也深深受到吸引。到了大學,我們戲劇社以《訓駻記》為藍本,編了一齣喜劇,因此我對《訓駻記》印象更加深刻。 在男女關係中,兩人常常會在無形中互相較勁,看誰是權力較大的一方,誰先屈服,誰就輸了;越不在乎的一方,權力似乎越大。雖然這種小伎倆很無聊,可是吵架或冷戰時,誰先道歉,誰先開口說話,就有投降認輸的意味。個性強勢和高傲的人,往往死都不願認輸,寧為玉碎,不願瓦全,最後往往不歡而散。更戲劇化一點的是,其中一方一氣之下,衝出去不小心被車子撞死,另一方終生悔恨不已。 記得以前有一次我跟前夫吵架,當時尚未離婚。我買一件外套給他,他說不喜歡那個顏色,又嫌太大,我說,那我拿去換好了,反正我每天上班都會經過那裡,老闆也說,尺寸不合,顏色不喜歡都可以換。可是他不曉得發什麼神經,硬說不用換了,還把標籤給剪掉。我覺得很莫名奇妙,好心買衣服給他,不喜歡也就算了,又鬧彆扭不肯讓我拿去換,就算不換他的衣服,換我自己的衣服也可以呀!結果他唸了一堆理由,說不喜歡我亂花錢,又說一些有的沒的。他平日個性溫順,那天不曉得發什麼羊癲瘋,所以我很生氣,好心買衣服給他,不但嫌東嫌西,又不讓我拿去換,簡直莫名奇妙。 那天早上我們計劃要去看電影,雖然吵架,還是照原訂計畫去看電影。天雨路滑,加上我穿著新的雨衣,為了遮蔽大雨,留著帽蓋沒剪掉,反而蓋住了我的視線,讓我看不見遠一點的地方。我們那天騎兩部摩托車出門,看完電影,他要去上班,我自己回家。他騎著一二五的機車,騎得很快,我在後面想盡快跟上,因此騎得比我平常的速度快了一些。那天狂風暴雨不停,我的視線不良,沒看到一輛計程車暫停在下坡處,硬生生給它撞了上去。 那一瞬間,我就知道,完了!我往左邊一倒,急忙雙手去撐住,可是我的嘴巴還是先落地。啪地一聲!我的一排牙齒全斷掉,上唇和嘴巴內,鮮血直流,手腕受傷,一時痛到麻掉。那個計程車司機趕過來扶我,眼見苗頭不對,急忙說,這不是我的錯喔!是妳自己撞過來的,你沒看到我的車嗎?事實上他自己也不對,暫停在不該停的地方抽菸,也不打停車燈,天雨路滑,我看到時,煞車已經來不及了。我當時因為跟先生吵架,心情不佳,因此也疏忽了。我向來騎車都很慢很小心,從來不曾發生車禍過,就算滑倒,因為速度慢,頂多也只是擦破皮,並無大礙。 我前夫聽到我摔倒的聲音,說他心臟差點停了,急忙衝過來看我,看到我滿口鮮血,嚇得要命,怕我摔成重傷。一直問我,有沒有怎麼樣?計程車司機看到有人來扶我,直辯說這不是他的錯,就趁機溜了。我自己痛得沒辦法跟他理論,我前夫也無心注意他,就這樣讓他跑了。我們自認倒楣,也不想跟那個計程車司機計較。 那次車禍我痛了很久,一兩個月後才復元,沒有因此毀容,已是不幸中的大幸。我那時堅持從淡水坐五十分鐘的捷運,到景美去找我的牙醫,因為我不信任其他的牙醫,非找我熟悉的牙醫不可。因為是意外車禍,牙醫特別取消別人的預約,讓我插隊先看。隨後我又裝了一排假牙,他仍用二十年來都沒變的老價格給我。 這次吵架代價不輕,又痛又花錢。我難免會怨他,莫名奇妙亂發脾氣,下大雨又騎那麼快,害我出車禍。雖然我自己也有錯,應該要小心一點才對,可是那股怨氣還是持續很久很久。我討厭吵架的感覺,但是又不肯讓自己受委曲,弄得兩人都情緒不好。也許是因為公婆和他的兄弟姐妹對他說,我個性太強勢,他老是讓我,才會使我得寸進尺。也許是他精神病發作,一股莫名的怒氣衝上來,結果害我吃了好幾個月的苦。總而言之,倒楣的是我,痛的是我,付錢做假牙的也是我。他微薄的薪水要養他自己和他父母,根本沒辦法幫我半點忙。現在覺得,嫁個窮光蛋真的很委屈,不但收不到禮物,沒機會去度假,什麼事都要靠自己,買衣服給他還被罵,連出意外也要靠自己打點。當初覺得他溫柔體貼就夠了,後來覺得這樣還不夠。人家說:「沒錢財,沒人才,起碼要能當奴才。」我覺得女人這樣想實在太現實,後來覺得,俗語這麼說是有道理的。 我是吃軟不吃硬的人,想要訓服我的話,不能來硬的。兩人都很驕傲,不肯認輸的話,遲早會分手,所以總是要輪流低頭才行。《訓駻記》中的女主角生在那個時代,除了仰賴父母,投靠丈夫之外,無處可去,不得不低頭。只好任著無賴丈夫硬把太陽說成月亮,把月亮說成太陽,丈夫叫她過去就得隨傳隨到。現代的女人,經濟獨立,如果不是愛那個男人,又沒什麼好處可得的話,誰要聽你的話呢?沒男人她也不會餓死,幹麼要為了那幾口飯受氣呢?除了有些國家的女人,窮到一家都要餓死了,不得不犧牲一點,否則現在有哪個女人願意只為錢財結婚的?男人也把女人看得太扁了一點。 以前一位名教授約我出去吃晚餐,一開口就先說自己條件有多好,有幾棟房子,月收入有多少,如果嫁給他的話,不用工作,也不用做什麼家事,可以天天吃外面,偶爾打掃一下家裡就好了。我可以寫自己想要寫的東西,不用為了謀生做翻譯。每年寒暑假可以帶我出國旅行,台北市的公寓可以給我一棟………說得天花亂墜。我心裡想說,我甚至都不知道你約我出來有這個意思,八字都沒半撇,連約會交往都還沒開始,你就跟我談婚後如何,又不是談生意。 我後來回答他說:「大我十歲以上的人,我都沒辦法接受。」不要說長相如何,他年紀都已經六十幾歲了,再有錢再有名我也不要。他說很多作家都娶年輕的妻子,這種情形很普遍,一直想說服我接受他的年齡。再說他也不覺得自己有多老,超過四十歲的女人,他還嫌太老了呢!又說他以前跟兩個二十幾歲的女孩交往過,如何如何之類的,好像他很搶手似的。我聽了就更不爽了,態度這麼傲慢,自以為有錢有名有才學,就認為我一定會喜歡他嗎?但是我不想得罪他,表面還是很客氣,他後來再約我出去時,我就藉故說,最近很忙不方便,他一約再約被拒後,驕傲的個性有點受不住了,於是問道:「我要請妳吃飯,為什麼不要?妳總得給我一個理由呀!」最後我委婉地說:「因為我不喜歡你上次談的話題。」距離上次吃飯,已經事隔半年了,他故意裝傻說:「我們上次說什麼話題,我忘了。」他又問我現在付的房租多少錢,他家有個空房間,我搬去住的話,不用付房租,只要幫他稍微處理一下文書工作就可以了。我心想,想近水樓臺嗎?為了免費的空房間就要我跟你交往?也把我看得太扁了一點。我雖然年紀不小了,但是條件也沒差到必須這麼委屈的地步呀!枉費他書讀得這麼多,竟然連這點女人心都不懂。~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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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