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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0 22:43:36瀏覽28|回應0|推薦0 | |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4:23) 「心」的原文是「Leb」(H03820),意為「心思、意志、理解力」;這些作用都在「大腦」。人一生的果效在乎大腦,故要好好保守腦袋啊。 今年3月,《關鍵報告》指出:台灣網路使用者占全民90.7%;其中,手機上網者占95%、電腦上網者為68.2%,而每日平均在線時間為7小時14分鐘(即,每天近1/3時間耗在網路上!)。 根據2007年中山大學一份報告,台灣高中生中,13.8%患有「網路成癮症」(Internetaddiction disorder,IAD)。這個比率遠高於美、日、韓,甚至於全球平均值。照這比率推估,台灣有>300萬居民患有網路成癮症!這是一個極大警訊。 「成癮」,是指一種重複性強迫行為,即使已知可能造成不良後果,仍然持續重複著。這樣的行為,既違反「進化論」、也不符合「創造論」;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行為人「生病了」。易言之,「成癮」,無論是物質依賴性、或行為依賴性,都是一種病態。 物質依賴性成癮包括:藥物濫用、酒癮、煙癮、性癮等。特定行為之癮則有:賭癮、暴食症、工作狂、網癮、手機癮、官癮、色情狂、偷竊狂、整形迷戀、購物狂等都是。近代因科技發展,更興起「科技成癮」(Technology addiction),其中「網路成癮」就屬於「認知行為成癮」(Cognitive behavioral addiction)。因此,為何「網絡、電視、手機、和 遊戲」等,會使人成癮、以及如何成癮?背後就倍含各種物理意義、哲學意義、甚至神學意義了。前期本專欄所述的「奶嘴樂」(Tittytainment)理論,就提供了許多哲學乃至神學意義的想像。 1995年,依凡·葛德柏(Ivan Goldberg) 在「美國心理協會」建議,將「網路成癮」納入疾病名單。經多年努力,於2013 年,終於正式通過,放入《心理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DSM),定義了「網路成癮」為一種疾病。 去年(2022年),德國海德堡大學的沃福(Robert Wolf)教授在《腦與行為》雜誌,發表一文指出:手機成癮會造成腦部結構與功能變異,如,灰質體積減少、內側和背外側前額葉(Medial and dorsolateral prefrontal regions )活性增加(使情緒激昂)、頂部(主管語言、運動、各種感知)及小腦神經活性降低(與成癮習慣形成有關)、前扣帶皮層神經活性降低(與情緒、學習、記憶、思考、計劃、管理等有關)、及其他功能連結改變、…等。以致減弱認知與自我控制能力、增強依附作用(Attachment)與習慣養成(Habit formation)。這些手機成癮造成腦部變化區域與現象,居然和毒癮類似。 就網路內容來說,電動遊戲使重要腦部的活性降低(減弱自我控制),暴力遊戲會使杏仁體活性增加(容易情緒失控)、網路色情則會使大腦灰質體積縮小(智力、判斷受損)。 總而言之,「手機成癮」、「網路成癮」不是人變壞,而是腦部生病了!他們需要的是專業教師、輔導、及醫師!--手機、網路,不慎使用就成毒品 ! 「神經神學」向世人警示:慎用手機或網路,才能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 (轉載自《基督教今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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