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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8 17:12:17瀏覽1766|回應0|推薦0 | |
拜讀過克雷頓.克里斯汀生(Clayton Christensen)教授的幾本著作後,深覺得他所提出的理論非常棒,思考如何應用這個理論,於是決定在部落格寫篇文章當成備忘錄,以便可以經常性的思考如何應用。 首先我從維基百科上擷取關於破壞性創新的定義如下: 是針對顧客設計的一種新產品或是一套新服務。 定義全文如下:
根據克里斯汀生教授的理論,企業的創新有兩種型態,一是"維持性(sustaining)創新",另一種是"破壞性(disruptive)創新"。我個人的解讀是前者是著重在於一種既存的產品的品質改善,而後者為一種全新發明的產品。
許多的大公司經常著重在維持性的創新以建立技術藩籬以避免競爭者,而根據這個破壞性創新的理論:當新進者擁有破壞性創新技術時,在初期因為品質或性能不符消費者需求時不足與既存市場的大公司競爭,但在一段時間後當破壞者技術追上消消費者需求時便會對既存者造成巨大的威脅。長期以來我對於這類所謂破壞性創新的興趣似乎遠高於所謂的維持性創新,這也是為什麼我會想寫這篇文章來思考破壞性創新?因為這類的創新讓我感到熱情。 而破壞式創新又可分為兩種,一為"新市場的破壞性創新(New market disruptions)",另一是"低階市場的破壞性創新(Low-end disruptions)"。 "新市場的破壞性創新"是指積極爭取尚未消費的新顧客。因為破壞性創新能帶來更便宜、更容易使用的產品,讓尚未消費過這項產品的顧客願意花錢。而且,新市場的破壞性創新並未入侵主流市場,只是將主流價值網絡中的顧客拉到新價值網絡中,因為這些顧客覺得新產品更加便利。 "低階市場的破壞性創新"是指攻擊原有產品的低階市場,並沒有創造新市場,但用低成本掠奪既存市場的在位者。 以上將破壞性創新的概念大致整理後,第一個想要探究的問題是許多破壞性創新的實例,除了創新者的一些如藝術般的神來之筆外,其背後更重要的應該是如何將這些創意一步一步的演化成真正可以擊敗巨人的武器與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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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