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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10:36:01瀏覽6047|回應259|推薦41 | ||
變白以為黑兮,倒上以為下。 事關國家法治正義、道德公理,是不能一錯再錯的。之前的首長特別費除罪化是一錯!今日鬼鬼祟祟搞得臭氣沖天的修會計法除教授、民代的罪,又再錯。 台灣的法治正義,豈能狗屁倒灶,為特定人量身訂做將公平正義放在地上踩踏到如此污穢的地步?真是無法無天了! 公職民代所為何事?國立大學教授所為何事? 哪一個不是國家的菁英份子,領國家薪水、受人民期待來造福社會? 民代由人民選出,盼其為民喉舌、為民服務、監督行政運行,以增人民福祉。 教授由國家聘之,端坐學術殿堂。不就要以其淵博知識、學養豐厚、品德高尚,來教化台灣子弟、培育美材棟樑,造就品端學優的下一代,成就國家未來的希望?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做一個民代、教授,如果連最低的道德都沒有辦法自律遵守,這樣的人還有臉及資格當一個民代、教授嗎? 這樣品格的人拿什麼站在人民面前,為民服務? 這樣的教授,用什麼面目行走校園、站在講台上為學子明道、作大學生學習之表率? 看看今日立法院見不得人、偷偷摸摸通過的會計法除罪化修法。為了一個「教」字漏失的推責諉過嘴臉,真不是一個「爛」字,可以了得! 國民黨的兩大黨鞭林鴻池、柯建銘不敢負責、支唔其詞。王金平搞黑箱作業,協商過程不敢見人。法務部、內政部為顏清標可不可以再參選推來推去。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說是個別立委提案、經朝野協商通過,不是政院的案子,政院不會提覆議。江宜樺說會計法修法通過前看過。 柯建銘說總統府高層5人小組於5月27日看過會計法修法提案。(柯建銘何能知國民黨高層五人小組會議討論過?不是王金平告訴柯的?) 媒體則是狗咬尾巴,在「教」字如何讓教授能除罪及顏清標什麼時候能放出來、可不可以再參選上打轉。 這就是台灣從立委、官員、媒體對不公不義修法,沒有感覺的可悲! 這就是台灣目前處於主流價值領航、領導地位這群菁英份子的見識? 整個社會從政府到媒體,從當朝到在野,通通回應得荒腔走板、不知問題在哪! 問題是:能這樣不公不義一再替特定族群除罪化嗎? 能為位居高位的民代、教授除罪,為何不能替余文等底層小民除罪?民代、教授、官員犯法貪污與庶民、小公務員同罪嗎? 此法關鍵根本不在於「教」字疏漏的烏龍。重點在於此法根本就不該修、不該通過、不該公布施行,來替民代、教授因貪婪犯法而免除刑責! 所以!馬總統根本不該公布此《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政院也不該提覆議。 而是要提修法,符合多數庶民百姓民意及維持法之公平正義,回復原貌。 民代喝花酒等以公報私不法行為,該有罪、就有罪!教授假公濟私,假發票報帳等偷圖私利行徑,該有罪、就有罪! 顏清標喝花酒有罪!柯文哲涉報假帳,罪刑亦不能除! 馬英九總統的歷史地位,不能建立在為特定貪污民代、教授除罪上。 法律為菁英特別服務,那百姓犯法是不是只能活該倒楣? 監獄難道是為庶民而設? 是不是也該給百姓、小公務員也有一次除罪的優惠,才算公平? 江宜樺、柯建銘、王金平、林鴻池、賴士葆、李桐豪、...,這些人朋比為奸,為「自己人」服務,為同儕打算。 行政院以行政權解釋法律「職」包括適用「教」除罪,不僅以行政權凌犯立法權,更是不倫不類,豈能定音約束司法判決之認定? 蘇貞昌之護柯文哲,打顏清標要提復議,亦是胸窄鄙短之見。不值一聽矣! 而馬英九身居國家元首,豈能放任立法院為菁英而開,漠視法律差別修訂、為社經地位高的人服務之劣行? 馬總統,你要同流合污嗎?你要沈默到幾時? 這是為人民公平正義,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時候! 縱使一時迷糊,也當力求挽回蹂躪、破壞台灣法治公平正義的錯誤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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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