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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5 16:14:06瀏覽3054|回應17|推薦30 | |
陳致中因為偽證罪被判刑三個月,沒有緩刑。而今天上午他檢具聲請書及體檢表等資料,到高雄地檢署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並表示希望盡速辦理。 而陳致中已經宣布要參選立委,所以得趕在11月25日執行完畢才能參選。 依照目前的法令規定,易服社會勞動是以6個小時折抵1天刑期,1天最多可以工作12小時。陳致中被判刑90天,如每天「加班」到12小時,45天即可執行完畢。若如依一般上班族上班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則約68天就可執行完畢。 那時,他就能暫時無罪一身輕的參選立委。 但是雄檢對於陳致中的易服社會勞動,是該准還是不該准呢? 陳致中是丟一個「燙手山芋」給雄檢! 陳致中有恃無恐,認為以他背後所代表的「政治惡勢力」及「前朝總統之子」權貴的壓力,再加上雄檢一向給人的印象,對綠的比較好,雄檢是不敢或不可能不准的! 但是以陳致中在人民眼中的的言行表現,其道德人格是低劣,這樣洗錢、說謊、偽證的人? 如何讓他去教導民眾法律常識或做法律諮詢的「社會勞動」呢? 一個做錯事不知悔改認錯、嫖妓死不承認。道德評價很低,無所不用其極洗錢,卻無愧對國人之感的人,真的適合服社會服務來表示懺悔? 不用入牢服刑、易服社會勞動。當初立法的意旨,不是給知道錯了的人,一個寬容、讓其重新做人的機會? 不該是給不知悔改的政客,過水造勢的「洗腳水」! 法規規定若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可以不准! 而不入監,矯正得了陳致中嗎? 看看陳水扁的不知羞恥為何物! 父子倆一個樣! 以陳致中近來給人民乖張、不知錯的觀感,關都可能難收矯正之效了! 難道雄檢能認為易服社會勞動,真對陳致中會有矯正之效? 其理甚明! 希望國家公務員能秉持良知及公正,給予秉中之處理! 不要遇到政治就軟了,就「公門好修行」,把水門輕輕的就打開,放了水! 權貴名流動則影響社會觀瞻,若不嚴守法律精神,開小門給方便! 人民如何能夠對司法服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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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