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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康德哲學,對爽露女少校自由的批判!
2011/08/25 14:26:44瀏覽3399|回應55|推薦29

說「爽露我自戀」的女少校,自拍自PO上網1500多張清涼豔照的事件,我本來是不想談的!

因為越說只會讓她越夯,順了她的心意!

但是看看網路上有不少網友支持其行徑,連一向白目的羅淑蕾都支持她下班後,可以有寬衣解帶暴露身體、讓千萬人觀賞她露屁股、股溝、深深事業線...撩人裸體的自由。

而人戲稱為「宅神」的朱學恆,也認為「下班自拍一下真的沒什麼關係」。

甚至報載有學者對於國防部給予飛彈指揮部通信「爽露」女少校范群偵申誡處分,還痛批軍方對范女私領域行為的懲處「簡直不可理喻」。

難道真的「 只要我喜歡,下班只要三點不露,要怎麼全裸都可以?」

軍方及對爽露女少校的行為,覺得怪怪不好的人,都是侵犯、限制了她的自由?

我身我命歸我有,所以只要我喜歡、不犯法,有什麼不可以?


我以康德的理性哲學、自由主義及道德觀來批判,或許可以讓我們有一個較為可以省思的空間!

沒錯!朱學恆、羅淑蕾及那些支持其展示裸體自由的人,有其自由至上主義的觀點!

認為下班後,縱使是軍人,我要如何處置我自己的身體,只要不違法妨礙風化,都是我的自由。

但是他們忘了,人是人、人不是物。不該物化!用自己的身體當作發紅成名的工具。更不可用裸露自己的身體,來當作謀取名利的手段。

因為這不是真正的自由,這是被名利的目的所束縛來決定。這樣的自主不是真正自由的自主!動機是功利的,是邊沁的信徒,沒有道德。

沒有道德的行為!朱學恆、羅淑蕾等人,有什麼正當性好支持、寬容的?

這只會助長社會風氣日下,造成社會道德觀的低落及價值認同的偏差!

對整個台灣社會文化走向有品質、有優雅,是負面的牽引力量!


何況退一步說,不就自由的觀點論之其不是真正的自由決定!

而是就其職業角色來看,她是個軍人!就像是公務員、老師、教授或私人公司員工一樣,都有他要維持的形象,不能因個人的喜好,過度「脫框」演出。

不是下班後,其不良行為就跟上班的角色可以完全脫勾。

因為社會對你的不當行為,並不會因為你下了班來做,就不會崩壞你上班機構整體的形象!

所以只要我喜歡,縱使露出充滿性挑逗、性暗示的全裸照片,也是不可以的!

因為是會破壞你上班機構的整體形象,這是自私的!以私利、自己爽就好的心態,來害了其他跟你一起在同一機構上班同仁的形象!

這難道也是可以寬容的自由、自主?

所以人的自由不能全憑「 慾」或「名利」來決定,就稱這是自由!必須符合意志決定的自主性!

這樣動機不是受慾望制約,就是受名利操縱的愛秀,這種有條件的自由,怎能稱為真正的自由?


人是理性的動物,也是感情的動物。

所以請不要誤用以情緒、感官的判斷,來當作理性思考後的社會價值認同!扭曲了社會價值來發言!

那只會積非成是,讓沒辦法判斷的年輕人,誤解了自由、自主的真正涵意!

帶壞了台灣社會的風氣及正確的道德價值!

千里江堤潰於蟻穴,豈能不慎之?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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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557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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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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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兵千日,用兵一時
2011/08/26 10:16
 看了大家的討論,令人想起一個畫面:

 兩軍作戰,從早上八點打起,殺生震天,死亡慘重,然後到了下午五點了,大家下班,各自回家,明天早上八點上班,再重新打過,大家以為如何?

 軍人平時無事,就得鍛鍊精神。不然男的比手勢我愛妳,女的搞自拍,碰到事情,還能打仗嗎?

 如果不喜歡,可以離開,軍人真的不能和一般職業比的。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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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說你的言論我不舒服,所以你不'道德"? 你不准發表你的言論?
2011/08/26 10:14
  版主並不曾禁止別人發言討論,怎麼有人提這個?

 人是看他作了什麼,不是看他說了什麼。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8-26 12:26 回覆:
謝謝贊聲!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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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8/26 10:06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案

第二章

(十四)軍人應以一人一職為原則,以期專職專任,非有法令依據,
不應兼職,兼差,爰配合實需,增列修正條文第十四款.

(十九)軍人禮節,儀容,整潔,秩序及守時等,代表軍人紀律及形
象,不應違反,為嚴整紀律及維持軍容,爰將現行條文第十七款
及第二十四款合併,並酌作文字修正後,改列為修正條文第十九款.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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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單位的權利
2011/08/26 06:15
我覺得任何一個單位都有他的規距,任何時期有損於其單位的名譽及權利時,其單位有權按規定將之處理。一個軍人穿制服出去,不可歪戴帽子,吊兒郎當,這種有損軍譽的行為不得以非公務時間的自由為籍口而破壞。現在台灣就是許多半吊子的學者和別有用意的政客把社會的規範都弄混,弄壞。一位讀者說,當你讓你的女兒也在網上解衣露體時,你便可以賛同這種害群之馬,我有一點補充,只要對其有利,有些會當眾比中指說下流話的政客說不定是會允許其女兒這樣做的。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8-26 08:15 回覆:
您話我同意!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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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下的
2011/08/26 02:27
我也贊成不宜!!

但是不宜不代表她該因此被上級機關懲戒。
我不會以不道德為由言語批評她,
也不會行政處分的行政手段懲戒她!

以前很多的老兵耳朵聾了,
因為他們被要求要為國家犧牲,
打靶帶甚麼耳罩?難道是娃娃兵嘛?

為了團體、為了榮譽、、,
他們打靶也沒有帶耳罩的自由,
為了便於軍事管理,
他們以前甚至沒有結婚生子的自由,
諷刺的是,
他們有光顧軍中樂園的自由,
因為這樣才符合康德的道德標準!

我們要求團體可以侵犯我們個人到甚麼界線為止?

我們給予女性多少身體自主權?

我可以露胸,但是妳不可以露奶!

我們給予軍隊多大的權力進入到軍人的私領域?

所謂的禮教,就像綁辮子、裹小腳一樣,

完全是一種掌權者使用手中權力行為的具體宣示。

例如:
日本聽說最近有提倡男女混浴的聲音出現,
你以為男的對此真的會很興奮嗎?

用點大腦想想就 知道,
只有第一時間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才會是啦~~

真正會事到臨頭會臨陣跳腳的絕對男的更厲害!!
我估計男生會比女生還反抗得更厲害呢!

我可以去看別人老婆裸體,也可以被別人的老婆看我裸體。

可是,當我的老婆裸體被別人看,尤其是被自己認識的哥兒們看,

那可是孰可忍孰不可忍之大事!!

不是嗎?(^^)

天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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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違法嗎?
2011/08/26 00:43

換個角度看,如果軍人下班脫了軍裝,沒事就喜歡彎腰駝背,任由小腹凸出外露,然後嘴裡叼根菸,腳踏「三七步」,外加手比我愛你(手勢)。以自由論,不知大家是否支持?


是非正義的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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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道德不道德, 只是不 proper!
2011/08/26 00:30

若我是她屬下, 也在網上看了她的清涼照, 當我立正站在身著軍裝一本正經的她面前, 很有可能我腦中浮現是她的清涼樣子. 這要她如何帶兵. 抗戰前中央軍校教導總隊的大專訓練, 大學生起鬨不願剃光頭, 先父搬了張椅子在部隊前, 叫理髮兵把他的頭先剃光, 然後所有的帶隊官也跟著都剃了光頭, 接著所有的幹部, 你想那些秀才遇到兵再怎麼起鬨?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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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要為團體犧牲到甚麼程度才是合理?
2011/08/25 23:39
這個標準是古今中外浮動的,
你的很多言論,
在不同時空背景下的人看來,
也是極度不道德的。

建議版主避免隨意用"道德禮教"這種指責加諸人身,
因為若用這個標準,
版主自己的很多作為亦將難逃"不道德"的指責!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8-26 08:14 回覆:

你真的不懂我在說什麼!

不懂別亂扣帽子!

在不同的哲學下,你知道什麼是道德嗎?

道德不是自加諸的,是以人為目的尊重的!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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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功利嗎?功利的證據在哪裡?她營利了嗎?
2011/08/25 23:30

以"不道德"這種嚴厲罪名加諸"不違法的行為",
本身是否是一件"符合"道德的批判?

評台大校長公開評論13妹事件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8-26 08:19 回覆:

因為13妹的行為是在於求名利!

以康德說論之,好不好是個人的事、如未畢業也關乎他人,但沒有道德!

注意!是沒有道德,不是不道德!

其中涵意是不同的!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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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樓下的回應
2011/08/25 23:17
和文藝復興之前的論調很像。
與回教世界對女性的觀點也很像。

我可以說你的言論我不舒服,
所以你不'道德"?
你不准發表你的言論?

道德是在尊重他人不違法的行為自由的前提,

請問他違了甚麼法?

你可以不喜歡,你也可以批評,你也可以不看,
但是她應該被懲戒嗎?
她也可以說男人打赤膊還真噁心下流不要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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