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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能特赦江國慶!
2011/02/03 10:39:36瀏覽3860|回應7|推薦58

除夕一早回家團聚,回年輕時成長居住的地方,我總是習慣四處走走,看看昔日的人、事、物的改變。

這次走到昔日房東的家門前,發現門口被貼了催繳垃圾清潔費、警告要強制執行的通知。而在另一個二、三十年前我小時曾租住過的綠色木門前,則被以公示送達的方式,貼上未繳252元電費、被斷電的台電通知。

莫明所以!經詢問老父才知,前幾天這位我幼時前女房東才以七十幾歲之壽鬱鬱以終,落葬山頭入塔。

死前幾年因寂寞結交過一位男友被騙五百多萬。最近這些時日又結交了一位五十幾歲的男人,結果還是找不到人生最後的春天,將她僅剩的幾十萬及首飾再度被拐騙一空。落得她就此怨恨不甘的一病嗚呼!

因她身後無子,那間破房子也只擁有三分之一產權,死後如沒有為她辦後事的土公仔好心,還真的死無所歸。

聽到她如此的人生淒涼結局,想想我幼時租她房子時曾經對我家的苛刻尖酸,雖有惡人得報的一點快意。但是回身一看從前,更有辛酸的歲月塵埃留下其中,心中也尤然不覺升起了悲憫!


晚上圍爐吃年夜飯。

三立電視台不斷循環播報江國慶的新聞,播江國慶家人希望盡快平反冤屈、播施明德說馬英九不要當『道歉先生』,要像對他一樣以特赦的方式處理。更播許榮洲老父的質疑!

極盡挑撥炒作之能事!

在除夕吃飯看到這樣穿插錯誤觀念、消費江國慶,刻意為民進黨打擊馬英九形象的新聞。實在破壞吃飯興致!


施明德可以被特赦是因他是政治犯,在時空背景下,他不是當然無罪!

江國慶既然是被冤屈,那就是要以走完法律程序來無罪平反,絕對不能以特赦的方式處理!

因為馬英九特赦江國慶,那就表示江國慶是有罪才要被特赦。也就不能國賠!

無罪何以需要特赦?

所以三立媒體誤導民眾,乘機消費江國慶案,連過年團圓圍爐時,都要為民進黨當政爭的工具,實在也太積極了!

令人嘆息媒體無所不用其極的沈淪!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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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4852236
 引用者清單(1)  
2011/02/03 20:35 【不平則鳴】 馬英九總統@臉書: 江國慶生前疑遭不當偵審, 深感痛心, 責任追究,將依法儘速進行!

 回應文章

中華民國預官少尉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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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循環
2011/02/14 18:35
三立等媒體挑撥基層民眾的惡行, 終將得到報應!

野口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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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說好事
2011/02/04 12:30

所以身後悽涼都是有原因的   不要以為你是你我是我  

除夕夜看政治    真是吞不下去   過年不是應該說好事嗎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5 22:50 回覆:
沒錯!要說好事!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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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正在進行
2011/02/03 20:35
老丐已將馬總統在臉書上公告的文章引用!

總統知道, 並且宣佈: 經正常管道平反, 是那些無聊的名嘴, 不懂亂叫!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3 22:59 回覆:

確實!誤導民眾很不可取!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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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
2011/02/03 14:04

記憶中,施明德他們自己好像也反對自己被特赦,因為他們自認為自己無罪。

他現在要馬英九特赦江國慶,不是腦袋不清楚就是認為江國慶有罪。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3 22:53 回覆:
沒錯!特赦的前提是有罪!

快樂茶人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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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祝福
2011/02/03 13:25

祝新年快樂

就如您說的江先生是冤判又不是政治犯何來特赦的古怪邏輯.  在既知當年軍事法庭冤判, 那今天法務部就應以特別件加速重審重定讞的方式還江家一個清白與進行國賠.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3 23:02 回覆:

也祝您新年快樂!

平反後給國賠!雖不能彌補人命的珍貴,但是歷經李登輝、陳水扁都不能發現冤屈,在馬英九任上獲得平反,也算是善了!


半個公務員退休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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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的編輯也不遑多讓!
2011/02/03 11:40

看到「施明德:道歉先生快特赦」這個標題,讓我對失明德先生有些不快,但是細看內容,不要怪我新年出言不遜,覺得下個=個標題的聯合報編輯真的很缺德!

施明德說的是:總統別只當「道歉先生」,應立即特赦江國慶。

結果編輯竟然把表題訂為「施明德:道歉先生快特赦」,這兩句話的意義一樣嗎?缺德的編輯!

施明德:道歉先生快特赦 【聯合報╱記者曾雅玲、王光慈/台北報導】 
 
馬總統昨天上午赴江家慰問,卻未正面回應江媽媽要求宣告江國慶無罪,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下午寫信要總統別只當「道歉先生」,應立即特赦江國慶。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晚表示,政府會參考施明德先生的意見,總統探望江國慶家人後,已指示法務部與國防部立即會商,邀集法律專家研究包括再審、赦免等各種法律途徑的可能性,希望盡速在法律上平反江國慶的冤屈,協助家屬取得賠償。

施明德認為,江國慶案為「國家殺人」,馬總統不僅因元首身分成為「國家殺手」的法定代表,有責還給江家公道,別讓高官因事過境遷,躲過法律懲罰。【2011/02/02 聯合報】


民進黨欠個解釋:過去給你八年做不好,現在窮的只剩扯後腿 + 抹黑?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3 23:07 回覆:
確實!民進黨時代不能發覺平反,實無資格說什麼話!

木旁....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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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的一塌糊塗
2011/02/03 11:10

我能理解施明德的說法,我也不讚成特赦

不過再怎麼努力也都太遲了,也只能盡人事聊表心意罷了

如果真的要追究兇手,我想我可能也是其中之一

我當時也曾詛咒當時國家認定的兇手江國慶,現在回頭才發現自己是錯的

而且錯的一塌糊塗

江國慶在赴刑場執行槍決時,除了一些人權團體之外,沒有什麼人給他聲援

我也沒有資格說誰和誰要負最大的責任,但是我還是強調

經過這次的事件,我仍然不贊成廢除死刑,但是我同意馬總統所說的相對死刑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3 22:52 回覆:

認同!死刑不能廢除!但江國慶的冤屈要進最大可能平反!

媒體更不要消費江國慶!當作DPP的政爭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