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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撞船是事實,掩耳豈能盜鈴?
2024/03/02 23:49:53瀏覽706|回應0|推薦14

根據「立法院」網站公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周一議程為“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參謀長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對此,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在臉書發文表示,專案報告名稱應該是“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針對‘113年2月14日取締大陸籍快艇事故案’專案報告”,對於高金素梅提出的“金門撞船案”不能接受。


是不是撞船,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已經說得清楚,碰撞這情況及證據已是事實,這管碧玲有何好不能接受的?

高金素梅這「金門撞船案」用詞,並沒有斷定海巡署已是有過失。不過弄死人,沒給真相是絕對是沒人能接受這樣呼嚨的。管碧玲想用「取締」來代替「碰撞」,就能掩耳盜鈴,大家就看不到、聽不見?

我以前有個鄰居叫做「明安」,但是他因為有個天天喝酒的老爸,而他也因為交上「8+9」,所以就常常不是打架上派出所,就是去市場當扒手被抓,造成天天不安。今日都不安了,怎麼會有「明安」?

所以管碧玲與其掩非飾過、強辯狡詞,不如坦誠面對,給出客觀的真相,這才是解決此事件的良方!

死了兩個人,這不是一個「取締」用語就能遮蓋的。

有時候解決問題沒那麼難,而是在於能不能真誠的面對它。

面對它,才能接受它、處理它,最後才也可能放下它。

與其期待「明安」,不如從「今安」做起!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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