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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8 15:18:11瀏覽415|回應0|推薦1 | |
今朝, 在上環拿了免費新聞紙"AM730"在車上看, 其中看到一篇"運動達人--毛澤東"一文有些錯誤。
問題是表達第1 件事中, 除非是關連的事可以用”和”這個連接詞, 如果2個非相關的事件用了”和”字, 應視為2件獨立事件才對。 從上面看, 如果要表達2件事, 應該是1/入主北京, 2/發動文革。但入主北京不是他所做的大事之一, 而是幹完大事的結果。我們如果把入主北京的內涵加入一件或以上的事件而要視之為同一件事的話, 就要判斷是非曲直的必要了。
首先: 毛不會同時說打敗蔣介石和日本視為同一件事, 因為中華民國抗戰勝利在先, 毛全面叛亂在後, 要說也說打敗日本和蔣介石, 不會反過來說的。 其次, 這樣的話不太符合說2件大事的語氣, 打敗蔣介石和日本、 發動文革, 那不是成了3件大事了? 邏輯上 , 毛澤東一定會說一件是打敗了蔣介石,一件是發動了文革, 2件他一生中的大事。 明顯不過,打敗日本只是後來”有心人”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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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