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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15:13:11瀏覽7274|回應1|推薦4 | |
這幾天一個社會新聞震驚了整個美國。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校警逮捕了Phillip Craig Garrido和他的妻子Nancy,因為警察發現他們在1991年誘拐了當年11歲的小女孩Jaycee Dugard,把她鎖在後院的隔音帳篷裡成為Phillip的性奴隸。 在過去將近二十年裏,Jaycee為Phillip生下兩個現年十五歲和十一歲的女孩。 很奇怪的是在這段時間裏,Jaycee和她的女兒顯然有和外界來往。 Jaycee在Phillip的小印刷公司工作,和外界客戶有電話和電腦的接觸,兩個女兒也有參加其他朋友的生日派對,但是她們都沒有嘗試逃跑。 美國每年都有很多兒童失蹤,男孩女孩都有。 Jaycee失蹤十八年後又出現,給很多有類似遭遇的家庭重新燃起希望。 上一次猶他州的女孩Elizabeth Smart在自己家裏被誘拐走,所幸九個月後被找到,否則下場可能和Jaycee差不多。 Phillip Craig Garrido在1977年就曾經因擄人性侵被美國聯邦判處五十年徒刑,但是依當時的規定,他在服刑十年後表現良好獲得假釋,不然在1991年他還在聯邦監獄中,沒有誘拐Jaycee的機會。 到目前為止,加州主要媒體探討的主題不是當初為甚麼Phillip有假釋的機會,因為事後諸葛人人會做。 大家關切的是為什麼重重設計預防性犯罪者再犯罪的機制失靈。 Phillip獲得假釋後,附近的鄰居都知道他是ㄧ個登記有案的性罪犯。 附近的小孩都叫他”Creepy Phil”(噁心的菲爾)躲的遠遠的。 他必須配戴電子腳鐐,定期向假釋官報到。 假釋官和管區警察可以隨時去他家突擊檢查,並且檢驗他是否有酗酒或使用大麻等藥物。 甚至在2006年ㄧ位鄰居曾經向警察報案,說有兒童住在他家的帳篷裏,ㄧ個管區警察到他家裏還看過一次才離開。 這麼多的機制在過去十八年沒有發揮效用,實在令人無法了解。 近年來台灣常常有性罪犯面臨假釋的考慮,多數情形下民意多半認為不應該給這種罪犯假釋的機會,出來加害其他婦女。 儘管如此,罪犯最後還是會出獄。 如何避免他們再度犯案,可能在美國這件新聞裏可以找到很多教訓。 附件 : 1. 維基百科上有關Jaycee Lee Dugard綁架案的資料。 http://en.wikipedia.org/wiki/Jaycee_Dugard 2. Phillip Craig Garrido在加州性罪犯登記處的資料。 這個資料在網路上任何人都可以查閱。 http://www.meganslaw.ca.gov/cgi/prosoma.dll?searchby=offender&id=14299162D0546 3. 維基百科上有關Elizabeth Smart的資料。 現在二十一歲的Elizabeth除了工作和楊百翰大學的音樂學位之外,努力推動有關懲罰性犯罪者的立法行動。 http://en.wikipedia.org/wiki/Elizabeth_Smart 4.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兩名警察解釋她們如何懷疑兩個女孩子自稱是Phillip Craig Garrido的女兒,和假釋官連絡後發現Phillip沒有女兒,最後逮捕Phillip Craig Garrido的經過。 http://www.cnn.com/2009/CRIME/08/31/missing.girl.officers/index.html 5. 美國失蹤被剝削兒童的網站。 http://www.missingki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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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