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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 22:40:59瀏覽9242|回應305|推薦31 | |
二月廿八日又快到了,這件事對台灣人來說仍是無法忘記,但是台灣總算 學會了面對「二二八」。歷史老師說的:「可以評論,記得先交待真相。」 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背景、原因、過程都挺複雜。 不妨先問問老前輩(至少要70歲以上):是滿清還是日本人當家,台灣 人所過的日子比較苦呢?何時「雜糧飯」成為主食,蕃薯簽吃到怕。 「純白米飯」要多久才可以吃到一次?或者來說說偷偷到黑市換/買米 的經驗。是日本人的侵略戰爭,才讓台灣人受苦吧?當然日本人自己也 受罪,只是他們算是自作自受。「八年抗戰」是全中國人的痛,抗戰的 勝利是「慘勝」。抗戰中共產黨忙著擴充實力,之後「國共戰爭」又 持續進行中。國民黨當局方面非但無法幫助,還必須「取之台灣」。 「二二八事件」之前台灣當局的貪腐與軍隊軍紀欠佳現象是一回事, 暴亂是大規模「傷及無辜」。如果及時做適當處理,「結果」也許 不同,至少暴亂不會擴大的那麼快。 先說幾件事:「當得知憲警開始無法控制,02/28日晨陳儀就命令參謀 長柯遠芬(關鍵證人之一已逝於美國)「宣佈」戒嚴,此人卻遲遲不 下令戒嚴(有推測是因為與警務處長的私怨,想顯示的警方無能和 自己的「能耐」)等到後來暴徒已佔領電台,鼓勵罷市罷工並將此 「訊息」傳遍全島,台籍警員還紛紛加入亂黨,「請願」群眾衝擊 長官公署,試圖搶奪警衛槍支,造成5人傷亡6人被捕。(原來陳儀 講求親民,公署本來連警衛都不設)等午後柯某「宣佈」戒嚴並出兵, 局面已經「不可收拾」。當然接下來造成的禍害就只有越來越大了。 爾後「事件中」處理也有問題,但有些出於誤會。有些人被扣押也隨 即釋放。又如當時全國第一大報是「大公報」,台北辦事處被封但是 隨即解除,可是此事已經由電報傳到上海,「大公報」自然不會客氣, 其他「壞事」就「很快傳千里」了。後來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 開始的要求,陳儀全部同意。後來就越來越過份,等於在幫倒忙。 陳儀不知道算不算爛好人。事後柯遠芬該受嚴厲處分(該槍斃), 陳儀居然還幫他說話。不管你是誰,不管什麼「錯誤」、「陰謀」 都要攤開來說,關於「二二八」的真相,沒有人能「永遠地欺騙所有 的人」,或說『只有我知道』。因為有太多的人「在場」。接著 「白色恐怖」受害者,有「二二八」參與者、反對「國民黨」獨裁 的人、甚至是「國民黨」自己人,更多的是受害者家屬與無辜的人。 不論如何,「二二八」它的過程是「先暴後鎮」,而非「先鎮後暴」。 所以「國民黨派軍彈壓,以致於造成悲劇, 」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何況當時暴亂已經發生,蔓延到整個台灣,本地的軍憲警不但無法平定 亂事,本省籍警員部份也已經加入,大陸不派軍隊你要怎麼辦?當時的 暴徒不管出身是前台籍日軍、地方流氓、或盲從者,受害者難道會只有 「外省人」、「外省人店舖/倉庫」?難道砸店搶劫還先「借問」 這是誰開的?搶劫要搶的當然是:「平時」大家就覺得他有錢的人。 暴亂就是暴亂。OK? 「二二八事件」中外省人與本省人相互殘殺,同樣基於人性的善良, 也有外省人與本省人相互「救助」。當時「被傷害與被損害者」兩者 皆有。對於「二二八」,有的人是刻骨銘心。有些事如果不是後來 一直又翻出來,也有的人是「選擇遺忘」。例如一位長者可以既是 「被損害者」又是「拯救者」。自家倉庫受了損失,卻仍然冒險救了 兩位被追打或追殺的外省人,家裡老一輩都知道,就是從來不說, 直到長者去世,兩位先生來磕頭,晚輩也才知道。 有些事本來也沒有完整真相,因為有些故事「講不下去」。 但是世界就是無奇不有,本來以為死了的「人」還會「復活」? 一群人哭哭啼啼時,你只要安安靜靜聽就有更多的故事了。 政客的胡言亂語我不想浪費時間去反駁,對某些人與家庭來說, 生者得到答案,死者得以安息。夠了! 既然是歷史問題就多說幾句。曾經碰到以下幾個錯誤觀念/作法, 提醒大家一下: 一、有網友提出要等XX年大家才會客觀,大錯特錯。關鍵證人全 死光了,才會變成「各說各話」。就像蘇建和等三人的案件,主嫌 王文孝(身份是軍人)被槍斃,三個倒霉鬼只好繼續當「嫌疑犯」。 純粹靠記錄不夠,你根本不知道有這個東西,何況有些又未必開放。 二、「不以其人,廢其言」,反之亦然。例如,大陸李銳的「廬山 會議實錄」是至今該會議最完整「第一手」資料。他論述的「客觀」 與否,自然有眾人(也在場的人)或學者專家來鑑定,也許需要點 時間。一直不讓人研究或討論,大家才會覺得「有鬼」。 三、不可以「想當然爾」,一切要有憑據。「二二八」這件事共產黨 常自稱參了一腳,又有謝雪紅跳出來為證。老美/老日搞鬼也有 重大「嫌疑」,也有些證據,但人證就少了點。 四、有的人覺得「本省人」、「外省人」這種「全稱式」說法不恰當, 那麼請拿出你建議的稱呼法。我兩者都是,也從未覺得有「矛盾」 已經很久了。 五、跑來鬧場的會問一些無關文章主題問題,「為什麼不也說這個 那個」,如果你有東西就說出來,這是「部落格」言論很自由, 你也可以來一篇。 六、中國人「地域」觀念本來就很強,所謂「歧視/瞧不起」,倒不是 什麼歷史的輪迴,似乎是中日共同的「文化」。抗戰時,在大陸四川 人叫外來的人叫「下江人」、「腳底下人」, 光雲南省的 「雲南」、「外省」之爭,和「江南」、「江北」間就講不完。 但是「本省人」「外省人」間,沒有那麼大的「矛盾」。 否則,我從那裡來的? 延伸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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