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評論社聰明的評論文章,陳總統繼斷背山之後再一次引喻失義
中評社香港3月16日電(評論員 鍾維平)陳水扁日前用大象與兔子比喻大陸與台灣,煞為形象。但是,他形容兔子已被大象踩在腳下,還不能夠喊痛。事實是否如此,則需要明辨。
在大自然中,大象雖然身軀龐大,但還是溫和的食草動物,兔子也是食草動物,所以自古以來未聞大象吞食兔子,這就説明,大象與兔子,誰也吞不了誰,雖然軀體差異極大,但注定是可以也是應該和睦共存的兩種動物。
當然,大象也有發怒的時候,也有需要自衛的時候,這時,大象通常是用鼻子和牙齒作武器的,對付虎豹豺狼,大象毫不客氣。至於用腳作武器,不是大象的本性。因爲身軀龐大,大象最忌諱拳打腳踢,這樣會導致身軀不平衡。所以,大象如果真得用腳踩到了兔子,一定有其它的原因。
是不是兔子睡著了,大象路過的時候,不小心踩到了?這是不可能的假設。大象走起路來,聲音如鼓,地動山搖。除非兔子聾了,聼不見,才能被踩住。那麽,責任不在大象,在兔子,誰叫你故作聼不見呢?
是不是兔子急了,咬大象,大象順便一腳,結果踩到了兔子?這種可能性比較大。俗語道:兔子急了也咬人。可是追究責任的時候,問題又來了。兔子急了,咬大象,這説明兔子是攻擊者,好好的,咬什麽大象?不去咬大象,大象之笨拙,如何趕得上兔子?又如何能夠舉起足來踩住兔子?按常理,大象擧足的時間,足夠兔子竄出幾十米了!
於是乎,所有的觀看者都發出同樣的批評兔子的聲音,認爲兔子錯了。這正是:兔子咬大象,踩痛沒商量。
兔子其實是一種非常可愛的動物,靈活、敏捷、生命力強。在廣袤的草原中,兔子與大象應該組成生命共同體。有大象在,虎狼不敢靠前,大象身邊的兔子性命有保障。有兔子在,能夠找到更多的植物,為大象提供更好的生存條件。所以,兔子與大象,本是不可分離的一對。
有一則流傳甚廣的笑話,說得是:
一隻螞蟻在路上看見一頭大象,螞蟻鑽進土裏,只有一隻腿露出在外。兔子看見不解地問:“爲何把腿露在外面?”螞蟻說道:“噓,別出聲,老子絆它一跤。”
兔子之所以咬大象,是螞蟻教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