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警察局與法庭解釋清楚
你對<詩人>與<瘋子>的說詞
已經去城邦檢舉你了
法律已經明文規定擅自公開說人<瘋子>
是會被告的 請自重自愛
我的隔壁住著一位瘋子!”
整天胡思亂想
所以連頭髮都是亂蓬蓬的
這並不稀奇,假如他不是詩人的話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
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
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
【公布日期】民國101年12月5日
第二篇 分 則
第二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
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
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