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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7 20:32:13瀏覽1803|回應19|推薦24 | |
16年前,聯福製衣老板李明福,以惡性倒閉之卑劣手段,捲款遠走他鄉,棄數百名員工於不顧,積欠其工資,竊占其勞退金,以致引起激烈的勞工抗争事件。
當時的政府為了迅速平息抗爭,不循正道走旁門,搞了一個什麽〝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發給抗爭勞工一筆錢,終結了一場可能持續擴大蔓延的勞工抗爭運動。 問題來了,表面上說是貸款,事實上,對多數的勞工來說,這是政府代替落跑資方支付的一項補償金。這個觀念是否來自某些官員的明說暗示?不想可知。是否有官員以此〝德政〞換取選票或政治利益?也不想可知。 當然,大有為政府用的〝鋸箭法〞解決問題,非此一端,隨便舉一例,首長特別費,表面上,是必須報支的公費,事實上,大多數官員認定是他們的薪資補助。 此種表裏不一的模糊政策,表面與實際的分野,連聖明的馬博士馬教授馬大市長都無法分辯,遑論只受過義務教育的勞工們? 馬大總統說得好:這是法律問題。對極了,所有過去搓麻將政策造成的〝過去與現在的矛盾〞,全都是法律問題。 首長特別費別除罪了,所有涉嫌盜用公款的官員,通通提出公訴,法律會解决一切紛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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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