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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關廠勞工抗爭事件
2013/02/07 20:32:13瀏覽1803|回應19|推薦24
16年前,聯福製衣老板李明福,以惡性倒閉之卑劣手段,捲款遠走他鄉,棄數百名員工於不顧,積欠其工資,竊占其勞退金,以致引起激烈的勞工抗争事件。

當時的政府為了迅速平息抗爭,不循正道走旁門,搞了一個什麽〝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發給抗爭勞工一筆錢,終結了一場可能持續擴大蔓延的勞工抗爭運動。

問題來了,表面上說是貸款,事實上,對多數的勞工來說,這是政府代替落跑資方支付的一項補償金。這個觀念是否來自某些官員的明說暗示?不想可知。是否有官員以此〝德政〞換取選票或政治利益?也不想可知。

當然,大有為政府用的〝鋸箭法〞解決問題,非此一端,隨便舉一例,首長特別費,表面上,是必須報支的公費,事實上,大多數官員認定是他們的薪資補助。

此種表裏不一的模糊政策,表面與實際的分野,連聖明的馬博士馬教授馬大市長都無法分辯,遑論只受過義務教育的勞工們?

馬大總統說得好:這是法律問題。對極了,所有過去搓麻將政策造成的〝過去與現在的矛盾〞,全都是法律問題。

首長特別費別除罪了,所有涉嫌盜用公款的官員,通通提出公訴,法律會解决一切紛爭。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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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RTaiker&aid=728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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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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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墊償基金 逾九成呆帳 是故意!
2013/02/09 11:13
正常未確保債權,不會放款!

故欠薪墊償同.時應採取民刑法手段.以確保債權.

如假扣押.限制出境.追稅.起訴背信..等等,

同理關廠勞工抗爭 也是故意

是政黨,政客,故意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2013.02.09 02:46 am
勞工若因雇主歇業或破產沒拿到薪水,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可協助支付欠薪,再由基金管理單位勞保局向雇主求償。不過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上路以來,已墊出卅八億元,卻只討回三億多元,九成二還沒追回來。

不同於退休金、資遣費,勞工若拿不到雇主積欠的薪資,可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先行支付,雖然最多只能拿回六個月欠薪,但勞工多少有保障。

該基金民國七十五年底開辦,共墊了卅八億元積欠薪資,有五萬三千多位勞工拿回六個月薪水;至今卻仍有卅五億元還沒要回來,其中又以國產汽車「欠最大」,欠了一億多元。

勞保局專委彭德明解釋,積欠員工薪水的企業多是歇業、清算或破產事業單位,剩餘資產不多,加上工資債權又低於銀行抵押權和國稅,追回欠薪確實不容易。目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規模仍有八十九億元,還足夠支應未來所需。

彭德明說,追回的三億多元中,去年就追到了一億一千多萬元,主要是包括遠東航空、佳姿健身和三勝製帽等大公司,因公司資產拍賣支應完其他優先債務後,仍有餘錢償還欠薪。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由所有雇主每月提繳員工薪水萬分之二點五,儘管提繳率達九成九,但因僅提繳薪資的萬分之二點五,歇業或破產絕對不夠支應欠薪,制度設計因而由所有雇主共同承擔風險,基金先墊償再由勞保局向雇主求償。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7694496.shtml#ixzz2KMi0ea6p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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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你找馬英九說歷史共業的例子了
2013/02/09 08:05

河壩巡:

歷史共業指的是他的特別費!

蔡頭給他找個公使錢

原來從宋代開始就喜歡把公帑拿去給自己兒女花花,好用得很

其他人就找個理由叫做歷史共業!

===========

我沒找到馬英九說歷史共業,倒是發現呂秀蓮這樣說,要麻煩你找馬英九的例子了。

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www.voachinese.com/articleprintview/1047860.html

......
呂秀蓮認為首長特別費案是台灣行政制度50多年來的瑕疵,是歷史的共業,涉及全國6千5百多位各級官員,不應該由副總統辦公室獨自承擔。
......

 


河壩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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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
2013/02/09 07:32

歷史共業指的是他的特別費!

蔡頭給他找個公使錢

原來從宋代開始就喜歡把公帑拿去給自己兒女花花,好用得很

其他人就找個理由叫做歷史共業!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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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章是國民黨內部事務,除非和中華民國法律憲法牴觸,外面管不著
2013/02/09 01:09

河壩巡:

我所指的是,他修改黨章,讓他可以參選,哪裡需要立法院?

======

國民黨黨章是國民黨內部事務,除非和中華民國法律憲法牴觸,外面管不著。  我不是國民黨員我不管也不能管,你呢?

另外提醒你國民黨要改黨章不是一個人能改的。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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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8 23:31

河壩巡:
我所指的是,他修改黨章,讓他可以參選,哪裡需要立法院?


這叫歷史共業?你坳的也太硬了!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河壩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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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2013/02/08 19:53
我所指的是,他修改黨章,讓他可以參選,哪裡需要立法院?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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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工資第一順位代償還卡在二讀!
2013/02/08 08:17

積欠工資第一順位代償還卡在二讀!

大概從十五六年前這條法就由行政院送立法院,

到現在為止還卡在二讀,

猜測是這些利委如果這條法通過,

銀行會將『風險』列入,讓他們的『超貸』不太容易拿到!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2-08 18:10 回覆:
實在太落後了。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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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點鴛鴦譜
2013/02/08 07:15

河壩巡:

遇到他自己就是歷史共業,遇到別人就要依法行政

對他有利就延續,對他不利就修法!

==========

修法是立法院的事,有沒有違法是司法院的事。


河壩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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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法律會轉彎
2013/02/07 22:09

遇到他自己就是歷史共業,遇到別人就要依法行政

對他有利就延續,對他不利就修法!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2-08 18:08 回覆:
眼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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