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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是真的......台灣陸委會擬大幅放寬大陸配偶在台工作權 11月提報核定後實施
2007/12/23 09:17:47瀏覽1054|回應1|推薦7

 

希望是真的......台灣陸委會擬大幅放寬大陸配偶在台工作權 11月提報核定後實施

香港文匯報引述台灣《中國時報》報導,為落實兩岸婚姻「生活從寬」政策,台灣陸委會正研擬開放大陸配偶在依親居留階段即可取得工作權,預估將有 2萬多人立即受惠,往後每年則增加4800人投入台灣職場。

報導指出,台灣陸委會邀集相關單位密集研商修改「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今年11月上旬完成配套措施,提報台灣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實施。

目前,外籍配偶來台居留即可工作,但大陸配偶在台工作限制相當嚴苛。現行大陸配偶在台工作規定,前2 年的團聚階段完全不能工作;進入依親居留期間,符合經濟弱勢條件者,才能申請工作許可,目前近6成取得工作權;進入長期居留、定居期間,則具有完整工作權。

報導指出,大陸配偶初來台灣 2-6年,沒有工作權,兩岸家庭只能依賴台灣丈夫養家,不但生活難以為繼,還常遭仲介剝削;甚至大陸配偶在外打黑工,被警察查獲後,視為「非法打工」而遭遣返,造成與家人分隔兩地事件頻傳。

台灣官員透露,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政策分為 3個方案。方案一是大陸配偶在依親居留期間,即可申請工作許可,初次同時有 2萬個家庭受惠,往後每年增加4800人投入職場;因為此案符合兩岸婚姻家庭期待,台灣勞委會傾向採行此案。

方案二,在依親居留階段,育有親生子女為工作許可條件,初次同時有9000個家庭受惠,往後每年增加2200人投入職場。

方案三,在依親居留階段,婚姻較具穩定性則給予工作權,初次同時約8000個家庭受惠,往後每年增加4800人投入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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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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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641&c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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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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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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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的修正進度?
2007/12/23 21:06
 
主  旨 請問「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的修正進度?
陳情內容 一,依據96年9月中旬新聞媒體報導,陸委會正會同相關政府機關研議調整大陸配偶在台工作權規定,目前規劃方向大陸配偶來台滿2年,進入「依親居留」階段後即可取得工作權。陸委會表示,由於本案仍在評估階段,將儘速會同貴會及內政部等機關,完成評估作業及相關配套措施,彙整各機關評估意見後,將調整方案陳報行政院核定,再修正「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後公告實施。
二,請問迄今上開管理辦法的修正進度為何?大約何時可以完成修法程序?惠請 釋復.
 
本文章摘錄自大陸配偶家庭論壇.感謝!!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307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回復

君:您好!

有關您96年11月24日致民意信箱,函詢「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進度乙案,本會謹答覆如下:

一、有關「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係本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之1第2項規定授權訂定,合先敘明。

二、又大陸配偶在臺工作權調整乙案,事涉我國大陸政策,此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之職掌,且該會目前正研議中,本會將俟該會研議之具體方案修正上開辦法,以保障大陸配偶在臺工作權益。

以上說明,如果您仍有疑義不明,您可再來信(函)洽詢。另本會職業訓練局網站(
http://www.evt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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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祝
身心健康! 快樂平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