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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4 00:34:30瀏覽589|回應0|推薦15 | |
族群平等 咫尺天涯
二二八手護台灣活動時,尚在爭取連任的陳水扁總統一手牽李前總統、一手牽大陸新娘的手,不知贏得多少掌聲?連任後的陳水扁在五二○就職演說中提到「不管是原住民、新住民、旅居海外的僑胞、注入新血的外籍配偶…」、「不管你出生在廣東或者台東,不管我們的母親來自越南或者台南,每一個人都擁有同樣的地位和尊嚴。」更被喻為整篇演講稿中的「佳作」。 然而,說一套、演一套,實際上的又是另一套。 「與台灣人擁有同樣的地位和尊嚴」對大陸新娘而言,看似咫尺,卻是天涯! 因為依現行的法律,不管新台灣之子的母親在台灣住了多久、生了幾個孩子、與先生感情多融洽、照顧公婆如何無微不至,在沒有拿到身分證以前,一旦遭裁斷為『虛偽結婚』,就得回大陸去。新台灣之子與母親,要適應的問題已經夠多了,卻因政府混沌不明、想到那裡改到那裡的政策,平添骨肉分離的變數。大陸配偶命運未卜,何來向心力?又如何認同台灣? [引用]| 作者 joedaonna 轉貼自這種是什麼台灣標準??? http://joedonna.mysinablog.com/index...ticleId=186523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641&ca=6 http://tw.myblog.yahoo.com/no12no12/archive?l=f&id=5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819&ca=6 http://www.ma19.net/group/332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o12no12 http://blog.yam.com/no1212 http://blog.sina.com.tw/no12no12/ http://www.wretch.cc/blog/no12no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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