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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朋友,原則上,除了廣告與問候外,小弟不會迴避任何問題,因為小弟心中袒蕩蕩,時間允許的話,願意與您交換任何意見!梅峰 謹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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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3 23:29
陳水扁第三度補拍傷口照又搞電腦合成,這次肚臍貼歪

繼三月二十日和三月二十一日兩次拍攝手術照片卻頻頻露出破綻後,為了因應九月底成立的真調會,陳水扁又有了新動作:在十月十三日陳水扁假裝到台大檢查身體,其實就是為了亮出肚皮上作好的所謂「復原後的傷疤」。另一方面,約略在這個時間,他也「回到過去」,第三度拍攝了以下這張宣稱是三一九當天縫合後的傷口照:

http://www.the319.org/assets/images/special_0001/image009.jpg

這張照片從未由總統府對外界發表過;除了國親在十二月五日散發的「子彈門第二集」以外,應該只在近日起貼出於真調會首頁上:

http://www.the319.org

國親和真調會的懷疑是傷口的左下側(照片的右下側)為何有疑似膠布的貼痕?其實這一點根本不是問題,請比較以下這張陳水扁十月十三日在台大亮肚皮時拍攝的照片:

http://members.lycos.co.uk/mymindlee/ifyou/image/Image007.jpg

陳水扁腰部左側確實也顯現一塊長方形的白印,這應該不是動手腳的痕跡,而是皮膚的小瑕疵,類似汗斑一類的東西。國親和真調會真正應該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既然有這張照片,為何早不說,半年後才拿出來?當然181017已經替他回答了:當時還沒拍好,如何拿出來?

既然這張傷口照一樣是假的,我們就來檢驗它的製作技術是否能逃過我們的法眼。很不幸的,我們不得不宣佈:陳水扁的攝影師的確已經無可救藥。這張照片裡的頭和肚皮確實都是陳水扁的,以肚皮如此逼近鏡頭和整張照片的清晰度,縫好的傷口應該達到纖毫畢現的程度,但其實傷口和縫線整體線條含混不清,尤以肚臍部分為最。不過這張照片最大的敗筆,卻在肚臍的位置明顯偏離身體中線:在陳水扁的胸部左右找到大約的中線,向下腹中央連成一線,你會立刻發現那個肚臍不但不在這個中線上,甚至竟離中線還遠得很呢!而且那塊汗斑恰在扁的腰線部分(腰側顏色較深、色素沉澱的部分),而在腰線上的卻不是肚臍而是那條縫好的傷口;該在腰線上的肚臍卻提高到肋骨下緣上方。原來照片上縫好的傷口加上肚臍,是整個從下面這張三一九公佈的無頭照用電腦技術剪下,再用電腦合成手法貼在陳水扁新拍的肚皮上的:

http://members.lycos.co.uk/mymindlee/ifyou/image/doctor.JPG

下面這張照片則是上面那張的局部放大:

http://9dog.net/44507a.jpg

陳水扁第三度補拍傷口照又破功,你看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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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1 11:37
梅峰兄:

「子彈門第二集」似乎純為十二月十一日的立委選戰而製作散發,選戰過後就無人再理;不像「子彈門第一集」全部圖文曾經公佈在網路上;「子彈門」的網站http://www.bulletgate.com也完全沒有第二集的內容。

您所看見的照片不知是陳水扁脫掉夾克在手術台上(目前僅知的那一張)一模一樣的全圖放大版,還是局部放大版?我們知道那上面的傷口是偽造的,經不起特寫鏡頭的考驗,所以才需另行製作合成照將頭部安在真正有傷口的肚皮上。如果內褲大特寫能看到HANES字樣,傷口勢必一併以大特寫出現在照片上;如果傷口大特寫足以以假亂真,他們後來為何仍需製作合成照?既然他們已有HANES內褲,為何裝傻不肯交出來?難道上面的HANES字樣跟陳水扁的傷口一樣是畫上去的,經不起任何人拿在手上檢驗?

梅峰兄可否更清楚描寫照片上所見到的內褲和傷口的情形?又國親對此照片的說明或質疑是什麼?國親某周姓立委在私下看到那張我們公認穿梆最嚴重的合成照後,曾表示他們研究過那張照片,但認為不能當作證據;那麼他們在「子彈門第二集」裡面提出的那些照片難道比那張合成照穿梆得更明顯,更有拿出來作文章的價值?

此內褲一事對兄造成的困擾,181017深感不安與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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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9 01:49
梅峰兄:

我系統的毛病似是電腦自動更新下載了人人皆稱不便的「微軟Service Pack 2」軟體所致。想從「控制台」摘除,卻又找不到「Service Pack 2」的軟體名稱;只好再想辦法了。

又,呂秀蓮隨扈的正確姓名應為「盧孝民」。

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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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7 21:18
梅峰兄:

一位網友也是說子彈反彈應該由車右側打出車外,理由是入射角等於出射角。以下是我對他的質疑和討教:

181017提出的問題不是子彈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是什麼,而是情況是否百分之百絕無億萬分之一的可能照181017所推斷的發生;在彈頭企圖衝過玻璃時是否因彈道與玻璃表面的夾角過小(約36度,亦即90度減去高院報告推算的彈道與吉普車右側夾角的54度),子彈在衝撞彈孔狀似蛛網的部分後,仍不免被彈孔右側(由車內往外看)玻璃較完整的部分絆到。此時火藥減量初速極弱的彈頭已無力繼續撞穿這右側玻璃較完整的部分,而被迫往回彈過來。當時的情形與一般槍枝子彈對著玻璃呈直角射擊的結果,應該有相當大的不同,不是嗎?再說這件事情會發展成後來的那個樣子,本來就是個跌破陳水扁眼鏡的意外;因為它沒有照眾人所推算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發生,卻發生了最沒有可能發生而只能勉強解釋為「天意」的烏龍事件,不是嗎?

以下是三一九現場拍到的事件發生瞬間的影片:

http://lien-soong.com/phpbb2/viewtopic.php?t=214

請注意盧孝民將公事包高舉過肩,且向前挪動,以避免被呂秀蓮頭部擋到的畫面。

再重覆觀看三一九現場影片時,發現盧孝民將公事包高舉過肩後,置放在車上方呂秀蓮扶桿左側的部位,以避免公事包在辦事情的時候晃動;並在瞬間辦完事情後立刻將公事包移下。

又,您說的「入射角」是彈道與擋風玻璃的夾角嗎?根據高院報告(即李昌鈺報告)彈道與吉普車右側的夾角為54度,則彈道與擋風玻璃的夾角應約為36度。既然入射角等於出射角,入射角加出射角共計應約72度。入射角加出射角必需超過90度,子彈才會由吉普車右側打出去;但是推算起來,入射角加出射角共計只有72度,所以子彈並未打出車外。我以一個外行人的說法這樣推算,不知道對不對?敬請指點,謝謝。

這位網友如有進一步說明,我再作轉述。

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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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4 19:25

-----以下回覆 181017 的留言------


181017 兄臺

mei.feng@comhem.se 可用,請儘快與小弟聯繫,有極極重要之事相告!

梅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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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4 19:13
梅峰兄:

有一位網友質疑181017判定的子彈反彈打到呂秀蓮是有爭議的。以下是181017的答覆:

181017現在要詳細解釋,站在呂秀蓮身後的隨扈盧孝民舉公事包射擊,擋風玻璃未射穿,彈頭反彈打到呂秀蓮膝蓋的結論是怎麼來的。

盧孝民舉公事包射擊只是一瞬間的事(不超過一兩秒),而根據現場影片的記錄,就在這一兩秒中我們同時看到了呂秀蓮膝蓋中彈;也同時看到了張春波徒步向前在陳水扁夾克上塗抹;也同時看到了陳再福本來坐直的卻在這一兩秒鐘時,偏身向右再坐正。如果你說兇手偏偏也在前面這四件怪事同時發生的同樣那一兩秒鐘內,開槍射擊,趕著湊個五福臨門、「五」巧不成書也可以;我們就把它當作其中一種可能,研究看看。

可能性一:以上五件怪事同時發生在一兩秒鐘內純屬巧合。以此觀之,我們除了「巧合」兩個字,得不出任何與呂秀蓮或陳水扁受傷有關的線索。

可能性二:以上五件怪事同時發生在一兩秒鐘內不是巧合,而是互為綿密牽扯的因果關係。在我們由這個可能性去思考時,整個案情忽然一時間燈光通明、豁然開朗。所有的疑團、暗流都剎那間撥雲見日、水落石出。我們知道了:

一、 原來盧孝民舉包射擊就是呂秀蓮膝蓋中彈的原因。

二、 原來盧孝民舉包射擊也是擋風玻璃破裂的原因。

三、原來張春波在陳水扁夾克上是塗抹假血(配合後來的夾克血跡檢驗報告)。

四、原來陳水扁因為發生呂秀蓮膝蓋中彈的意外,而沒有現場宣佈自己中槍。

五、原來陳水扁因此而靜悄悄的逃往奇美醫院善後。

六、原來陳水扁因為需要大幅修改的劇本還未出爐,連他自己是否仍會照原劇本宣佈中槍也尚未討論定案,所以剛進奇美醫院時不但沒有假稱受傷,甚至還曾試圖以雙手交叉的方式遮掩血跡。

七、原來邱義仁也因為新劇本還未出爐,不得已只好假稱子彈在陳水扁身上找到(並以此判定有子彈的X光片是事先準備好帶去台南的)。

八、原來陳水扁在奇美醫院躲那麼久是在等新劇本。

接下來發生的事大家都很清楚了:319公佈傷口照片但因為無頭引起懷疑;320早上第一次補拍手術照片,陳水扁脫掉夾克;因發現夾克脫掉無法解釋X光片上的子彈一直找不到的原因,321早上第二次補拍夾克穿上的手術照片,並隨即於321下午向媒體公佈。

現在回頭來解釋為什麼我們判定盧孝民的子彈並未射穿擋風玻璃?既然盧孝民舉包射擊就是呂秀蓮膝蓋中彈的原因,也是擋風玻璃破裂的原因,我們判斷子彈不可能先打到呂秀蓮的膝蓋,再打到玻璃;而唯一的可能就是子彈先打到玻璃,再反彈到呂秀蓮的膝蓋。子彈為什麼要反彈,而且非反彈不可的原因也就在此了。

梅峰兄,您現在可以看到181017的推理方法真是簡單到不能再簡單,說穿了根本不值一笑;這也就是181017在四月九日「福小姐」的三一九事件現場影片浮出台面當天,就能立刻破解本案真相的原因。當然夾克抹假血的部分是看到四月十日李昌鈺的夾克血跡檢驗報告才知道的。

有一件事說來奇妙:181017能破解本案還需大大的歸功於自己誤信立委李慶華四月九日所提出的彈孔調包論。雖然181017最後證實了子彈並沒有被調包,但至少在一開始這個說法讓181017思考到所謂「子彈由車外向車內打」有可能並不是事情的真正面貌。

至於181017所引用的證據,全部是已經在各種媒體披露過、可信為真的;181017自己並未拿出什麼別人沒看過的新證據。

可是儘管此案真相如此容易破解,似乎沒有人用181017同樣的簡單方法去推理,而很多人也漏看了許多已經公開展示過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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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3 23:01
101817 兄臺

我已與相關單位連絡,但他們根據明確資料,您的某些論述有問題,他們希望與您進一步聯繫,如您同意,小弟會告知您連絡方式。

請儘速與小弟連絡!

梅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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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0 09:40
梅峰兄:

最新發現─擋風玻璃可能並未被調包,而只是檢驗報告解讀錯誤。將儘速發表完整說明。

181017 上

-----以下回覆 181017 的留言------

181017 兄臺

小弟敬佩您的求真精神,因為我們就事論事,即使是人人皆曰可殺之耳東,也要給他一個公道。

梅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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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9 11:57
梅峰兄:

看到您整理好的「三一九槍擊案真相解析」,深為感動。餘容後再談。

181017 敬上

-----以下回覆 181017 的留言------


181017 兄臺

因為中和家裡的寬頻仍有問題,所以不便上網回復兄臺。
因為急著處理,所以整理的仍不夠簡略,爾後或仍須再整理之。
我會在能力範圍內儘量去做的。

祝好
梅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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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8 21:59
梅峰兄:

先致上十二萬分歉意,因這兩天公務十分繁忙,未特別注意到您的留言,有負兄臺厚愛.

至於真調會,我從數月前就一直想從媒體得知它的聯絡方法和地址,但直到幾天前才得到另一位網友告知網址和電郵信箱地址.我也於十二月二日將我自己的研究心得分五篇傳給他們,但這次他們提出十大疑點雖表示他們仍在為此事努力,但他們的認知似乎離事件的偵破仍路途遙遠,也不像對我的說明有任何領會;對陳水扁來說則不痛不癢,根本不予回應.

其實我在七八月間就已經將整份說明傳到王清峰的律師事務所,但跟我數月來努力的結果一樣,總歸是石沉大海.也因此,我也覺得有必要面對面與真調會的人談談,確定有沒有必要耗費時間在等待真調會的下一步行動上.我自己的經驗是,為了癡癡的等國親的大動作,錯失了揭發此案的最好時機.雖然我對能達到什麼成果也毫無把握,但此案真相如果能早於四五月間就在論壇揭發,也許結果會有所不同也未可知.

跟真調會溝通一事上就麻煩兄臺了.只要真相能早日掀出來,由誰自告奮勇來做都是毋任感禱的.還請兄臺能告訴我真調會的意向,作為我日後的參考.

又,近日在不斷搜尋下,終於找到吉普車彈孔調包前後的比對照片,雖然不夠清楚,總算聊勝於無.彈孔之事,我會再進一步說明.另外我也找到了陳水扁內褲為何交不出來的可能原因,將陸續說明.

下次再聯絡了.祝好.

181017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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