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利益法則:如果外面買的比自己做的便宜,就不要自己做。全心做自己最擅長的工作,並將部份產出與人交換,是對自己最有利的做法。某一產品具有絕對利益means生產此產品比其他生產者的產量多或成本較低。
比較利益法則(若無絕對利益的產品或有多種絕對利益的產品):兩人各自生產具有比較利益的產品(機會成本較低的產品具有比較利益),再行交換,會比兩人都生產兩種產品,雙方都更有利益。(故反對貿易保護)…如此總產量即可增加,且加上分工後,因專注生產,生產力(技術)會提高,且轉換工作的成本會降低。
1. 轉個角度和念頭 win-win才是最佳且可能的處理方式
2. 全能者易疏忽比較利益法則 核心正是有限的資源
3. 這正是人們互助概念的最佳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