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祿大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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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15:31
診所發表文章   http://www.chuangyung.com.tw/about.asp

祿大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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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15:28

西藥廠的真相 張緒通博士

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race127&aid=3938722

小綿羊LEE(醫藥正知見)(LEELEE123) 於 2010/10/17 07:20 回覆:

謝謝谷先生﹗

診所連接文章有進去看,張著連接不上去。我會搜索看看。

多謝您了﹗


^^亞莎崎|旅遊作家、專題講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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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5 18:50
 

^"^~~亞莎崎趴趴走

來您這兒喝杯咖啡!!

^"^~~現泡的比較好喝唷!!


小綿羊LEE(醫藥正知見)(LEELEE123) 於 2010/09/29 08:50 回覆:
歡迎常來﹗

寶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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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4 10:51
 

厄夜不再~林芬

http://rolcc.net/tcn/md_tv.php跨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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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2 11:42
民法英3-58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一 章 通則
第 1 條  涉外民事,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其他法律無規定者,依法理。
第 2 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當事人有多數國籍時,依其關係最切之國籍定其本國法。
第 3 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本國法,而當事人無國籍時,適用其住所地法。
第 4 條  依本法應適用當事人之住所地法,而當事人有多數住所時,適用其關係最切之住所地法。
當事人住所不明時,適用其居所地法。
當事人有多數居所時,適用其關係最切之居所地法;居所不明者,適用現在地法。
第 5 條  依本法適用當事人本國法時,如其國內法律因地域或其他因素有不同者,依該國關於法律適用之規定,定其應適用之法律;該國關於法律適用之規定不明者,適用該國與當事人關係最切之法律。
第 6 條  依本法適用當事人本國法時,如依其本國法就該法律關係須依其他法律而定者,應適用該其他法律。但依其本國法或該其他法律應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者,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第 7 條  涉外民事之當事人規避中華民國法律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仍適用該強制或禁止規定。
第 8 條  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小綿羊LEE(醫藥正知見)(LEELEE123) 於 2010/09/29 08:55 回覆:

謝謝光臨﹗

您是在推廣普及法律知識嗎?

如果是,我建議您結合一些案例來解釋法律條例。例如講完案例在後面具體指出違背哪條規定。

僅供參考﹗


沉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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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2 08:45


好久不見!小綿羊仍然如此孜孜矻矻於醫藥正見。
令人感動啊。

祝福 小綿羊  秋節快樂  天心月圓。

小綿羊LEE(醫藥正知見)(LEELEE123) 於 2010/09/29 08:57 回覆:

慚愧﹗慚愧﹗我只是做我能做的。

祝您開心﹗


寶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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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6 05:58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T0LDoxxXmk

http://rolcc.net/tcn/md_tv.php

http://www.therivershines.org/21days/index.php/rec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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