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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綠電之亂:雲林槓中央,只是遲來的第一槍
2024/09/21 05:59:23瀏覽16|回應0|推薦2
2024-09-20 00:09 
藍營認為,如果沒有統一綠電規範,便可能衍生弊案,中央既要發展綠能,就應從善如流,邀請各地方縣市政府,共同討論如何制定一致標準。圖/台南市經發局提供針對民進黨政府能源政策產生的諸多綠電亂象,雲林縣政府日前發函經濟部,要求中央對綠能總量管制、統一審查規範。但行政院長卓榮泰回嗆稱,地方政府不投入能源轉型,就是違背科技開發。卓榮泰的回應不但是避重就輕,更是惡意解讀。綠能發展如不重新盤整,未來只會產生更多問題。

蔡政府上任之初就定下二○二五非核家園政策,其中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百分之二十是最重要支柱。八年下來,非核家園只等廢核就達陣,但再生能源目標仍遙不可及,甚至牽動整個能源政策興廢。事實上,再生能源跳票早可預期。無論風電或光電,都受先天條件影響甚大。台灣能穩定提供光電、風電的地區有限,加上地狹人稠,於是發展綠電就成了「搶地」代名詞。除了農地、魚塭、濕地被大量侵奪,砍林種電等荒謬情事也一再上演。

此次雲林縣政府發函經濟部,其實相當低調,七月底發函,八月業者漸有傳聞,直到九月中旬本報獨家報導,雲林縣長張麗善還特別強調是談制度問題,沒有槓中央的意思。但綠委卻痛批此舉是政治動作,轉移地方光電弊案焦點;卓榮泰更指責地方希望成為科技大縣,卻不投入能源轉型。卓榮泰以地方爭取AI研發或算力中心,要脅配合綠能政策,卻不說是誰造成缺電危機,又因何帶來綠電亂象?

再看雲林縣政府的訴求:綠能總量管制、統一審查規範;這兩個訴求並不過分。以光電為例,現行規定裝置容量二MW以上者,由中央審查並由地方出具同意函;二MW以下者,則由地方政府審查。地方政府角色十分沉重。加上升壓站、儲能設備不需環評,等於增設綠能的壓力,大多由地方政府承受。

於是發展綠能產業就出現一個奇怪的迴圈:中央不顧一切力推,造成民眾抗爭,地方政府面對民眾抗爭,中央則坐觀成敗。如果地方政府嚴格把關,就是「阻礙綠能發展」、「地方槓中央」;如果輕易讓其過關,就是違背地方民意,放任破壞環境,更可能惹上圖利、貪腐等麻煩。在准駁間並無明確作業規範情況下,業者為求快速通關,到處找關係擺平抗爭、打通關節,有權力者上下其手,「有關係就沒關係」,成了綠電畸形發展的常態。

結果幾乎所有光電重點縣市,都成了綠能弊案重災區;不但地方民代、鄉長、公務員全面淪陷,藍綠與無黨籍更是無差別涉案。至於風電衍生的問題,也不遜於光電;只是風電資本與技術門檻高,比起遍地開花的光電更不易被揭露。但進程更延宕、爛攤子更難收拾的風電,背後涉及的利益輸送、產業發展問題,恐是更大的未爆彈。非核家園未至,台灣先成黑金樂園;盲目無序發展綠能帶來的貪腐弊案,已成系統性問題。

缺乏長遠思考的綠能政策,對國土規劃問題影響更為深遠。民進黨政府以不同名目,讓業者在農林漁牧區施作光電的標準一再放寬,從不利耕作區到低地力農地,再到農漁土地可設置百分之七十到九十光電設施的綠能發展區,可說種電大放送,未來勢將嚴重衝擊環境與農漁產業生態。在綠能大旗下,農林漁牧產業何去何從,幾已無解。

雲林縣政府要求綠能總量管制和統一審查規範,並在中央改善前,暫緩核發再生能源發電廠設立同意函,可說切中要害。不過,這仍只是遲來的第一槍,即便中央真的同意改善地方兩個訴求,也未解決根本問題。賴政府如不調整能源政策,只作政治解讀,綠能之亂只會益發嚴重,直至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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