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3年4月27日
台北北投分局珠海特區裡的翠嶺路十五號滅門血案,北投管區警員(北投賀佬人)殺管區居民外省人住宅滅門後再誣指外省人xxx幹的提告法辦判死刑,真兇死刑犯卻逍遙法外。民国38年隨蔣介石来台的外省人被兇嫌視為可任意宰割的笨人笨肉。
民國106年4月 高雄楠梓加昌所(殺政黨高官案右昌舊部落元帥廟兇嫌)打電話教唆北投翠嶺路案某員(查宅滅門案兇手)教唆北投區某居民砍頭蔣介石銅像噴漆為228元兇。
臺北北投區陽明山花鐘公園旁的蔣介石銅像今早遭人砍頭
刑法 触犯毁损罪,最高可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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