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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正視潛艦國造函件曝光案
2024/04/20 14:57:57瀏覽123|回應0|推薦0

【專家之眼】正視潛艦國造函件曝光案

2024-04-20 07:30 潛艦
首艘國造潛艦海鯤號在移動往乾塢的過程中亮相。本報資料照

潛艦國造專案辦公室與承造廠商來往函件遭致外洩曝光,當記者向相關機構查詢信件真偽時,依據媒體報導內容:「海軍將領表示,遭外流的信件初步研判應屬商務信件,內容尚未涉及潛艦機密或國家機密,但的確是潛艦專案辦公室的內部文件,對於內部文件遭洩露一事,未來會針對內部人員、合約外商公司強化保密規定,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此種態度實在讓人百思不解,更是令人感到極度遺憾。

首先就潛艦國造專案辦公室函件曝光來說,到底其是否涉及機密,必須參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5、第6以及第7條,並且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章「國家機密之核定與變更」各條,經過正式鑑定程序,檢視其是否經過正式程序核定為國家機密,才能判斷該函件是否為機密。率爾推論其為商務信件,並聲稱內容未涉及潛艦機密或國家機密,未免失之武斷過於草率。

其次既然認定其為潛艦國造專案辦公室內部文件,函件內容又涉及造艦履約事項,並表示「未來會針對內部人員、合約外商公司強化保密規定,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此時要讓國人接受外洩函件未曾涉及任何機密,恐怕真是在挑戰台灣鄉親智商,社會大眾真能接受如此推托之辭嗎?

再者就是相關匿名人士在回應記者詢問時,直接指稱「有心人士將潛艦辦公室機密信件外流,背後動機相當可議」;又以感性論述強調「但如今就是有人不僅要讓黃曙光走人,還要讓潛艦國造也做不下去,這批打黃曙光的暗黑勢力還沒達到最終目標,他們現在就是要搞死潛艦國造、搞死海鯤號潛艦」。總而言之,就是以「對人不對事」角度來應對函件外洩事件。

說實在話,從趙姓立委私密照片外流,疑似羅姓立委性愛影帶曝光,這兩件在選戰期間發生重大政治影響力之社會案件,迄今為止,整個調查毫無進展。綠營應對事件,只能將其認定為中共對我進行認知作戰,但卻無法向社會交代真相。同樣在選後爆出在情報機關服務之國防部長公子,四處召妓影像外流;檢調司法單位面對此等重大社會案件,追尋爆料曝光者亦是一籌莫展。

在此種運用資訊暗箭傷人,由於綠營執政缺乏積極偵辦意志,僅能以認知作戰作為掩飾無能並且搪塞社會大眾藉口,但犯罪者卻能逍遙法外現實狀況下,自然就會有人起而效尤,認為就算爆料洩密,司法檢調機關亦對其無可奈何,假若不正視此等現實狀況,未來類似案件必然將會層出不窮。

此外吾人更須理解,將機密外洩爆料者,絕對不可能僅向特定媒體提供資訊,讓其有機會報導獨家新聞。爆料報導媒體不過是冰山一角,民代立委向主管機關查證,若是以推諉態度處理,聲稱外洩資訊並非機密,其實都是存心掩蓋真相。主管機關最要擔心事項不是收到爆料者聯絡權責單位,而是默不吭聲偷偷將機密函件交付最能產生傷害對象。

去年選戰期間,綠營指控立委將資訊交付他國駐台北代表機構查證為洩密事件,此種選戰抹黑手法卻造成本身政治票房慘敗;但真正問題是當事者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證,當時所得回覆亦是極盡推托能事,聲稱相關資訊並非機密,其實是與目前狀況極度類似,企圖掩蓋真相欺騙社會,最後必然會讓整個事件失焦無法處置。

同時吾人必須質疑,本次外洩函件所聯繫對象居然是在美國本土;假若承造廠商所獲商約價款到達相關額度,難道不會在台灣設立專案代表辦公室,以便處理相關聯絡事項?對於敦促履約居然要致函到美國表達觀點,難道是與駐台代表溝通不良,抑或是與收信者存在特殊默契,聯繫事項必須繞過駐台代表。

凡是走過就會留下痕跡,許多機密協調事項通常都必須見面直接密談,透過發送文書,增加洩密可能性,確實是相當外行手法。假若信函具有譯本同時曝光,其實亦在透露核定信稿當事者,恐怕外文能力值得懷疑。回想潛艦國造案主管高層多次透過媒體,放話嘲弄立委審查預算時,因為不懂英文,致使無法閱讀輸出許可。如今處理信函稿件,卻曝露本身也要仰賴翻譯版本同時上呈,以便理解信函內容核定稿件,現世報與迴力鏢真是來得好快!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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