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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11:48:02瀏覽95|回應0|推薦1 | |
身為職場人,在工作中沒有遇到過幾次不公平的待遇,都無法被稱為老鳥!而這幾天在看電視的時候,便不禁想到:那光鮮亮麗的演藝圈也會有陰暗面嗎?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蘇打綠的商標爭奪事件。 蘇打綠是開創台灣樂團潮流的先鋒,卻在合約到期後,發現前經紀人早已偷偷做好商標的註冊,導致蘇打綠在離開前公司後,便無法繼續使用這11年以來對歌名、對團員而言意義重大的團名,引發各界熱議! 法律並不能以感情來評斷是非對錯而身為股份有限公司方的時常需要與網路紅人交涉的行銷企劃的我,對創作者的商標、專利申請也有些研究,所以對於這件爭議,具有不同的看法,首先就和大眾一樣,我也非常支持蘇打綠捍衛團名的心意,但根據我國採取註冊主義的商標法,不論何者,原則上原則上申請商標註冊者即為商標權擁有人,因此認定前經紀人為商標之實質權利人並無不妥之處!
創作者要讓自己有保障,以免被有心人盜用總而言之,從蘇打綠商標權的爭議來看,便能證實各行各業都有不可言語的陰暗,從另一方面,透過商標的爭奪戰,也能帶給不管是文學或是藝術的創作者們一個很好的啟示:永遠要記得保護自己的創作!畢竟如同上述,未申請商標註冊者就不受商標法保護,且商標的註冊權也並不會因為合約的中止轉移!而在台灣有些企業也會讓民眾或是員工信服,申請公司認證,像是資訊安全、環境維護認證等等。由這次分享的侵害商標權一事,在台灣可不只是賠償這麼簡單,甚至還會面臨刑事的責任,所以更加需要多加小心留意,千萬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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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