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沈委員:
有些事情我找不出解釋,為什麼法官要問譚光還?總統是不是槍傷,應問照顧陳水扁的醫師簡雄飛,而不是問治療呂秀蓮的醫師。
依據黃芳彥的說法,他打電話給另一位隨扈醫師台大耳鼻喉科蕭自佑醫師,惟蕭自佑醫師說不能確定是不是槍傷?
黃芳彥又問譚光還,譚當時用英文說「大哥,這是一個穿刺傷」,黃芳彥馬上就再問譚「你是軍人,為什麼鞭炮傷和槍傷都看不出?」,譚回答「大哥,這事太嚴重,因為槍傷和鞭炮傷不一樣」。
我們感到很困惑:
1.以黃芳彥跟陳水扁的私交這麼好,黃為何不在現場?還是要製造「不在場證明」,以撇清責任?是不是要假外人之手,來建立「公正性」?或者另有要事在身?
2.為什麼黃芳彥不問直接處理陳水扁傷口的簡雄飛或是蕭自佑,卻要問治療呂秀蓮的譚光還?
第一時間真正清楚阿扁是不是快死掉,應該是照顧陳水扁的簡雄飛、蕭自佑,而不是譚光還、張晉民。
如果第二腰椎中彈,病人不死也半條命飛了,那有辦法讓簡雄飛心平氣和展現整形外科的巧手呢?
再者,簡雄飛雖是「整形外科」醫師,但也不至於離譜外行到看不出陳水扁生命有沒有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