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公務員退休十八%」已被作為煽動社會鬥爭
以爭取選票之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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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退休十八%已被不誠信之政黨及政治人物用來攻訐、污名化公務員,並作為煽動社會鬥爭以爭取選票之工具:
(一) 十八%之公保制度實施時之背景:請查證當時一般公庫之利率曾高達十%以上,再查證當時之民間之儲蓄保險紅利更超過十八%,約與民間之儲蓄保險相當,實施十八%之公保制度在當時並未獨厚於公務員。後來公庫之利率下跌,十八%之公保制度於民國83年廢止。十八%之公保是當時政府強迫公務員購買之保險,當時賣三商銀股票一張高達千元,如今一張僅剩幾十元,實施十八%之公保制度在當時甚至有穩定金融之效,不能將當時之公務員污名為米蟲,假設當時政府強迫你購買滯銷之十八%保險,如只因利率下跌,結果被污名為米蟲,這是何等沒有互信的社會?
(二) 不誠信之政黨及政治人物作為煽動社會鬥爭以爭取選票之工具:公務員有各種不同形式之機關,待遇皆有所不同,例如當時金融、電信、郵局、海關、公賣局、國營機構待遇較一般行政之公務員待遇較高,退休制度之實施自不相同,十八%之公保制度僅實施於當時待遇較低之部份行政公務員,如今不誠信之政黨及政治人物不但煽動不同形式之間公務員互相攻訐,甚且讓民國83年廢止十八%後考進之新進公務員攻訐十八%之公務員,更於民間社會散佈流言污名當時公務員為米蟲,這是何等沒有互信之社會?
(三) 有些不誠信之政黨及政治人物貌似公平正義,實則傷害全國底層公務員脆弱之心靈:試問假設某民營保險公司向我推銷年金儲蓄險,今天我購買時假設契約上約定利率為十八%,若干年後保險公司不承認此約定利率,甚且於媒體、民間社會攻訐為米蟲,這是何等之不公不義之社會?
(四)假設當時政府強迫賣你一棟滯銷之房屋三百萬,如今市值達八百萬,結果被污名為米蟲。又假設你三十年前買一塊地,如今漲價數十倍,結果被污名為米蟲,甚且不承認三十年前之買賣,這是何等之不公不義之社會?
(五) 十八%之公保制度早於民國83年廢止,如今攻訐、污名化「公務員退休十八%」,這祇是在凌遲底層公務員。這形同共產黨當年的鬥爭手段,一切所謂之改革皆自弱勢可憐之底層公務員開刀,在不公不義的社會底層公務員僅能沉痛、無助地默默吶喊,高高在上的不誠信政客永遠躲在改革的背後,遑論公平正義的荒謬、欺瞞世人的「改革十八%之公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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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說明18%之公保(保險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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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8%之公保制度,是民國83年以前公務員每個月從薪資扣除向政府購買18%之保險(並非免繳保費),當時一般公庫之利率曾高達年利率10%以上,再查證當時之民營保險公司之保險年金利率更超過18% (曾經保過23%) ,
※獲利比例:18% ÷ 10 % = 約 1.8 倍
二、 證諸今時一般公庫之年利率約1%,目前民營保險公司之六年期保險年
金利率約 2.4%左右(最近有保過國泰人壽保險公司之【添美利】壽險),
※獲利比例:2.4% ÷ 1% = 約 2.4 倍(比上述1.8高出甚多)。
三、 由以上比例可知,實施18%之公保制度在當時並未獨厚於公務員。當時金融、電信、郵局、海關、公賣局、國營機構待遇較一般行政之公務員待遇較高,同樣是高考通過,一般行政之新進公務員,較之金融、電信等公務機關一個月約少了一萬元。以一個公務員生涯以30年計算,未計入複率就差了約360萬。
四、 今天我購買時保單契約上約定利率為十八%,若干年後保險公司不承認且撕毀此約定利率保單,甚且於媒體、民間社會攻訐為不公不義,這是何等之不誠信之保險公司?這是何等之不公不義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