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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7 15:25:17瀏覽272|回應0|推薦0 | |
轉文/「台灣導盲犬協會」
*~2015年 導盲犬月曆義賣支援~* 義賣品訂購表 http:// 2015年掛曆每本義賣價各300元(不含運費) 《台灣導盲犬協會》 http:// https://www.facebook.com/ 「台灣導盲犬協會」寄養家庭申請辦法〈91年11月12 http:// 轉文/
「台灣導盲犬協會」寄養家庭申請辦法〈91年11月12日修 http:// 第一條 本辦法由台灣導盲犬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秘書處訂定之。 第二條 本會以公開的方式接受民眾向本會提出寄養家庭之申請。 第三條 申請資格:〈限:大台北、中彰投、大高雄地區〉 1、贊同本會宗旨者。 2、以家庭為單位,至少一對夫妻。 3、家裡成員至少有一位一日外出不超過四小時,有足夠的 4、五歲以下的孩童不超過一名。 5、沒有飼養寵物犬。 第四條 遵守事項: 1、請充分體認—幼犬是為了成為與視障者共同生活的導盲 2、不過份溺愛幼犬。 3、在室內飼育幼犬。 4、寄養家庭可配合協會參加定期活動。 5、願意配合協會計劃培養小導盲犬之社會化、適應力、家 6、願意配合培養小導盲犬之良好的生活習慣。 7、您充分體認這項工作是沒有任何報酬的。 8、您願意聽從及遵守協會人員的建議與指導。 第五條 寄養之小導盲犬為協會所有,如有以下情事者,協會有權將 1、未配合第四條之「遵守事項」者。 2、利用寄養家庭或是本協會之名義招搖撞騙、進行商業及 3、敗壞協會名聲、散播不利協會之謠言者。 4、個人行為已嚴重影響協會形象者。 第六條 申請程序: 申請者應誠實填寫「寄養家庭申請表」,以電子郵件或郵寄 第七條 審查程序:審查步驟如下 1、書面初審:由申請者依本會之申請程序,向本會秘書處 2、複審:安排面談。 3、決審:安排實地訪查,以確實瞭解該申請家庭,並依實 4、結果:以實地訪視之意見為主導,經協會討論同意後再 第八條 附則: 1、小導盲犬之訓練、醫療、飲食、生活必須用品等日常照 2、細則載於寄養家庭合約書。 第九條 如有任何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 立即加入:寄養家庭表單下載(網頁最下方有文件檔可下載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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