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們納稅錢來!我們辛苦工作養你這樣的政府人員?我們才是你的老闆別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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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社團法人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在台灣~只要不是在特定禁止餵食的地點,餵食流浪動物都是不違法的!》》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毛孩子…所以無論是為了其他人還是為了這些流浪的小天使,餵食完畢後都應該妥善整理環境,以免造成他人困擾,更可避免有心人士大作文章!
影片:當天記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flw6mtk7eU&feature=youtu.be
2014年10月,協會接獲一位小姐的來電求助~
自己住在高雄市新興區,因為住家附近有許多的流浪貓不斷繁殖造成左右鄰居的困擾,故自己在衡量能力後決定投入協助TNVR,也一直非常小心地在餵時後整理環境。
但自己的用心與留意並沒有讓鄰居釋懷…更在投訴環保局後來了一名稽查人員落下了讓人不安與不適的言語……
憤怒的情緒與恐嚇的字眼……讓這位愛媽相當難過……
『我不會害怕…但如果他們因為討厭貓咪而開始大肆捕貓…我該怎麼辦?貓咪該怎麼辦?』
為了保護自己保護貓咪,報案人把當天的影片提供給協會……
好大的口氣…好了不起的權力呀!
一開口就指責報案人養貓不對,態度惡劣的一直叫人家把貓帶回家養……最後還落下一句『反正人家檢舉我就是來找你就對了!』
試問…這是恐嚇嗎?
稽查人員的職權這麼大嗎?
更多詳細內容與照片請上協會官網:
http://www.kcsaa.org.tw/Joomla_159/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6068%3A20141013&catid=511%3A201410&Itemid=879
**最新資訊請至原PO/
https://www.facebook.com/kcsaa/photos/a.236080896763.138219.218202856763/10152793008686764/?type=1&relevant_coun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