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字體:
訪客簿  我要留言 共有 186 則留言
☆ 本部落格訪客簿 歡迎會員留言唷!
   

非心同路
格主公告
請各位格友,在訪客簿留言時;皆以"悄悄話"格式進行留言,







若非悄悄話格式,恕不回覆!!







感謝~  廣告難存...敬上
 
頁/共 19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2010/01/26 11:18

羅馬書2章(主照各人行為施行報應)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因為神不偏待人。

不要以惡報惡(LOVE) 於 聖經新約 :願神祝福臨到你 

羅馬書12章14-21節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2010/01/02 16:12
祝好友 2010 新年快樂

虎虎生風


非心同路(FOFLF) 於 2010/01/02 21:10 回覆:
  "嗡 達咧 嘟 達咧 嘟咧 娑哈"


度母,全稱為聖救度母,為觀世音菩薩的化身,早

期譯為「多羅菩薩」,又稱多羅尊、多羅尊觀音、多羅

觀世音、綠度母、救度母、聖救度佛母,意譯為眼、極

度、救度,是密教觀音部的佛母,共有二十一尊,稱二

十一度母,皆是觀世音菩薩的慈悲化身,以綠度母菩薩

為主尊。




在無量劫前,有一世界名「聚光」,有一位「般若

月」公主,崇信敬禮佛法僧三寶,發廣大誓願:從現在

的世界一直到世界毀壞、虛空界毀壞,都要以女性的化

身來度化眾生。所以稱為「度母」。度母的名稱遍聞於

十方,由諸佛所授記,真實不虛。



依照「度母本源記」所記戴:觀世音菩薩於無量劫

前,以佛法教導利益有情,可是眾生尚迷而不悟,沉淪

生死苦海,菩薩因悲愍眾生而落淚,淚滴變成蓮華再化

現成綠度母菩薩。綠度母菩薩對觀世音菩薩說:「您不

要耽憂煩悶,我發誓作為您的助手,眾生雖然無量,我

的誓願也無量。」這就是聖救度母名稱的由來。



依據「大方廣曼殊室利經 觀自在菩薩授記品」中

所載,觀自在菩薩安住普光明多羅三昧時,以三昧力,

自眼中放出大光明,多羅菩薩即從光明中化生,為妙齡

少女形,以清涼光明普照眾生,憐憫眾生猶如慈母,誓

願度一切眾生脫離生死苦海。



綠度母菩薩一面兩臂,身綠色,現慈悲相。頭戴五

佛寶冠,身佩各種珠寶,著各色天衣,下身重裙以示莊

嚴;坐菩薩座於蓮花月輪上,右足呈蹍踏狀,左足踡

屈;右手向外置於右膝上,作施願印,持烏巴拉花,左

手置於胸前,亦持烏巴拉花。



綠度母菩薩能增長行者福德,成就一切吉祥之事;

修持綠度母法,能斷生死輪迴,消除一切魔障、業障、

病苦等,增福、延壽、廣開智慧,凡有所求,皆能滿願

成就。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2010/01/01 01:28

經由好友連聯結,參觀您的部落格,嗯!我喜歡.
我藉此也邀請您常來我家坐坐,謝謝
在2010的第一天,我進到第3級了

敬祝新年佳節快樂


非心同路(FOFLF) 於 2010/01/01 12:01 回覆: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2009/12/31 10:10


非心同路(FOFLF) 於 2010/01/01 12:03 回覆: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2009/12/25 16:07

♡Merry Christmas♡

蝶心


非心同路(FOFLF) 於 2009/12/27 20:06 回覆:





^^亞莎崎|旅遊作家、專題講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12/25 02:08

^"^~~宅狐狸來慶賀唷!!

送來了滿心的祝福!!


非心同路(FOFLF) 於 2009/12/25 12:44 回覆:




頁/共 19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