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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8 07:44:46瀏覽168|回應0|推薦0 | |
一般人都以為婚外情有趣好玩又新鮮,新聞裡也看了不少,但婚外情鮮有不出事的,最後通常發生命案,不然就是各種你想不到的慘劇,歷史上有很多這類故事,但其實現代也不乏實例,如果您有親朋好友在搞婚外情,自己以為爽到了,或者剛開始有這種念頭,或者執迷不悟,這時候講什麼教條或戒律其實沒多大用處,不妨請您推薦他/她來看看這些血淋淋的真實案例,在這裡我收錄了各種因婚姻變成“三人行”而發生的慘案,這些因淫亂而造成的各種家庭悲劇,是否能給讀者一些啟示呢?請您繼續往下看。。。 ================================================================ 為保衛婚姻 元配勒死小三 2014-12-02 春城晚報 大勇是昆明某村委會的村官,1年半前,他去歌舞廳跳舞,一眼就看中了舞女佳麗。在舞池相擁跳了一曲後,彼此產生了一種相見太晚的感覺。 從那之後,大勇完全變了一個人,他非常想念佳麗,腦子裏浮現的全是佳麗的身影。於是,每天給佳麗打兩三次電話,而且沒事就不停地發短信給對方。很快,雙方成為情人。畢竟,大勇是有婦之人,開始時還是有所顧忌,根本不敢向外聲張,佳麗租住的城中村出租房從而成了兩人約會的場所。時間長了,兩人膽子越來越大,經常挽手進出一些公共場所,大勇甚至把佳麗帶到村子裏。一次聚會中,大勇當著其他村官,明目張膽地說:“這個女人就是我的女朋友。” 其實,佳麗並非只對大勇一個好,在她的出租房裏,經常有陌生男人出入。 35歲的佳麗是四川綿陽人,在老家有丈夫和子女。2010年7月,因與丈夫鬧矛盾,只身來到昆明後,在歌舞廳當起了舞女。她覺得在舞廳陪人跳舞賺錢快。自從認識大勇後,她還有了鳩占鵲巢的意思,於是回到老家就和丈夫離婚了,返回昆明準備和大勇結婚。 對於女兒,佳麗的父親也曾告誡過她不能破壞別人的家庭。 大勇經常夜不歸家,引起了小芳的懷疑。2012年10月的一天晚上,小芳叫女兒打電話給爸爸,接電話的居然是一個女(佳麗)的。佳麗在電話裏說:“找我老公做什麼?”這讓打電話的女兒聽得莫名其妙,那個女人竟然還說:“大勇就是我老公。” 小芳把這件事告訴了婆婆,婆婆當即打電話過去罵了一頓這個女人。這個女人就是大勇的情人佳麗。佳麗被罵後,當場在大勇面前撒嬌,反倒說了好多小芳的不是。 當晚,大勇回家後,對小芳大發雷霆,還準備拿凳子砸妻子。這讓小芳很難過,“我們結婚10多年,孩子都這麼大了,你居然為了一個女人出手打我,我太恨這個女人了。”更離譜的是,佳麗有時候打電話給大勇時,如果沒有接電話,她居然直接打小芳的電話找大勇。打通後,就要求大勇接電話。一次,小芳打電話給丈夫大勇時,他直接把電話交給了佳麗。佳麗便在電話裏狠狠地教訓了小芳一頓,並叫小芳趕緊和大勇離婚,她要和大勇結婚。“我是大勇名媒正娶的妻子,你居然敢在電話裏威脅我。”從那以後,小芳心裏埋下了仇恨的種子,一直在尋找機會報復佳麗。 去年的一天,小芳下班回家,在村子一家餐館看到村委會書記和丈夫一起吃飯。書記沒有和小芳打招呼。當時,小芳覺得奇怪,按道理,書記平常見著她都會打招呼的。當看到丈夫旁邊坐一個穿白色裙子的女人時,小芳一下就知道了那個女人,她就是自己的情敵。於是,她悄悄觀察,在他們吃完飯後,那個女人回家時,小芳就騎著電動車一直跟在後面,記住了她租住的地點和模樣。 小芳弄清楚了小三租住地點,為了接近她,她想到一招:在小三住處租一間房子。隔三差五,小芳總會往小三的住處跑,去看看房東有沒有貼出對外租房的信息。 去年9月底,小三住的院子裏有空房出租,為了不打草驚蛇,小芳找單位同事小陳,讓小陳去幫忙租一間房子。其實,小芳把老公養小三的事告訴過小陳。於是,小芳讓小陳花了380元租金,租了一間房子。租好房後,小芳經常到出租房跟蹤老公有沒有和小三一起鬼混。 一天,大勇騎著電動車出去了,到了吃飯的時候,都沒有回家。隨後,小芳去到城中村,看到丈夫的電動車停在裏面,於是更加堅定了要除掉情敵的決心。 雨天她勒死了情敵 這一天終於來了。去年10月6日上午11點左右,天下著雨。送完郵件的小芳想,下雨天,估計小三不會出門,這是除掉小三的最佳時機。 事後,在法庭上,小芳供述:“當天,我穿著雨衣,帶上塑料繩、錘子、手套和膠布,騎著電動車先來到黃土坡立交橋,把電動車停在一個小區裏,打著雨傘來到出租房裏,我先進自己租的房子裏,鼓起勇氣後,帶著事先準備好的工具,然後去敲小三的門。那個女人在床上睡覺,聽到敲門後,她沒有下床,站在床上把門打開,小三穿著睡衣和睡褲,顏色很花。她打開門後,回到床上坐下。我就隨手把門關上,我擔心對方看到自己帶的工具,我把工具放在床頭下,並問,‘你跟我丈夫是怎麼回事’,她讓我自己回去問大勇,還說要和大勇結婚。我當時太氣憤了,趁她沒有防備,我左手放在她的脖子後面,右手用塑料繩順時針從後面纏在那個女人的脖子上,從後面用力勒,她用手來擋,但沒有擋住,對方雙腳在床上亂蹭,我跪在床上使勁地勒住了她……” 小芳殺死情敵後,她松了一口氣,坐在床邊吸了兩支煙,將煙灰和煙頭抖在衛生紙上,然後包起來裝進自己的口袋裏。抽完煙後,小芳用一塊幹毛巾,把地上的血擦幹凈,還把自己的腳印也擦掉了,帶走了所有物證。小芳回到家後,先把錘子洗幹凈,然後在家裏一樓燒毀作案的塑料繩、手套和擦血的毛巾。 佳麗的電話打不通,其同伴賴某打開她的玻璃窗,發現一具屍體在床上。 10月7日,賴某向警方報案。警方偵查後,發現小芳有重大嫌疑,當天將小芳抓獲歸案。 事後,小芳的親屬代她向死者父母賠償了3萬元。 昆明中院審理認為:小芳不能正確處理婚姻家庭矛盾,使用暴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小芳在被公安機關傳喚期間,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坦白,可以從輕處罰。小芳辯解:“案件的發生是因被害人侵犯家庭,被害人有過錯。”法院已經註意到,被告家屬代為賠償,量刑情節可以考慮。 於是,昆明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小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3.2萬余元(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記者柏立誠春城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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