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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祖壇經箋註》改正版:〈付囑品第十〉之1~民國10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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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祖壇經箋註》改正版:〈付囑品第十〉之一

     ~2012年輯錄轉貼/2016年元月重貼

一、本文係唐一玄老菩薩校閱,由釋心印師父、釋圓一師父、陳愛珠居士等七位先進共同編注。

  其後釋心印師父主編,重新校勘訂正後,發行《壇經箋註》改正版〔民國 68 年〕。

二、欲攬勝《六祖壇經》,這本《六祖壇經箋註》註解版本最為詳贍。

  按本文成冊流傳,乃佛學功德範本,初學者修禪、習佛均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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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六祖壇經》資訊:

一、《六祖壇經箋註》改正版~佛陀教育基金會出版。

二、《六祖壇經闡釋》~蔡銘宗編著/成信文化經銷。

三、《六祖壇經箋註》網路版~報佛恩網製作/丁福保著。

 http://www.book.bfnn.org/books2/12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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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囑品第十]

釋品題:

 這一品是記述六祖臨涅槃時對於門下幾位常隨高徒的最後囑咐,並記六祖遷化前後的經過情形,故以「付囑」為品題。

甲十、付囑品;乙一、教授說法要訣;丙一、總標:

 師日喚門人法海、志誠、法達、神會、智常、智通、志徹、志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各為一方師。吾今教汝說法,不失本宗。先須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說一切法莫離自性!忽有人問汝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

丙二、別明;丁一、三科法門:

 三科法門者,「陰、界、入」也。陰是五陰,「色、受、想、行、識」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內六門「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塵、六門、六識」是也。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若「惡用」即「眾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音 義:

①不同餘人:法海、志誠、法達、神會、智常、智通、志徹、志道、法珍、法如等人,是六祖臨涅槃前的常隨侍者,所以說他們和一般的徒眾不同。

②一方師:在一個地區主持教化的禪師或法師,稱為一方師。此處六祖所說的師字,是指禪師而言。

③本宗:此可兩釋:一者,出家人各有師門宗派,各人對於自己所依從的宗派,稱作本宗。二者,宗謂「宗通」的「宗下」,以別於「說通」的「教下」。此處所說的「本宗」,即指「頓門禪」。

④含藏識:簡稱為藏識,即八識中的第八阿賴耶識。阿賴耶是梵語Alaya 的對音,華譯為藏,亦簡稱心。此識是無始以來,一切善惡種子的庫藏處,有能藏(能藏眾生所造的善惡種子);所藏(前七識的心所法能薰緣第八識,第八識受薰成種,而為前七識的習氣所藏處);我愛執藏(第七識執定,第八識見分為我)三義,所以名為藏識。

⑤轉識:是指的末那識。末那是梵語Manas 的對音,華譯即簡稱意,為第六意識(簡稱識)之根,因恐與意識相混,所以譯為意根或保留「末那」的對音。末那亦稱執我識或計執識,此識以第八識為所依,常執定第八識見分為我,「恒審思量」勝於餘識,因其是由藏識轉生,所以叫作轉識。

⑥用:「用」是與「體」相對的「用」。凡是「性體」所表現出來的,都叫作「用」。就其能力上說,叫作「力用」;就其功業上說,叫作「功用」;就其活動上說,叫作「作用」;實際上只要一個「用」字;就可以表達無餘了。

譯 文:

 大師有一天叫他的門下弟子法海、志誠、法達、神會、智常、智通、志徹、志道、法珍、法如等人,對他們說:『你們不同其他的人,我滅度以後,你們都為獨當一方面的禪師。我現在教你們說法,不致失却頓門禪宗的宗旨。說法應先擧述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相對法,出沒於相對而同時即離却對待的兩邊,連中道亦不要執著,切不可說任何一切法而背離了自己的本性!如果忽然有人向你問法,出語盡皆雙句相對,彼來此去相互為因,最後兩邊的對待盡行除去,更沒有其他可著之處。

 所謂三科法門,就是陰、入、界。陰就是五陰,即「色、受、想、行、識」。入就是十二入,即外面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和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六門。界就是十八界,即「六塵.六門.六識」。自性能含育萬法,所以叫作含藏識。假如起了分別思量,就是轉識。六識的生起,出六根門頭,接觸六塵。就這樣地一十八界都從真如自性而起其「用」。自性如果攀緣於邪,就會起成「十八邪」,自性如果保任得正,就會起成「十八正」。此「用」若屬邪惡,即是所謂「眾生用」;若屬正善,即是所謂「佛用」。無論此「用」之出由何等,或為「佛用」或為「眾生用」,皆由自性之所本有。

論 議:

 佛法無定法,禪學無定論。要在注意方法,切莫妄論是非!參禪方法,只是「見性」「破執」,「破執」即所以「見性」,「性見」則無執可破矣。其歸,一也。六祖教門弟子運用「三十六對法」說法不離自性,主旨只是一個「破執法」。故於「即離二邊」之下,重申之曰「更無去處」,否定重否定,直到無可否定處,──放下萬緣,連「放下」也須放下,--始有見性份。由此悟後勤加修持,保任得自性恒常朗現,始是你我放生命不退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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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三十六對法:

 對法,外境。無情五對: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明與暗對,陰與陽對,水與火對;此是五對也。法相語言十二對:語與法對,有與無對,有色與無色對,有相與無相對,有漏與無漏對,色與空對,動與靜對,清與濁對,凡與聖對,僧與俗對,老與少對,大與小對;此是十二對也。自性起用十九對:長與短對,邪與正對,癡與慧對,愚與智對,亂與定對,慈與毒對,戒與非對,直與曲對,實與虛對,險與平對,煩惱與菩提對,常與無常對,悲與害對,喜與瞋對,捨與慳對,進與退對,生與滅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此是十九對也。』

音 義:

①法相:由外可見的諸法殊別之相,叫做法相。

②有漏:梵語Anāsrava 華譯為「漏」,音陋,注音作ㄌㄡˋ,宥韻。漏為煩惱的異名,以現行言,含有漏泄和漏落二義:貪瞋等煩惱,日夜由六根門頭漏泄流注而不止,叫做漏;又煩惱能使人漏落於三惡道,亦叫作漏。所以有煩惱之法就叫作有漏法。世間上的一切有為法,皆是有煩惱的有漏法。

③無漏:離煩惱垢染的清淨法叫作無漏。出世間的一切無為法,皆是離煩惱之法的無漏法,如三乘聖人所得之戒、定、慧及涅槃即是出世間的無漏法。

④毒:狠心或傷害心叫做「毒」。

⑤非:不是或惡叫作「非」。

⑥害:殺害別人叫作「害」。

⑦瞋:音琛,注音作ㄔㄣ,真韻。憎恨忿怒叫做「瞋」。

⑧慳:音鉛,欺艱切,注音作ㄑㄧㄢ,刪韻。依吳語讀若開或鏗。吝嗇或吝惜叫作「慳」。例如「慳財」、「慳法」,皆是不肯施捨的意思。

⑨法身:佛三身之一,即「自性身」,亦稱「法性身」。法性為宇宙萬法之所依,身謂一切事物所依之本,即諸佛所證之真如法性之身。

⑩色身:由四大等色法而成的肉身,叫做色身。

⑪化身:佛三身之一,即應化身或變化身。佛為度眾生而變現出的種種他受用身,或佛的代表身,叫作化身。

⑫報身:佛三身之一,此身是諸佛因修福慧功德圓滿時,所顯現的自受用內證法樂之身,亦即完成佛果之身。

譯 文:

 相互對待的諸法,是外境。在無情世間方面有五對法:天和地相對,日和月相對,明和暗相對,陰和陽相對,水和火相對;這是無情的五對。在法相和語言方面有十二對法:語和法相對,有和無相對,有色和無色相對,有相和無相相對,有漏和無漏相對,色和空相對,動和靜相對,清和濁相對,凡和聖相對,僧和俗相對,老和少相對,大和小相對;這是法相和語言的十二對。在自性起用方面有十九對法:長和短相對,邪和正相對,癡和慧相對,愚和智相對,慈愛和狠毒相對,守戒和為非作歹相對,直和曲相對,實和虛相對,險和平相對,煩惱和菩提相對,常和無常相對,悲愍和殘害相對,喜和瞋相對,捨和慳相對,進和退相對,生和滅相對,法身和色身相對,化身和報身相對;這是自性起用十九對。

論 議:

 「三十六對」法的主旨,只是一個「破執法」,故必須要「出沒(入)即離兩邊--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明朝祖庭景隆之尚直編中,謂付囑品從開頭起共七百七十九字,為南宋時胡金教人偽造邪言而增入刊版者。天桂禪師之海水一滴中,則謂此七百七十九字全是杜撰之嵬說卑辭,而一筆抹殺之。(應天府清平山寺景隆禪師,字祖庭,號空谷,師子林天如惟則之法嗣,天目中峯國師之法孫。)今查燉煌寫本,與流通版本略同可見在唐時神會門下所傳已經如此,胡金人杜撰增入之說亦無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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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對法解用:

 師言:『此三十六對法,若解用,即通貫一切經法,出入即離兩邊。自性動用,共人言語,外於相離相,內於空離空。若全著相,即長邪見;若全執空,即長無明。執空之人,有謗經,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語言,只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兩字,亦是文字。見人所說,便即謗他言著文字。

 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若著相於外,而作法求真;或廣立道場,說有無之過患;如是之人,累劫不得見性。但聽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於道性窒礙!若聽說不修,令人反生邪念。但依法修行,無住相法施。汝等若悟,依此說,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即不失本宗。

 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二道相因,生中道義。如一問一對,餘問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設有人問:「何名為暗?」答云:「明是因,暗是緣,明沒則暗,以明顯暗,以暗顯明,來去相因,成中道義。」餘問悉皆如此。汝等於後傳法,依此轉相教授,勿失宗旨。』

音 義:

①窒礙:窒音志,注音作ㄓˋ,質韻。窒礙即阻塞不通的意思。

②中道義:即是絕對不二的勝義。離互相對立的二邊,連中亦不要,絕諸對待,故為中道義。

③直道:直就是正,道猶言法。例如:兩邊對待法的來去相因,亦稱二道相因。可以為證。

譯 文

 六祖說:『這三十六對法,假如解得用,就能貫通所有的一切經法,出於彼者入於此,兩邊相因而隨即離却兩邊,就顯出更無所著的中道了。真如自性隨緣動用,和人言談時,在外要能對相離相而無所執著,在內要能對空離空而無所執著。假若外全著在相上,就會生長邪見;假若內全著在空上,就會生長無明。執著空見的人,往往誹謗經法,竟說「不用文字」。既然說不用文字,那末,人也不應該有語言了,因為語言就是文字相。又說「正法不立文字」。就這「不立」兩個字,也是文字。又,見人說法,亦往往誹謗人所說著在文字。

 你們須要知道!自己執迷還算罷了,竟又誹謗經法。千萬不可誹謗經法!那種罪業是無法可數的!如果在外著相,而造作有為法來求真佛之道;或多立道場,而辯論「說有」「說無」的過患;像這樣的人,即使多歷時劫也不可能明心見性。只要聽從正法去真實修行,也不可百事不想而致道性斷滅為礙!如果只是聽人說法而不去實地修行,將反而使人生起不正的念頭。只要依照正法去修行,說法時實施「無性相」的法施。你們如果悟解得,依照這樣去說法,依照這樣去運用,依照這樣去修行,依照這樣去作務,就不會失却宗門的宗旨了。

 假如有人問你法義,問在「有」,將「無」來答以破其常見;問在「無」,將「有」來答以破其斷見;問在「凡」,將「聖」來答以破其凡見;問在「聖」,將「凡」來答以破其聖見;這樣地二邊對待法的相互為因而即離二邊,就顯出了中道義了。像這樣一問一答,其餘的問題一律依照這樣作答,就不會失却中道的理體了。設若有人來問:「什麼叫做暗呢?」就回答他說:「明就是因,暗就是緣,光明沒了就黑暗,黑暗沒了就光明;以光明來顯現出黑暗,以黑暗來顯現出光明;明暗二邊的來去相互為因而即離二邊,就成立了中道的理體了。」其餘的問題都可以這樣回答。你們今後弘傳宗法,要依照這種方法轉相教導傳授,切勿失却宗門的宗旨!』。

論 議:

 二分對待法是妄計分別,為甚麼六祖要「動用三十六對」來作傳授的應對方法呢?這在經文裡六祖已經反覆地說明:「出沒即離兩邊」--「出入即離兩邊」,「二道相因生中道義」--「來去相因成中道義」。以其相為對立,故彼此可以相因互破。所謂「出沒」「出入」「來去」,皆指「以此邊破彼邊」,「因彼邊而此邊亦同破」,故「相因而即離兩邊」。這「即離」二字是指相因互破的同時,不可輕易看過!入道要門上說「無二邊亦無中間即是中道」,二邊即離,中亦不立,於是中道勝義的理體就不用求取而自然生成了。佛法無定法,在乎運用適得其機宜;觀於六祖所說的宗門應對方法,而益信其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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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付囑;丙一、集眾勉修:

 師於太極元年壬子,延和七月,命門人往新州國恩寺建塔,仍令促工。次年夏末,落成。七月一日,集徒眾曰:『吾至八月,欲離世間。汝等有疑,早須相問,為汝破疑,令汝迷盡。吾若去後,無人教汝。』法海等聞,悉皆涕泣;惟有神會,神情不動,亦無涕泣。

丁一、舉神會勉眾:

 師云:『小師,却得善不善等,毀譽不動,哀樂不生。餘者不得,數年山中竟脩何道?汝今悲泣,為憂阿誰?若憂吾不知去處,吾自知去處。吾若不知去處,終不預報於汝。汝等悲泣,蓋為不知吾去處;若知吾去處,即不合悲泣。法性本無生滅去來。汝等盡坐,吾與汝說一偈,名曰「真假動靜偈」。汝等誦取此偈,與吾意同;依此脩行,不失宗旨。』眾僧作禮,請師說偈。

音 義:

①太極元年:唐睿宗即位時,為中宗景龍四年庚戌(西元七一年),改元為景雲元年;翌年為景雲二年辛亥(西元七一一年),第三年壬子改元為太極元年(西元七一二年),是年五月又改元為延和,是七月玄宗即位,八月改元為先天年。故太極延和先天三改元,同在壬子年(西元七一二年)。第四年癸丑改元為開元元年(西元七一三年),故先天年號只有半年。

②小師:受具足戒未滿十夏的人,稱為小師。又為對人家弟子的一般稱呼。

③脩:同修,注音作ㄒㄧㄡ,尤韻。即修習之意。

④阿誰:猶言「何人」。與單一「誰」字相同,阿字是助語。

譯 文:

 六祖於唐睿宗太極元年壬子,後改元的延和七月時,命門下弟子到新州地方的國恩寺建塔,並且叫人催促著早日完成工程。翌年即玄宗開元元年癸丑(西元七一三年)的夏末,全部落成。七月一日,六祖集合徒眾對他們說:『我到八月的時候,就要離開這個世間了。你們如果有甚麼疑難的問題,須要趁早發問,我當為你們破除疑惑,使你們心中所迷盡除。否則吾去世以後就沒有人教導你們了。』法海等人聽了六祖的話後,大家都傷心得流淚涕泣;只有神會一人,神情如常不動,也沒有流淚涕泣。

 六祖說:『神會小師,却能對親善與不親善得其平等,毀謗或讚譽所不能動,悲哀或快樂所不會生。餘人不能,究竟數年在山修得甚麼道?你們現在悲傷涕泣,是為了何人而憂呢?如果是憂我不知道自己的去處,吾自己是知道去處的。吾若不知自己的去處,總不會預先告訴你們了。你們悲傷涕泣,大概因為不知道我的去處;你們若知我的去處,就不應該悲傷涕泣了。須知法性圓寂,本來就沒有生滅去來之相可說的啊!你們都坐下來!我給你們說一個偈,叫作「真假動靜偈」。你們誦得此偈,要能與吾的心意相同;依照此偈去修行,就不會失却宗門的宗旨了。』所有的徒眾都向六祖作禮,請六祖說偈。

論 議:

 涅槃究竟是甚麼境界呢?《般若心經》中說:『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這幾句話已經說得很夠明白了。學佛參禪,在於能明心見性。見性之人,人法兩空,事事無礙;心安理得,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絕無分別妄計;能修行到這樣,不需跳出三界外,無非一路涅槃門,即活著亦已進入了涅槃境界。否則顛倒夢想了一生,終日在怨親、毀譽、功過、是非中過生活,生死心熾,事理障深;那就即使死了也決不是涅槃。「法性本無生滅去來」一句,就是涅槃境界的不二注脚。請讀六祖臨涅槃時最後囑咐的經過,是何等氣象?!與佛陀大般涅槃的最後教訓是同是別?切勿輕易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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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說真假動靜偈:

 偈曰:『一切無有真,不以見於真;若見於真者,是見盡非真。若能自有真,離假即心真。自心不離假,無真何處真?有情即解動,無情即不動;若修不動行,同無情不動。若覓「真不動」,動上有不動。不動是不動,無情無佛種。能善分別相,第一義不動。但作如此見,即是真如用。報諸學道人,努力須用意!莫於大乘門,却執生死智!若言下相應,即共論佛義;若實不相應,合掌令歡喜。此宗本無諍,諍即失道意;執逆諍法門,自性入生死。』

音 義:

①動上有不動:自性本不動,即使在輪刀上陣的時候,自心仍然能夠如如不動,這就是在動上覓到了自心的真不動。

②不動是不動:上一個「不動」是指無情之物,下一個「不動」作形容詞用。這句話的含意是說:無情之物是不動的,不要誤會禪境就和木石無情的不動一樣。

③能善分別相:相即是種種差別事物的法相。對諸法相能措施裕如,因物付物而不動於心,叫作「能善分別相」,即是「能善巧分別諸法相」的意思。

④第一義不動:第一義是指真理的究竟勝義而言。遠離空有兩邊,在諸法上,能夠不住一切法亦不離一切法,是為中道真理的最勝義,為諸法義中最上最第一,所以叫作第一義。見得第一義於種種法上本皆如如不動,叫作第一義不動。

譯 文:

 偈說:『一切萬法皆非真,不要顛倒看作真;若是當作真實看,只是「見」而全非真。如能自心自得真,離了假相即心真。自心不能離假相,既已無真何處真?有情本來就解動,木石無情纔不動,若是偏修「不動行」,同於木石頑不動。如尋自心真不動,動上自有其不動。不動若是頑不動,無情却是無佛種。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只要能作這樣看,此見就是真如用。告訴諸位學道人,著力必須要用意!勿在大乘宗門下,却仍執著生死見!彼此談論若相契,就應共論佛法義;如彼所言不相契,亦應合掌使歡喜。宗門原本是無諍,有諍就失真道義;固執違逆諍論者,心性便轉入生死。』.

論 議:

 諸法相用,是假非真;而隱顯於諸法相用根底裏的自性體,纔是真實。只要能夠「因物付物」,「即相用離相用」,不為諸法相用所牽纏,亦不灰滅地斷絕相用而求真實,這是學佛參禪的正法正辦。《楞嚴經》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猶非真非真,云何見所見?』本偈的大意,正與楞嚴相同。一般修禪人,不免誤以「枯坐為功夫,死水為無念」,而墜落「解脫深坑」。須知動中之靜是真不動,不動的靜斷佛種性,善分別諸法相用而不離勝義真不動,這是頓門宗下的正法正修。要之,禪不在言語上,却亦不在靜默處;言語靜默都不犯,自顯勝義真不動。本偈動靜的大意在此。

 本偈中:『言下若相應,即共論佛義;若實不相應,合掌令歡喜。』前[般若品]中亦曾說:『將此頓教法門,於同見同行,發願受持,終身不退者,須傳授從上以來默傳分付,不得匿其正法!若不同見同行,在別法中,不得傳付!損彼前人,究竟無益。恐愚人不解,謗此法門,百劫千生斷佛種性。』此兩段所說,實為頓門宗下法施的法式,應當參讀!《法華經》說:『於一切眾生,平等說法,以順法故,不多不少,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六祖正與佛陀遺意相合。

 儒家的《論語》上說:『不憤,不啟;不悱,不發。』又說:『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荀子。《勸學篇》說:『不問而告,謂之傲(與躁同);問一而告二,謂之囋(訓多言);傲非也,囋非也,君子如響(小叩則小鳴,大叩則大鳴)矣。』又說:『未可與言而,謂之傲;可與言而不言,謂之隱;不觀氣色而言,謂之瞽;故君子不傲不隱不瞽,謹順其身(訓人)。』綜上看來,儒佛聖賢施教的法式,也都沒有不同。免謗無諍之道,也就在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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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付囑流傳正法:

 時,徒眾聞說偈已,普皆作禮。並體師意,各各攝心,依法修行,更不敢諍。乃知大師不久住世,法海上座再拜問曰:『和尚入滅之後,衣法當付何人?』師曰:『吾於大梵寺說法,以至於今,鈔錄流行,目曰「法寶壇經」。汝等守護,遞相傳授,度諸群生;但依此說,是名正法。今為汝等說法,不付其衣。蓋為汝等信根淳熟,決定無疑,堪任大事;然據先祖達摩大師付授偈意,衣不合傳。偈曰:「吾本來茲土,傳法救迷情;一華開五葉,結果自然成。」』

音 義:

①攝心:攝音設,注音作ㄕㄜˋ,葉韻。攝心即收斂其放心的意思。

②淳熟:淳音純,注音作ㄔㄨㄣˊ,真韻。淳熟即精淳成熟的意思。

③茲土:茲音資,注音作ㄗ,支韻。茲土即此土,猶言這個地方,是指我們所住的東土而言。

④迷情:指眾生迷惑顛倒的情識。

⑤一華開五葉:這是達摩祖師說的一句預言。祖師付授偈意,蓋謂「五傳以後衣不合傳」。一華應是祖師達摩自況,五葉是指二祖至六祖共五傳而言。

⑥結果自然成:衣雖止傳五葉,五葉以後禪宗自然大興,所以說「結果自然成」。

譯 文:

 當時,徒眾聽了六祖說偈以後,都向六祖頂禮。並且都能體會六祖的偈意,人人收攝了散亂的心,依照正法修行,更不敢有所諍執。因知六祖不能久住於世,法海上座再拜請問說:『和尚滅度以後,衣法將授付給甚麼人呢?』六祖說:『吾自從在大梵寺說法,一直到今天所說的為止,記錄流通,目為「法寶壇經」。你們守護此經,轉相傳授,以度一切眾生;但能遵依此經而說,就叫作「頓門正法」。吾現在只為你們傳授說法,不再傳付祖師衣鉢。因為你們的信根都已經純熟了,決定不再有疑,堪以勝任弘法大事;就根據祖師達磨傳授偈中所示之意,衣鉢已是不應該再行傳付。祖師達磨的偈是這樣說:「吾來東土的本意,是為傳法度迷情,一華繼開五葉華,結果興盛自然成。」』

論 譯:

 文中自「抄錄流行」起至「度諸群生」為止共二十二字,似非六祖所說的話。六祖決不教人記言記語販賣語錄去。恐係神會門下增加的話,為便利於爭取禪宗法統而有意羼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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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開示一行一相三昧法:

 師復曰:『諸善知識!汝等各各淨心,聽吾說法。若欲成就種智,須達一相三昧,一行三昧。若於一切處而不住相,於彼相中不生憎愛亦無取捨,不念利益成壞等事,安閒恬靜,虛融澹泊,此名「一相三昧」。若於一切處,行住坐臥,純一直心不動道場,真成淨土,此名「一行三昧」。若人具二三昧:如地有種,含藏長養,成熟其實;一相一行亦復如是。我今說法,猶如時雨,普潤大地;汝等佛性,譬諸種子,遇茲霑洽,悉皆發生。

丁二、說一行一相三昧頌:

 承吾旨者,決獲菩提;依吾行者,定證妙果。聽吾偈曰:「心地含諸種,普雨悉皆萌;頓悟華情已,菩提果自成。」』

丁三、指示勿落空觀:

 師說偈已,曰:『其法無二,其心亦然。其道清淨,亦無諸相。汝等慎勿「觀淨」及「空其心」!此心本淨,無可取捨。各自努力,隨緣好去。』爾時,徒眾作禮而退。

音 義:

①種智:即是佛的「一切種智」。佛智不離空性而善能通達一切種種之法,所以稱為一切種智。

②恬靜:恬音田,注音作ㄊㄧㄢˊ,鹽韻。平和安靜叫作恬靜。

③虛融澹泊:清虛圓融叫作虛融,恬靜無為叫作澹泊。澹,同淡,注音作ㄉㄢˋ,勘韻。

④道場:凡是供佛或修道之處,都叫作道場。

⑤時雨:趕上需要的時候所下的雨,叫做時雨。教化之行,如及時雨之澤被草木,所以時雨亦可用以比喻教化。

⑥遇茲霑洽:茲就是此,指時雨;霑(同沾,注音作ㄓㄢ,鹽韻)洽(音霞,注音作ㄒㄧㄚˊ,洽韻)就是澤潤;喻如遇此時雨的潤澤。

⑦心地:指第八含藏識(Ālaya Vijnana)。

譯 文:

 六祖又說:『各位善知識!你們人人各自清淨心意,再聽吾說!若要成就佛的「一切種智」,必須要了達「一相三昧」和「一行三昧」。假如能夠在一切處所而不住一切相,在那相上不生起怨憎或喜愛也沒有執取和捨棄的心念,亦不顧慮自身的利益成敗等事,安閒平靜,清虛澹泊,而歸於自然無為,這就叫做「一相三昧」。假如能夠在一切處所,無論是行住坐臥,都懷著一顆純一正直的心,不必在道場中別有擧動造作,即已真實成就淨土,這就叫做「一行三昧」。如果能夠具有這二種三昧,好像地下種子,由含藏而培養長成,進而成熟了它的果實;「一相三昧」和「一行三昧」也是如同這樣。我現在所說的法,譬如及時之雨,普遍潤澤大地上的一切生物;你們的本有佛性,譬如一切種子,遇到這時雨的霑洽而都能發芽生長。

 凡是承接吾的旨意的人,決定能夠獲證正覺,依照吾的行持的人,決定能夠獲證妙果。聽我說偈語:「心地含藏諸種子,普獲法雨皆發萌;頓悟華情如實後,菩提妙果自然成。」』

 六祖說了偈語後,又說:『佛法沒有二法,心亦如此沒有二心。佛道清淨,並沒有甚麼可以執著。你們切勿偏著「看淨」和偏落「空心」!自心本來清淨,原無可以執取或捨棄。你們各自努力,好好地隨緣而去。』那時,徒眾都向六祖頂禮而後退出。

論 議:

 萬法唯識變,一切唯心造,是佛家的名言。於一切處,對一切相,能本著清淨心來看一切,一切就是淨土。淨土穢土,非在國土的淨穢而在人心的淨穢。所以維摩詰經說:『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即佛土淨。』只要自心清淨,即就所在的原處皆成淨土了。「一行三昧」的要旨在此。文中的「諸善知識汝等各各淨心聽吾說法」十四字,為宗寶南海流傳本上所無,原可從刪,姑且仍存其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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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葉落歸根:

 大師,七月八日,忽謂門人曰:『吾欲歸新州,汝等速理舟楫!』大眾哀留甚堅。師曰:『諸佛出現,猶示涅槃;有來必去,理亦常然。吾此形骸,歸必有所。』眾曰:『師從此去,早晚可回。』師曰:『葉落歸根,來時無口。』

丁一、懸記:

 又問曰:『正法眼藏,傳付何人?』師曰:『有道者得,無心者通。』又問:『後莫有難否?』師曰:『吾滅後五六年,當有一人來取吾首。聽吾記曰:「頭上養親,口裏須餐;遇滿之難,楊柳為官。」』又云:『吾去七十年,有二菩薩,從東方來,一出家,一在家,同時興化,建立吾宗;締緝伽藍,昌隆法嗣。』問曰:『未知從上佛祖應現已來,傳授幾代?願垂開示!』

丁二、世系:

 師云:『古佛應世,已無數量,不可計也。今以七佛為始:過去莊嚴劫,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今賢劫,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文佛;是為七佛。

音 義:

01.舟楫:楫,音接,注音作ㄐㄧㄝ,葉韻,舟旁撥水的用具,長的叫櫂,短的叫楫。舟楫就是指船隻。

02.涅槃:又作泥洹,泥畔,梵語Nirvāna 對音,華譯滅度,也有譯為寂滅、圓寂、大寂定等;是超越時空的真如境界。

03.形骸:總稱人身的全體叫形骸。骸,音孩,注音作ㄏㄞˊ,佳韻,指骨言。

04.葉落歸根:用以比喻「任何事物終須歸根總結」,此處暗示著「總歸一句」的意味。

05.來時無口:無口就是無言說,暗示著原本「無法可說」的意味。來時,指生時。此是六祖自謂「來在此世並未有所說法」。若有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若有人言「六祖有所說法」,即為謗六祖。

06.正法眼藏:又叫作清淨法眼,禪宗用來稱其「得心傳操祖印者」。由清淨心徹見諸佛正法,叫作「正法眼」;深廣而萬德含藏,叫作「藏」;「正法眼藏」,猶言「佛知見海」。

07.頭上養親:六祖預言:『將來會有人來要取他的頭去,如奉慈親般頂戴供養。』根據傳法正宗記六的記載,此事發生於開元十年壬戍(西元七二年)八月三日子夜,當時欲取六祖頭供養的人,是新羅國僧金大悲所指使,欲取回新羅國供養。因先有防範,事即未果。

08.記:「記」是懸記,即預言將來事。一作「讖」,意義亦同,但多「方士」「道門」氣息,因此,佛家用「記」字不用「讖」字。

09.口裏須餐:來偷取六祖頭的那個人,是為口腹之累,纔作偷取之事。根據傳法正宗記六的記載,汝州梁縣人張淨滿,在洪州開元寺,以二十千錢受雇於金大悲,被捕後仍為開釋不究。下文「遇滿之難」的「滿」字,正預藏著張淨滿的滿字。

10.楊柳為官:預言到那時的地方官姓楊姓柳。根據傳法正宗記六的記載,淨滿被捕時的韶州刺史名叫柳無忝,曲江縣令名叫楊侃。

11.締緝伽藍:締(音帝,注音作ㄉㄧˋ,霽韻)緝(音泣,注音作ㄑㄧˋ,緝韻),構建補修的意思。伽(音茄,注音作ㄑㄧㄝˊ,歌韻)藍,是僧伽藍摩的簡略,梵語Samghārāma 的對音,華譯為眾園,為僧眾所住的園庭,即一般寺院的通稱。

12.法嗣:繼承法系的人叫作法嗣。嗣音寺,注音作ㄙˋ,寘韻。

13.過去「莊嚴劫」:「劫」,即是長久的時期。在過去世的長久時期中,有千佛出世來莊嚴淨化這個時代,所以毘舍浮佛以上的時代叫作「莊嚴劫」。

14.毘婆尸佛:梵語Vipaśyin 的對音,華譯為勝觀,是七佛中的第一尊佛,剎帝利種人,姓拘利若;父親名叫槃頭,母親名叫槃頭婆提,住處就叫槃頭波提城;坐在彼婆羅樹下說法三會,共度化了三十四萬八千人。(見《長阿含經》)

15.尸棄佛:梵語Sikhin 的對音,華譯為火,是七佛中的第二尊佛,剎帝利種人,姓拘利若;父親名叫明相,母親名叫光相,住處就叫光相城;坐在分陀利樹下說法三會,共度化了二十五萬人。(見《長阿含經》)

16.毘舍浮佛:梵語Viśvabhū 的對音,華譯為遍勝,是七佛中的第三尊佛,剎帝利種人,姓拘利若;父親名叫善鐙,母親名叫稱戒,住處叫作無喻城;坐在婆羅樹下說法二會,共度化了一十三萬人。(見《長阿含經》)

17.今「賢劫」:在現在世的長久時期中,很多聖賢應世度化,所以拘留孫佛以下的時代叫作「賢劫」。

18.拘留孫佛:梵語krakucchanda 的對音,華譯為「所應斷已斷」,是賢劫的第一尊佛,即七佛中的第四尊佛,婆羅門種人,姓迦葉;父親名叫禮得,母親名叫善枝,住處叫作安和城;坐在尸利沙樹下說法一會,共度化了四萬人。(見《長阿含經》)

19.拘那含牟尼佛:梵語Kanakamuni 的對音,華譯為金寂,是賢劫的第二尊佛,即七佛中的第五尊佛,婆羅門種人,姓迦葉;父親名叫大德,母親名叫善勝,住處叫作清淨城;坐在烏暫婆羅門樹下說法一會,共度化了三萬人。(見《長阿含經》)

20.迦葉佛:梵語Kāśyapa 的對音,華譯為飲光,是賢劫的第三尊佛,即七佛中的第六尊佛,婆羅門種人,姓迦葉;父親名叫梵德,母親名叫財主,住處叫作婆羅奈城;坐在尼拘律樹下說法一會,共度化了二萬人。(見《長阿含經》)

21.釋迦文佛:「文」字,即「牟尼」二字的簡省,梵語Sākyamuni 的對音,華譯為能仁寂默,是賢劫的第四尊佛,即七佛中的第七尊佛,剎帝利種人,姓釋迦;父親名叫淨飯,母親名叫摩耶;住處叫作迦毘羅城;約在西元前五四四年誕生於印度(今尼泊爾)的嵐毘尼園,約在西元前四六四年涅槃於印度拘尸城外的娑羅雙樹下,壽八十歲;說法四十九年,度化了無量數人,後付「正法眼藏」於摩訶迦葉。

譯 文:

 六祖在七月八日那天,忽然對門下的弟子說:『吾要回新州去,你們趕快去給我預備船隻!』大眾堅意哀懇留住。六祖說:『諸佛應現出世,尚且要示現涅槃;有生來必有遷化,也是理所當然。吾這肉身骸骨,也應該有所歸藏。』大眾說:『師父您從這裡往歸新州以後,遲早仍可回來此地。』六祖說:『葉落歸根一句話,生來本不開口說。』

 門人又問:『正法眼藏,傳付了甚麼人?』六祖說:『有道的人得吾法,無心的人自宗通。』又問:『以後有沒有事難?』六祖說:『我滅度後約五六年時,將有一個人來偷取吾的頭。聽吾預記:「取頭頂戴如養親,為了口腹代人行;遇到滿字的事難,州縣當官是楊柳。」』又預記說:『我去世七十年後,將有二位菩薩,從東方來,一位是出家人,一位是在家人,這兩人同時興法弘化,建立吾宗;建修佛寺,昌隆嗣法之人。』門人又問:『自從佛祖應現以來,未知一共傳授了幾代?願請垂賜開示。』

 六祖說:『應化世間的古佛,已經無數無量,不能計算了。現在只以七佛為始來說:過去「莊嚴劫」時,有毘婆尸佛,尸棄佛,毘舍浮佛;現在「賢劫」時,有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文佛;這就是所說的七佛。

論 議:

 六祖的「葉落歸根,來時無口」一句,為後來馬祖道一及石頭希遷大加振燿之所本。故世號石頭為真吼,馬祖為全提。後人把六祖的這一句話廣說為「來時無口,去時無鼻孔」,又頌說:『五蘊山頭一段空,來時無口去無踪;要明落葉歸根旨,末後方能達此宗。』甚麼是真吼?怎樣全提?須知來時無口是第一句,去時無鼻孔是末後句,第一句或末後句正是全提真吼。若能從此句薦得,許你是正法眼。此句又作麼生薦?如果乘人要開口時用手掌急堵其嘴,使人頓然觸及這一句,大概就能領悟這個問題了罷!

 經文中,從「又問後莫有難否」起至「昌隆法嗣」止一段共八十字,在宗寶南海流傳本裏是排在三十三祖文後的。記此以明兩本編輯次序的不同。又,從「又云吾去七十年」起至「昌隆法嗣」止共三十七字,為燉煌本中所無;其來源大概是宋朝的契嵩取材於曹溪大師別傳(作於六祖死後六十八年,唐德宗建中二年,即西元七八一年) 而增入的。契嵩所謂「曹溪古本」,當是此「別傳」無疑。此「曹溪大師別傳」撰於唐德宗建中二年辛酉(西元七八一年),距六祖之遷化僅六十八年,比流布本《壇經》要早四三八年,比《景德傳燈錄》要早二二三年,比《宋高僧傳》要早二○七年,書中所說干支及年次有若干之錯誤與誤記。日本傳教大師最澄於唐德宗貞元二十一年乙酉(西元八○五年)在越州抄寫携回日本;此原抄本一卷,舊藏於日本比叡山,視為國寶,現已移藏於奈良帝室博物館。今卍字續藏中收有此書,與最澄卷物對照殆近同一。其日文本,則於陵川堆雲所著《六祖惠能大師》一書中有之。

 六祖「懸記」,有「二十年外北地(河洛)弘揚」及「七十年後東方二菩薩」兩說之違異,當係後人各就其支派所利而言,在文字上的增添痕跡亦各顯然可見。元初的德異吳中流傳本中「懸記」全同契嵩重定本。宗寶南海流傳本則已將此懸記刪去,明藏本有此懸記同德異本,現坊間流通本則無此懸記同宗寶本。若問六祖臨終究竟有無「懸記」?不見道:『有道者得,無心者通。葉落歸根,來時無口。』若問有懸記無懸記,早已遠在宗門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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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硯坊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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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7 10:47

向雁兄拜早年

新春快樂
萬事如意 

雁~《龍年成語選輯》(Axeman) 於 2016-01-27 11:06 回覆:

也祝多硯坊兄:

新春快樂,福運滿滿!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