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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0 16:01:02瀏覽243|回應1|推薦1 | |
國民黨的馬主席在馬市長的特別費風波中,被檢察官起訴後,率性的辭去了黨主席的職務成為馬先生了,隨即展開了競選九七年總統的行動,雖然表現出與眾不同的格調,對國民黨不負責任的態度,怪異的是仍然獲得相當多的支持,顯示仍是泛藍陣營的希望。老榮民看了這種情況,十分為泛藍的前途憂心,老榮民認為馬主席的特別費風波發展到今天這種情況,完全是馬市長在事發前可以防範的情況下,未能採取適當的防範措施,從九十五年八月一直到十一月十四日,在可能出事的態勢中,任令對手採取行動。在事發後又無法採取補救的措施,臨陣慌亂不能冷靜應對,採取了錯誤的行動,先是上午宣稱捐出所結存的特別費,到下午就改稱為捐出自己的存款。過兩天馬市長也不知接受了那一個幕僚的建議..「撥入個帳戶的特別費,就是個人薪資的一部份」而且持堅這種認知,並且主動的向檢察官強調這種看法,終於落得個被檢察官起訴的下場,可說是完全咎由自取。 同時也顯示出馬主席、及其其周邊幕僚的問題,馬主席執迷於總統的職位,幕僚則執迷於總統周邊的職位,因此所有的注意力都侷限一個非常狹窄的界限中,看不到界外的世界,也注意不到其他的事務,所作所為完全侷限在「競選」的小格局中,就以馬主席在他被起訴後的記者會中的表現為例,把「辭職」與「參選」攪和在一起,馬主席任由他的「竸選幕僚」將他塑造成政治上的被迫害者,企圖以打悲情牌來爭取同情票,真是可悲的事。殊不馬主席率性而為表現,已經嚴重的傷害了國民黨的形象,也使馬主席自己及國民都陷入了窘境,事實上馬主席的辭職離去是不明不白的,當晚的的臨時中常會並未通過主席的辭職案,第二天祕書長卻宣佈主席的辭呈已經生效,並未說明依據是什麼?「辭呈」到底是誰批准的。唯一可以確定的事是當晚的臨時中常會決議刪除了「排黑條款」,但是並未通過主席的辭職案,以致副主席率一干人等深夜到馬主席家中「慰留」主席,馬主席仍然堅辭,所在時間點上是「排黑條款」已被刪除,主席的「辭呈」並未經中常通過,所呈現出的事實是主席的辭職理由消失在先,主席又如何辭職,「辭呈」又何以生效?國民黨的主席豈能說走就走,或者私相授受的。而馬主席在宣稱辭職後休息了兩天,就展開了一連串的「競選活動」。率同吳副主席、吳祕書長宴請「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繼續到中南部「走訪基層」不仍然是利用主席的名器,享受主席的待遇嗎?馬主席及國民黨都不該如此的自欺欺人了。 馬主席及其競選團隊的當務之急,是設想如何讓馬主席從馬市長的特別費案子的陷阱中脫身,就邏輯言該是先脫身再競選,而不是先競選再謀求脫身,馬主席是要選總統,不是選地方民代,根本不能用什麼「當選過關、落選被關」的思維的。令人遺憾的馬團隊的思維方向,正是用上了先競選再謀求脫身的法子,以致有人在中常會中提出將黨章中的「一審定罪」修改為「三審定讞」之議,以為只要拖到當選就職就可解決一切問題了,完全不顧人民的看法與感受,够荒唐的了。 因此馬主席及其競選團隊,當前必須思考與努力的方向是,馬主席如何在法院審理時不被定罪的方法。旣然在未被起訴前沒有致力於防止被起訴,而今只有努力於不被定罪了。其實依老榮民之見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只要馬主席承認他對特別費的認知是有錯誤的。理由很好編就是..「英九與幕僚再三研究特別費的用途,並參酌檢察官起書內容後,發覺以往英九對特別費之用途確有誤失,而今英九願意承認錯誤並向台北政府全體員工道歉,並退回溢領之1117萬元。」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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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