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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00:36:13瀏覽812|回應1|推薦9 | |
2022-11-20 23:46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 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確診「5+N」措施,21日起若通報確診,將無法在26日投票。確診者固然不該趴趴走,但只見政府剝奪確診者的投票權,卻毫無補救規畫,難怪被質疑「憲政危機」,更是政府失能。 選舉是憲法規定的人民參政權之一,雖然基本權利並非無限上綱,但若要加以限制,也須符合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不過,自從新冠肺炎疫情以來,立院通過的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已無限擴張成限制人民自由權利的尚方寶劍。 染疫真的不得投票?許多國家早已作了示範。包括韓國的獨立隔離投票、日本等國的通訊投票,甚至,法國政府准許確診被隔離者投票的理由是:「投票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剝奪。」 諷刺的是,民進黨近來屢為修憲下修18歲公民權催票,而下修參政權年齡,意在保障更多國民的參政權,如今卻因選民染疫就剝奪投票權,這是哪門子雙重標準? 疫情必須嚴陣以待,但有多少國家像我們的中選會,只會兩手一攤,把問題全推給疫情?何曾想方設法,確保國民參政權「一個都不能少」? 讓確診者也能投票,其實也在避免疫情成為影響選舉的因素,確保選舉公正。尤其,在競爭激烈的選區,即使1票都可能決定勝負,中選會的不積極作為,形同變相坐視疫情成為影響選舉的因素。 當疫情遇上選舉,已有太多學者、專家舉出各種憲法及法律上的理由,要求確保確診者的投票權;更何況,疫情已快3年,蔡政府竟毫無作為,還好意思「恫嚇」選民違規將被重罰?若有人因為受罰打起憲法官司,執政者絕非穩贏,而因此造成的選舉紛擾,誰來負責?這難道不是「憲政危機」? 蔡總統最近一再拿國外關注台灣選舉來「情緒勒索」選民,然而,國外不也正眼睜睜看著台灣人民一旦確診就喪失投票權,這又將給國外「怎樣的訊息」?民進黨被質疑霸道,常見「綠能,你不能」的蠻橫;但若論起保障投票權,卻是「別國能,綠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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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