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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本筆記重創司法 翁茂鍾交陪警察檢審全都錄
2021/01/18 13:01:46瀏覽964|回應1|推薦8

2021-01-18 08:00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查出在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接受富商翁茂鍾招待,前年9月請辭;同月17日,司法院人審會認定石接受宴飲、提供涉訟人法律意見,還沒如實申報財產,將他送監察院。去年監院彈劾,更指還有眾多的「石木欽們」接受翁招待、買股,傷害司法獨立與公正性;法務部、司法院今提交調查報告給監院,上午將公布內容。

佳和(1449)集團董事長翁茂鍾有筆記習慣,遭扣押的1996年至2013年間筆記共27冊,上頭詳實記載從早至晚搭乘的交通工具、處理什麼事、會見什麼人,像是現代版的「百官行述;為了應付「大堆頭」,他常工作到深夜。翁2015年8月14日晚上在高鐵台北站買了張往台南的自由座車票,向列車長要求升等商務車廂,還嗆「我是執行長的朋友,為何還要補票!」咆哮十多分鐘,輿論撻伐,但這事件的荒唐程度遠不及他請審、檢、調、警長期關照。

翁茂鍾過去捲入多起訴訟,石木欽遭檢舉涉居中「喬」案子,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立案追查逾4年,2019年北檢就刑事部分簽結,但石違反法官倫理及公務員倫理規範,檢方移送司法院議處。人審會根據資料,認定石多次接受案件翁飲宴招待,頻繁與翁及翁的律師聚餐、球敘;此外,石在最高法院審理案件時、或下級審才剛宣判,就和翁見面、提供法律意見。

石木欽也被查出在翁茂鍾涉案審理期間,用妻兒名義買進翁的公司股票;其中,2008年以翁兒子名義購入的股票,至2014年陸續售出獲利,石應是實質持有人,卻沒據實申報財產。石則自認問心無愧,說不想「當法官當到沒有人性」,對涉訟的親友避之唯恐不及。

監察院去年8月14日彈劾石木欽,他成史上彈劾層級最高的司法官,監委王美玉、高涌誠翌月9日再指出前檢察長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羅榮乾,最高法院前法官顏南全、花滿堂、謝家鶴、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庭長吳雄銘,以及曾擔任台北市調處機動組主任的秦台生、警政署副署長劉柏良等人也都曾與翁球敘、宴飲或買翁家的股票。

監委指出,除了石木欽,翁茂鍾在審、檢、調、警都有人脈,甚至在他與百利銀行的5件訴訟中給予協助,也不避諱他有炒股爭議,而翁的筆記本也寫下他為了百利銀行案1千萬美金本票,運用各種司法檢調關係求勝的過程。

翁茂鍾經營的怡華公司因投資慘賠,積欠百利銀行近千萬美元,當時翁的公司以1張1千萬美金的假本票做抵押,因本票為偽造,所以在與百利銀行相關5件訴訟中均能解套勝訴,千萬美元本票不必執行。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民事訴訟勝訴關鍵在財務經理吳仙富自首。

除石木欽外,當時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承辦檢察官曲鴻煜也捲入,吳仙富自首不到4個月就起訴、判刑並緩刑,確立翁茂鍾本票債權不存在勝訴。訴訟期間、1998年10月怡安公司(後改名為應華精密公司)股票上櫃前,翁茂鍾記下石木欽(時任最高法院法官)、王崇儀(時任宜蘭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劉柏良、秦台生、曲鴻煜等人購買怡安股票。

最高法院審理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時,翁茂鍾記事本記載疑透過石木欽與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告知分案訊息,翁當日立即拜訪承審庭長林奇福,林奇福竟未迴避,還數度與翁見面。

此外,百利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反被控違反商業會計法,偵審期間,翁茂鍾與石木欽多次見面,由秦台生負責調查;秦不僅和翁頻繁接觸,還買進翁控制的怡安、聯亞股票。諸慶恩一審無罪,二審卻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改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案件在上訴最高法院期間,諸心臟病發,留下妻子和兩稚女撒手人寰,最高法院判不受理。

諸慶恩過世後,怡華實業仍向他的兩稚女、巴黎銀行(合併後)求償5億3938萬元,在最高法院第三審與再審及附帶民事訴訟審理期間前後,除石木欽外,翁也與最高法院庭長吳雄銘、法官顏南全接觸。吳雄銘和石木欽是本件刑事案件的承審庭長和法官。

翁茂鍾也涉及應華精密公司炒股案,曾遭台中地檢署羈押,但他交保後,仍然與石木欽、最高法院法官花滿堂、謝家鶴球敘;翁炒作佳和公司股票時,也與主任檢察官羅榮乾會面。2003年怡安公司引進其他大股東,經營權將易主前夕,許多審、檢、調、警加碼購買怡安股票,這些人都一路升遷。

如翁茂鍾的記事本中記錄2002年8月9日「1900神田餐廳,宴石木欽、謝家鶴、劉介民、花滿堂、顏南全、洪佳濱」,另有蔡姓、陳姓、鄭姓人士與會。石木欽在接受司法院訪談時稱「這是我們到台南嘉南球場打完球後,晚上7點在台南神田餐廳餐敘」,並說原是鄭姓親戚要請客,不曉得為何翁茂鍾記載是他付帳。

劉柏良和警政署警政委員周幼偉也都是翁茂鍾座上常客,還買他的股票。據翁的筆記記載,1998年8月28日刑事局經濟犯罪組警官徐綉岳約談翁茂鍾、胞弟翁茂欽後,翁茂鍾當天晚上7點半就在頂上餐廳宴請刑事局高層和劉柏良、周幼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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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8 14:03
石木欽案爆出司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司法院今天公布調查報告,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等7名法官,違失行為情節重大,將向人審會提案,由人審會決議是否送監察院。

司法院指出,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吳雄銘等4名法官或前法官,分別為翁茂鍾及其公司所涉訴訟案件的承審法官,且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為情節重大,並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至於是否逾越司法懲戒權行使期間,踐行法定程序後,將由職務法庭認定。

司法院表示,法官或前法官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雖然不是翁案的承審法官,但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次數眾多,違失行為情節重大,也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

另外,洪佳濱、謝家鶴、花滿堂、黃崑宗、胡景彬、尤豐彥、蔡清遊、劉介民、陳金圍、洪昌宏、朱中和、鄭小康及陳世淙等13人,均非翁案的承審法官,雖然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無司法懲處的必要,有行政懲處的必要但超過行政懲處的行使期間。

監察院去年9月間公布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及多名司法檢調高層人員涉不當接觸,要求行政院及司法院2個月內就涉案司法人員提出調查報告;司法院以卷證繁雜,尚未完成報告,向監察院發文請求展延;法務部也函報行政院,函轉監察院請求展延。司法院及法務部日前完成調查報告,今天分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