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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08:43:46瀏覽1101|回應1|推薦55 | |
三市長合體天現鳳凰展翅等2新聞 中天遭罰百萬 最新更新:2019/03/27 22:49
NCC 27日表示,中天新聞台的「天空出現鳳凰展翅」等2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共罰新台幣100萬元。(圖取自中天新聞CH52 YouTube頻道網頁youtube.com)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7日電)NCC針對中天新聞台的「異相?! 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等2新聞,認定違反事實查證原則,罰款100萬元;另對中天遭檢舉大量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等,祭出5項改正措施,必要時並將命其撤換新聞部主管。 由於相關的裁罰會影響換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中天近期的換照在109年6月,這些相關事項都會納入換照的評鑑,對於裁罰事項是否提到倫理委員會檢討,有沒有精進作為、進行教育訓練等,都會納入審查。
NCC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說明107年第4次、108年第2、3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案件建議及擬處分討論案,及中天新聞台報導內容所涉營運行為討論案。 NCC表示,委員會決議認為,中天新聞未落實新聞內控和自律機制,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43條第2項規定,有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 NCC對中天提出5項改正措施,一、於一個月內補實具適格性的新聞部各階層人力(包括新聞總監);二、落實104年換照附款有關獨立審查人的聘用時程、專業條件及工作職掌;三、就相關部門的組織層級、職責關係、決策模式及責任歸屬提出說明;四、應於一個月內針對中天新聞台就新聞採訪、編審、製播等如何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應提出改善報告及教育訓練計畫;五、請於一個月內檢討倫理委員會組成委員的新聞背景是否足夠等。若屆期未改正,將依衛廣法第61條處以罰鍰,必要時並命其撤換新聞部主管。 依衛廣法第61條規定,可罰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對於NCC祭出重罰,參與記者會的中時集團媒體輪番發問質疑NCC,認為新聞台立場有藍有綠,難道傾綠的就沒問題嗎,是否只要播報特定議題就會「被盯上」。翁柏宗強調,電視台必須符合新聞製播規範,謹守中立、客觀。 對於中天過度集中特定人物報導是否違反公平原則,NCC針對2月11日至17日中午12時到13時、19時到20時的新聞進行簡易分析發現,新聞標題出現特定政治人物姓名秒數比率以2月16日晚間最高達56.7%;出現特定人物的則數比率以2月14日50%最高;晚間新聞每日新聞標題出現特定政治人物姓名的則數和比率都超過30%。 NCC經審議取得共識,認為這樣的製播行為已與中天自律規範不合,違反衛廣法43條第2項規定。
(編輯:黃瑞弘)1080327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3275002.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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