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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6 00:00:07瀏覽23|回應0|推薦0 | |
| 真空袋 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PLG前攻城獅前鋒潘冠翰2121年4月因外遇女球迷遭模特兒妻提告,他也立刻遭球團開除。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二審判潘冠翰與小三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確定。 PLG前攻城獅前鋒潘冠翰外遇小三遭法官判賠30萬元確定。(圖/翻攝當事人IG) 判決指出,潘冠翰遭妻子控訴在2021年外遇梁姓女球迷,雙方除了互稱老公、老婆以外,還常互傳鹹濕簡訊說「我們5天沒打X了、濕不了了、沒有魅力了、沒有性慾了」、「昨天抱不夠、晚上再來、我只要你」,甚至梁女還要求對方離婚,因此提告求償50萬元。 法院審理時,潘坦承外遇梁女,但在新聞事件爆發前就已經分手,侵害配偶權時間短暫且情節輕微,且妻子因從事藥師兼模特兒,經營社群媒體事業,無心經營家庭,且多次要求離婚,兩人婚姻已出現深刻裂痕,名存實亡,而且潘失業後也無收入,認為妻子請求金額過高。 台北地院一審判2人應連帶賠償25萬元,但潘上訴後,二審法官仍認定2人確實侵害配偶權,審酌經濟能力等因素後,改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確定。 延伸閱讀 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plg%E5%89%8D%E6%94%BB%E5%9F%8E%E7%8D%85%E5%89%8D%E9%8B%92%E5%A4%96%E9%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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