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殺人者無罪乎???
2020/05/05 22:38:21瀏覽679|回應0|推薦35

以精神病(思覺失調)為由,以律法有條文可據,殺警者被判無罪,廢死罪團體宣稱判得對。

這些再度勾起內心對法律的痛心感觸。

有了法律之後,道德與良知,日漸衰敗喪失,幾近蕩然無存。

反之,罪人與惡人相互勾結日益猖獗,奸詐、暴力與盜日漸興旺,利用法律的眾多條文,成了保護傘,無惡不作,暴取暴利,更甚者,殺人無死罪或無罪。

法律是真的在保護人民還是在保護惡人的罪行呢?

法院的作用真的有到位嗎? 

有多少法官和律師是真正的公平正義之士呢?

令人很懷疑。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8318tg1389&aid=13369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