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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5 22:38:21瀏覽679|回應0|推薦35 | |
以精神病(思覺失調)為由,以律法有條文可據,殺警者被判無罪,廢死罪團體宣稱判得對。 這些再度勾起內心對法律的痛心感觸。 有了法律之後,道德與良知,日漸衰敗喪失,幾近蕩然無存。 反之,罪人與惡人相互勾結日益猖獗,奸詐、暴力與盜日漸興旺,利用法律的眾多條文,成了保護傘,無惡不作,暴取暴利,更甚者,殺人無死罪或無罪。 法律是真的在保護人民還是在保護惡人的罪行呢? 法院的作用真的有到位嗎? 有多少法官和律師是真正的公平正義之士呢? 令人很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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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