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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09:31:27瀏覽557|回應0|推薦6 | |
注解 ①粗足:大致,粗略。南朝梁蕭統《答湘東王求〈文集〉及〈詩苑英華書〉》:“雖未為精核,亦粗足諷覽”。[5] ②佳觀:優美的景致。③逸民:古代稱節行超逸、避世隱居的人。④等:一樣,同樣。[6] 大意 我上次東行,略見當時美好的山川景物。我想隱居當逸民的想法已經很久了,您怎麼又同樣提起(再次出仕)之事?簡直像夢話一般!沒有機緣見面,甚為感歎,書信中何能盡表我的心意。[7] 備註 《逸民帖》文“吾前東粗足作佳觀”一句,應解讀成“我前段時間向東略行(至金庭),構築置辦了一處可心的住所”為宜。關於家居住宅可參照清代道光《嵊縣誌》:“(王羲之)《宅圖帖》:‘丘令送此宅圖,雲可得四十畝,爾者為佳,可與水丘共行視,佳者,決便當取問其價。’此宅似即金庭,蓋在郡日遣人行視者。設在蕺山,則無須圖矣 書法賞析 《逸民帖》中的“東”、“久”字等,明顯保存章草書的筆法特徵如捺腳、回鉤、轉折處的隸書筆意。《十七帖》為今草(小草)書,但當細細品味其作,感到一種清晰的章草餘韻蕩漾在字裡行間。《十七帖》的草書基本上字字獨立,大部分字的體勢趨於扁平,筆劃的橫平豎直基調貫穿在每一件作品之中。 草書的“起”,就是首字領篇,“一點成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准”,草書的第一個字很重要,要有高屋建瓴、統領全域的氣勢。草書的“結”,就是尾字照應。實際上,尾字和首字不僅要求風格一致,互相瞻顧,而且字形的大小,筆勢的欹正,節奏的快慢,都要相對的統一。[11] 試看《逸民帖》中首字“吾”與尾字“悉”前呼後應,一氣貫注,顧盼生姿,眉目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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