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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0 02:25:47瀏覽22|回應0|推薦0 | |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母親逼迫9歲女兒聞自己過的衛生棉,還強拉手摸自己的「外痔」被女童生父提告家暴,判賠償4萬元。(示意圖/pixabay)高雄市一名人妻小花(化名)4年前,逼迫9歲女兒聞自己過的衛生棉,還強拉手摸自己的「外痔」;被女童生父、丈夫大壯(化名)得知後,憤而提告家暴,並求償25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判小花應賠償4萬元,她不服,上訴二審,遭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人妻小花(化名)2021年3月,在住家廁所內,逼迫9歲女兒聞自己過的衛生棉,還強拉手摸自己的「外痔」;因涉嫌家暴被女童生父、丈夫大壯(化名)得知此事,憤而提告,並對妻子求賠償250萬元精神慰撫金。小花則否認犯行,並向法院聲請駁回告訴。 一審,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程度,認為小花行為讓常人難以忍受,更造成女兒產生負面情緒反應,但請求精神慰撫金過高,應以4次強制行為各1萬元,合計4萬元為適當公允。 小花不服,提起上訴,同樣否樣否認犯行,刑事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共4罪也敗訴。 二審法官認為,小花為人母親,有照養義務,卻執意犯下4次強暴行為,且原審認事用法尚無違誤,酌定非財產損害金額,也屬適當,因此,駁回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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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逼迫9歲女兒聞自己過的衛生棉,還強拉手摸自己的「外痔」被女童生父提告家暴,判賠償4萬元。(示意圖/pixab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