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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醫買房鬧糾紛 控房仲爬窗影射「冷血」 求償80萬遭駁
2022/11/03 16:10:18瀏覽29|回應0|推薦0

2022-10-16 10:15

台中市吳姓女醫師前年買入3200萬元房產,過程因貸款成數、房屋瑕疵,與2名房仲發生摩擦,她控賣方仲介故意在驗屋時爬出窗外,意圖形塑她冷血形象,及協調會時汙衊她貸款貸不出等,求償2房仲80萬元。一審認定,房仲發言陳述事實與個人意見,不構成侵權,駁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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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吳姓女子在前年1月間,透過黃姓房仲購買一棟3200萬元房產,蔡姓房仲則為賣方仲介,不過吳女在買屋過程中,因為資金調度、貸款額度、簽約金、價金給付,與契約流程不同,有延遲給付狀況,加上驗屋時發現有窗框漏水等瑕疵,而與黃、蔡有糾紛,鬧到召開協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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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指控,蔡在交屋協調會時,發言指控她「不要當我們仲介都是狗」、「你這個窗戶吳醫師你有看到嗎?我摔下去就馬上死」、「你(吳女)契稅付了沒?你的代書費誰付?你當時要貸的時候怎麼說?」「你買3200萬元要貸到3500萬元,每個人都被你罵到臭頭,你的代書費我幫你負擔,履保費幫你付」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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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說,蔡發言貶抑她是蠻橫不講理、貸款有問題拖延買賣契約進度、不願負擔買賣相關用、不顧房仲生命安全,強行要求攀窗驗屋,使他人誤會是「冷血動物」等,此部分求償蔡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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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也說,黃姓房仲是買方仲介,但卻在過程中提供不實資訊,隱瞞房屋有漏水、無法施作電梯等情事,在協調會時,沒有幫忙處理爭議,還縱容蔡一再辱罵她,沒有從中協調,違反房仲義務,求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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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蔡姓房仲在交易過程中的用語或嫌激烈,讓吳女感覺不悅,但相關發言與陳述,都是在陳述買賣房屋、履約過程發生的事實,沒有用不堪言語辱罵情事,也沒有故意捏造不實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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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黃姓房仲部分,雙方已完成交屋手續,房屋瑕疵也在協調會達成協議,相關服務契約條款,也無規範黃需同時維護與房屋履約無關事項的買方私人利益,吳女指控黃放任蔡發言而不作為,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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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定,蔡、黃的行為沒有故意侵害吳女的名譽、信用等人格權,不成立侵權損害行為,請求權不存在,判二人免賠,仍可上訴。

台中市吳姓女醫生在前年間買房與2名房仲有糾紛,求償80萬元,一審駁回吳女訴請。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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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引用: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9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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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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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74529521&aid=17737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