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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俊jun5238以性污辱蔡英文總統「看頂新案亂傳證人像在迷姦蔡英文- 天地有政氣 udn部落格」,譴責!
2018/04/25 11:51:13瀏覽74|回應0|推薦0
李德俊http://classic-blog.udn.com/jun5238/69800372污辱蔡英文總統,如下:



.. 又或者,我們只要簡單的想去李宗瑞三等迷姦嫩模法的第一等...嚴格來說,高分檢做為人,作為檢察官,或者淪落到做去高分檢,甚至連做李宗瑞的嫩模,我都認為是不合格的,眾所周知,被李宗瑞迷姦的嫩模還分有三等,第一等是被迷姦到一半醒來罵李「What the fuck?Are U fuck me?(這是甚麼,幹?你在幹我嗎?)李只好煞車,說「No,no,no」,等嫩模藥力發作再完成迷姦。

那麼,高分檢在第一次找來五個業者證明頂新沒騙,就該停下這種代頂新傳證明無罪的證人把戲了,可是高分檢卻樂此不疲,一傳再傳,上次傳五個猶嫌不夠,這趟還加到六個!這哪有一點像是被迷姦的嫩模,根本就是像去要迷姦誰的李宗瑞吧?在英文的被動式裡,那個做動作的人或畜牲,通常我們是不會說出來的,如果寫被動式時還老把人或畜牲寫出來,就遜掉了,人家就會說你真是蔡英文,所以當我看到頂新案二審檢察官,比他自己罵的一審更加人畜不分,竟然找來5+611個好證明頂新沒詐欺的證人時,被動式就該寫成:

看頂新案亂傳證人像在迷姦蔡英文。





譴責李德俊!


jun5238為李德俊的證明:林青弘(羅伯特亞當斯) 於http://blog.udn.com/chinghunglin/85060912指出依據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1051124104年度壢簡字第868號民事判決,政治異言堂部落格格主帳號名稱jun5238為李德俊

根據臺中高分院102年度上易字第741號判決,部落格「政治雜論閣」確為林青弘

根據判決,jun5238為李德俊,chinghunglin羅伯特亞當斯為林青弘



http://jun5238truth.blogspot.tw/2016/12/jun5238chinghungl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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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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