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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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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1 20:49

小鳥哥:

你有一封限時掛號,請帶身分證、印章過來領取...


完顏保力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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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1 17:18
跆拳道/電子護具加持 楊淑君有贏面

【聯合報╱特派記者馬鈺龍/廣州報導】 2010.11.17



昨天泰國隊則不滿大會提供的電子護具新舊參半,要求跆拳道競賽管理將電子護具全部換成新的,不然就都用舊的,不可以上場兩位選手穿的護具不統一,泰國在過磅會場連署了超過10個國家要求亞組委改進,不然今天就要串聯抗議。

跆拳道賽程在前天的技術會議大幅更動,與事前公告的時程相異,也讓不少國家當場抗議,劉慶文表示,本來很多選手家長親友都訂好房間,買好機票要來廣州加油,但賽程更動後,不少人不克前來。
http://www.udn.com/2010/11/17/NEWS/SPORTS/SPO6/5978851.shtml


照片為證!比賽時 楊淑君腳跟沒貼片

【聯合報╱特派記者馬鈺龍/廣州報導】 2010.11.19


楊淑君穿的電子襪單腳應有五片感應片,分別是腳背、腳底各兩片、腳後跟一片。賽前,主審要求楊淑君拿下腳後跟的感應片,因此,開始比賽後,楊淑君的電子襪上,有腳背兩片、腳底兩片,共四片感應片,爭議的腳後跟沒有貼上任何東西。
http://www.udn.com/2010/11/19/NEWS/NATIONAL/NAT2/5983521.shtml

貼片何時拿下? 我代表團抨世跆矛盾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2010.11.19

梁振錫在昨天的第二次記者會說,楊淑君的電子襪腳跟感應片,是在「比賽進行中」被發現後應要求取下,但第一次記者會卻是說「賽前取下」,說法前後不一致。
http://www.udn.com/2010/11/19/NEWS/NATIONAL/NAT2/5983446.shtml


楊淑君失格爭議 世跆總:要花點時間查

【聯合晚報╱特派記者馬鈺龍/廣州報導】 2010.11.19

世界跆總秘書長梁振錫今天中午在廣州跆拳道競賽場地,第三度召開記者會,說明對取消我國女將楊淑君比賽資格的經過。

梁振錫指出,這一個高度技術性的問題,「如果我要選擇放大、就可放大。」他希望能給他時間進行調查,而且,整個事情經過都有錄影存證,他有這些證據來支持他的調查工作。
http://www.udn.com/2010/11/19/NEWS/NATIONAL/NAT2/5984180.shtml

完顏保力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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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9 17:30
龍生龍 鳳生鳳 阿扁的兒子會鑽支持者女兒的洞!



再凹吧!

再來凹吧!


陳妓中要不斷的給支持者喂假壯陽藥吃喔.. 呵呵!!
綠營的支持者真悲哀..生下來就是要給陳阿扁 陳妓中父子二人不斷的玩弄的!比如說、、被陳太子幹過的妮可、、她的親爹就是綠營死忠的支持者

本人代表綠營死忠的支持者~妮可雙親、、向辛苦認真辦案的檢察官致以最高的敬意、、能夠還給妮可一個公道,證明妮可確實有跟陳太子打過炮、、女兒能夠跟綠營最高領導的接班人有魚水之歡,這是身為綠營死忠的支持者最榮幸最光彩的一件美事


2010年7月21日 ... 至於妮可是否「認錯人」?她強調「不可能」,因為父親是死忠民進黨支持者,每天看新聞,她也曾在購物商場前看過陳致中夫婦,因此不會認錯。

http://blog.yam.com/zxcvb11/article/29648985


黃睿靚的郎君小鳥無三小路用,打個小炮撐不到五分鐘,病情已經很明顯了,早就該去看醫生了、、還好意思要求人家再秀出妖精打架的春宮照片?

全程40分鐘、、、噗!扣掉脫衣、脫鞋、喝口水、掏個鈔票找個錢、再抽根事後煙、、、估計真的打炮時間不超過5分鐘,這就意謂者陳太子的體力不行運動量不大、、、換言之、、妮可的床上功夫很利害,三千元的抽送費確實是物超所值

福州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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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13:38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967117.shtml
37 樓 coolbier 發言於2010-11-11 13:20:42
◎ ◎ ◎ 公告 ◎ ◎ ◎
台北地方法院 二次金改案新聞稿及判決書節本
下載位置:
http://tpd.judicial.gov.tw/?newsType=2&SEQNO=55613
新聞稿為 .tif檔案
判決書節本為 .pdf檔案(共111頁)
我想寫篇個人淺見,需要節錄『判決書節本』裡面的內容,……
試過線上轉檔(pdf轉word(doc))及下載工具軟體轉檔,結果全部都是亂碼,
鄭什麼疑講的那3個字我已經在心裡講了很多遍,要林北『重』打字要浪費很多時間,這個什麼『台北地方法院』為什麼不公告『word(doc)檔』,到底在心虛什麼?鄭什麼疑講的那3個字林北現在再講3遍,……
有那位大爺能幫忙解決上述問題,歡迎至寒舍留言,肛溫喔!
完顏保力達B(5942888) 於 2010/11/19 14:22 回覆:

北杯 這個試過了沒

http://shinta.scjp.idv.tw/wp/?p=2494

PDF OCR可以掃瞄PDF文件中的文字,並識別出成一般的文字檔,提供您後續的編修工作…


完顏保力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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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06:51
二次金改無罪判決 檢要上訴


............................


不必上訴玩遊戲 直接上街訴民意


司法、、被這個改?被那個改?改了十幾年了還是越改越爛!與其怪東怪西,浪費台灣人賺錢的寶貴時間、、倒不如、、直接放把火燒了這些會吃人的法院


大總統弄了一個限時、限量 的金改就撈了好幾十億、、法官還敢判無罪?這在先進文明國家以及講求公平正義的社會主義國家,像這種顛倒是非包庇貪官的法院,早就被人民放火燒掉,再開怪手、推土機來鏟平了


噗!殺人放火只不過是脖子挨一刀而已、、、汪大俠的「引刀成一快」?忘了嗎?更何況還有廢死聯盟在背後頂住、、、不是嗎?
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青磷光不滅,夜夜照燕台。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5959902

完顏保力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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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7 23:02
二次金改案/建國還需扁家錢

【聯合報╱施明雄/前政治受難者(加拿大多倫多)】 2010.11.07 03:31 am


全世界的媒體一定有這個報導,二次金改案,扁家索賄、送錢、洗錢約六億多,結果被告全部無罪。這種既震撼又顛覆的判決,在藍、綠分明的台灣,將延燒下去沒完沒了。

不過如果照扁公子陳致中的說詞,這是遲來的公道;但公道自在人心,也跳不過神明的法眼。在台灣人的腦海裡,所有的「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但二千年政黨輪替後,國家領導人的權力,可說澎漲到極限。也可證明法院不再是國民黨開的,歷史將會記載這件事蹟。

寄語扁家人,假如打贏官司,撥個幾千萬美金給多倫多台獨同志蓋幢「台獨大樓會館」。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958527.shtml

完顏保力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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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6 12:31
『打狗要看主人 送禮要送對人』
【有那麼好康的事?收錢不辦事,拿錢的也沒事!】金改弊案周法官假職務之名轉移撈錢事實、、簡直就是貪官汙吏的守護神

聽過嗎?狗仗人勢 狐假虎威!把奸商比做是狗、是狐,那「人中之虎」的阿扁有收錢那是事實、不是羞辱!、、看看南港弊案沒收錢還被判二年的 余政憲就已經說明一切了!

『打狗要看主人 送錢要送對人』、、、收錢的白手套?就像嫖妓戴的保險套功能是一樣的、、、、否則這些財團大老板,幹嘛不送錢送給 副總統、司法院長、檢察總長,幹嘛要送交給吳淑珍呢?
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還好意思「半夜吹口哨拿者聖經憲法」講『主管該職務的財政部長不能收錢之外,其他大小官員都可以拿民間的錢?』、、呵呵!法律又何必故意轉移正題、扭曲方向,混淆視聽、亂套法條,為現在的『貪官汙吏黑心政客』,以及將來的『貪官汙吏黑心政客』開一張綠色通道的保命平安符呢?月薪很高的法官,難道就自以為是法力無邊的法師嗎?
整件事情很簡單 職不職務只是幌子,法官還肖想利用憲法、佛經來轉移阿扁「撈錢」的事實,想扭轉乾坤、顛倒陰陽、唬弄台灣人民的智慧!三歲小孩都懂『打狗要看主人 送錢要送對人』、、、、誰送了錢?誰又沒送錢?送錢的有沒有拿到好康?沒送錢的有沒拿到好?、、有沒拿錢?誰拿了錢?為甚麼別的崗位長官都沒拿錢?、、甚麼是經驗法則?甚麼是比例原則?那才是法官的判決書要寫的清清楚楚跟國人交待的,不必浪費時間去寫職不職務的烏戝文字,否則法官就把領的薪水吐出來!要不人民就放火把法院燒了,把錢省下來去蓋蘇花高也很好!

悲哀的台灣人可能只剩下二條路可走!
要嘛、、就去投票!要嘛、、就去燒法院!
請用選票去教訓保護貪官污吏的黑心司法工作者、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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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6 03:22

二次金改案宣判 扁珍等21人全無罪

司法死了!

民進黨扁司法樁腳周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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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樓 nsw9017 發言於2010-11-06 02:56:35    0        0      

404 樓 guugoo333
405 樓 KK4758
一個地方法院的一審綠色法官, 如果知道他的挺貪腐判決竟然可以讓國民黨五都敗選, 竟然可以讓一堆藍營支持者拒絕出來投票, 讓蘇貞昌蔡英文等貪腐集團的接班人輕鬆勝選, 甚至可以讓剛換司法院長的馬英九被藍軍罵到臭頭.
看你們氣成這樣, 這個法官爽死了!
他心中會怎樣看你們這些藍色選民?

408 樓 jasonhwung1962 發言於2010-11-06 02:51:48    0        0      

綠的貪污,藍的無能, 選誰台灣都一樣無救, 自求多福吧!!

397 樓 30all 發言於2010-11-06 01:25:50    0        0      

判決無罪, 只是更證明台灣的司法是國際大笑話.
一個法官就把天大的總統弊案給毀屍滅跡了.

祝賀所有的中華民國未來的總統和高官啦, 以後大家都可以一樣畫胡啦!!

五都選舉快到了,泛藍泛綠千萬要仔細想清楚了。你希望看到我們的國家越來越好,還是要回到百業蕭條,無官不貪的情況。


福州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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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8 21:23

這裡有小鳥哥的一封掛號信 , 請帶身分證印章過來領取

http://blog.udn.com/coolbier/guestbook?pno=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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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7 21:10

111 樓 wanbong 發言於2010-10-27 20:50:44    1        1      

中國代表團團長江平大嗆台灣代表,要以中國台北或中華台北身份參加。。。台灣代表團團長陳志寬先生抗議,與之理論。。。。。
台灣當時到底用甚麼名義參加的?到底台灣有沒有訂定法定文件台灣對外不可使用‘台灣’,不可使用國旗,也不可使用國歌。這是台灣可以參入國際的條件,這也是台灣簽字同意認可的。有沒有?
媒體,和別有用心的政客,一有個“風吹草動”,馬上“借機發飆”,煽動民情,這是最下流的”台灣模式“,台灣你自己到底有沒有遵守承諾?通篇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台灣人民知不知道自己的承諾是甚麼?也大有可疑。你問政府是怎麼向人民解釋的,用甚麼名稱去參加國際性的集會?我也找不到資料可以證明。
就是自己這種”曖昧隱晦“的心態,才會有”鬼鬼祟祟“的”偷樑換日“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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