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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4/14 13:19:16瀏覽551|回應0|推薦0 | |
【記者陳文星/彰化縣報導】 吳宗憲去年七月因貪汙案遭調查,被聲押禁見,後因有串證之虞延押,直到今年二月十五日才交保獲釋,復職上班。他所涉的貪汙案,其中一件台中地院上月底判處他有期徒刑十四年;另件工程貪汙案,檢方求刑卅年,目前還在彰化地院審理。 吳宗憲因官司纏身,復職後行事十分低調,也不如往常笑臉迎人。員林鎮中東里長曹長春說,吳宗憲交保後,曾到他家閒話家常,言談間心情低落,三句話不離官司。 曹長春表示,吳宗憲歷任多屆縣議員,鎮長任內推動員林鐵路高架化、市地重劃等重大建設,地方上風評不錯。三義里長許文樟也說,吳做事認真,雖然涉貪就是不對,但說吳無案不貪,「太重了」。鎮公所多數員工表示,「鎮長處理官司已分身乏術,監委彈不彈劾,並無太大意義」。 【2011-04-14/聯合報/A3版/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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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