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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对法律的兼并性!
2017/08/11 11:32:36瀏覽33|回應0|推薦0
郭文贵先生是个华人中的奇葩,倒不是因为他有钱还是没钱,也不是因为他能说还是不能说,而是因为他是中共政府警方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出通缉令的红通犯人,却还能在美国行动自如,无休止地曝光别人的黑料,似乎他掌握了太多太多的秘密!是谁给了他这样的权利?美国政府!是谁给了他如此没有限制的自由,美国社会,又是谁给了他与常人不一般的特别民主,是美国政府和社会?说到底,还是美国为了政治的需要,将美国法律踩在了脚下,毫无法律价值可言。
按理郭文贵先生是红通犯人,任何一国的警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将其抓住,并谴回中国接受处罚。可美国却以没有同中签署犯罪人员引渡条例,而让郭文贵先生有了继续在美滞留的条件。为什么中美不签这个条例,是中共不愿,还是美国不肯?现在看来,还是美国政府不允,一旦允许了,美国就不再是中共贪官污吏及像郭文贵先生这样的红通犯人逃跑的天堂。美国也就不再是自由的社会了!其实,美国这样的所谓的自由,是建立在限制别国自由的基础上的,并不是值得全世界提倡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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